“你為什麼想著把屍體搬到天台,而不是搬到樓下再轉移到其他地方呢?那樣做的話,不是更穩妥嗎?”李超等記錄員將這段話記錄完畢過後,這才開口追問道。
“大酒店人來人往的,隻有13層和天台人跡罕至。而且我的體力,也支撐不到把屍體搬到樓下去。為了避人耳目,那天我沒有開車去酒店,就算順利地把屍體搬去樓下,我又怎麼能運得走呢?”名人抬手在臉頰上搓了搓說道。
“然後你將屍體架在身上,假裝女伴喝醉了。就那麼堂而皇之的從房間出來,通過過道然後又經過安全通道,把屍體搬運到了天台上對嗎?”李超接著在那補充著道。
“是的,我當時也不知道自己會有那麼大的膽子。等上了天台,我實在是沒力氣了。將屍體放到地上,我尋思著休息一會兒,再把她給扔下去。休息了一會兒,我發現了那個霧氣騰騰的蓄水池。我尋思著,那麼燙的水,要是把人扔這裏邊去,不是要不了多一會兒就燙壞了麼?燙壞了之後屍體身上的指紋,還有麵相就都毀了。那樣你們就算查,也不見得能查到我身上來吧。如果運氣好一點,等到酒店對蓄水池進行清洗的時候,這具屍體早就爛成一堆骨頭了。到那個時候,你們就算想查也查不出什麼來了。”既然開了口,名人索性就把案情經過詳細地說了一遍,甚至於詳細到了自己當時的內心活動!
“可惜你的運氣實在不怎麼樣,拋屍後沒過多久。那具屍體就卡進了出水管道裏,造成了酒店沒有熱水供應。然後一個修理工,上去對蓄水池進行檢查的時候,發現了那具屍體。”李超看著麵前的名人,緩緩對他說道。
“死者的手機,還有衣物,你都是怎麼處理的?”李超說完接著又問道。
“我都燒了,隻留下了那條絲襪。我現在真後悔,如果不留下那條絲襪的話,你們是不是就沒證據了?”名人聞言說道!
“隻能說你的癖好幫了我們,害了你!”李超將記錄本拿過來,放到名人麵前對他說道。
“看一遍吧,如果不錯,簽個字!”李超把口供翻到第一頁,提醒著名人道!
“可以把刑事拘留證換成逮捕證了!”在名人看著自己剛錄下的口供的同時,李超長籲一口氣說道。
“我會不會被判死刑?”名人仔細看過口供,拿起筆準備簽字之前忽然開口問李超道。
“這個就要看法院怎麼判決了。理論上來說,你或許還有一線生機!”李超對名人一笑說道。
“明白了!”名人聽完李超的話,低頭在口供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