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交易(33)(2 / 2)

其實這在段業看來,就完全違背了科舉考試最核心的一條,那就是公平正義,畢竟,如果靠著家世,靠著聲望,九品中正製那一套,早就運行了這麼多年了,肯定比科舉成熟。

雖然段業早就在心裏,對這個法子直接否定了,但是這樣由考官初選的過程,其實效率還是很高的,所以段業還是把這個方案告訴了下其他的屬下。結果不出所料,他們果然都表示反對,這也讓段業非常欣慰。

後來,科舉一旦發展起來,有心人士很快就發現了裏麵的秘密,隨著取士名額的擴大,科舉在人們心中的地位,和整個天下實際運作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而科場中的種種舞弊行為也隨之滋生。舞弊主要發生在考試過程中的兩個環節:一是考生在答卷時作弊,如挾帶、冒名頂替等等;二是考官在閱卷時作弊。前一種作弊行為容易防範,所造成的危害也不是很大;科場的舞弊常常發生在閱卷過程中,一些科場大案也往往由此產生。

但是其實,段業還知道,除了買考題,買答案,買考官外,還有更可怕地事情,那就是直接買朝廷。

這種事情,僅僅出現過一兩次,但是那都是王朝末年了,到了這個時候,國之重典都能拿來賣,還有什麼不能賣的呢?這個國家如果不亡國,那真的就是沒有天理了。

為了應付這些,段業雖然隊友自己的手下非常有信心,但是最重要的,還是建立製度,一整套的製度,完備的,嚴謹的,沒有任何漏洞的製度。

首先,最簡單的事情,就是建立了鎖院製度,對閱卷官員進行限製。說白了,就是考試期間,考官也要統統關禁閉,像是坐牢一樣。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這個年代,科舉考試與後世的各種考試不同,後世的考試的考官,起的主要作用是監考,那就是盯著你不讓你作弊,但是這個年代,考官同時兼握命題和閱卷兩項大權。可以說,他們筆下就決定著一幹人等的前途和命運,這麼大的事情,想要相信他們的自覺性,那是多麼可笑的事情。

段業對這段曆史是很熟悉的,最早在唐朝,主考官開始時由吏部的考功員外郎擔任,後來改由禮部侍郎擔任,他們的身份是公開的,他們的活動也不受限製,職重權大,行賄者,說情者,考試前,考試後,門庭若市,很多科場中的弊情往往從這裏產生。

而後來,到宋代,吸取了唐朝的不少教訓,主考官員改由臨時任命,而且一經任命,直到考試完全結束前,就一直住在貢院,與外界杜絕往來,禁止閑雜人員出入,被稱為鎖院。這就減少了考前漏題與考後說情的可能性。事實證明,這個鎖院製度還是非常有用的,雖然不能起到杜絕作用,但是還是不可或缺的,也因此在後世的科舉考試中一直沿用下來。此外,回避這種製度,在這塊講究人情而不是製度的土地,自然是不能少。所以段業還規定考官的子弟及親朋故舊必須回避,他們要參加考試,就另設考場,另派考官,被稱為“別頭試”。

剩下的,自然就是段業已經采用的彌封、謄錄製度,但是這個也不完善,雖然這一次,段業由於疏忽,忘記了這個事情,導致了很大的漏洞,但是以後怎麼辦,段業可就已經想好了,而且在前人的基礎上想出了更多的細節。

這些事情,無非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考生與考官可以通過卷麵的其他信息來暗通信號,不單單是約定別的,連虛詞,恐怕都有人想利用,比如之乎者也,這樣的事情不是沒發生過,考八股文的那個年代,如何行文,如何措詞,特別是在文章的起承轉合等處如何使用虛詞,作弊的考生常常是事先就與考官商定好。

為了杜絕這類弊病,段業幹脆下令,虛詞謄錄官一概不予謄錄。我寫都不給你寫上,你總該沒有辦法了吧?

甚至,段業還考慮過以後出題時就預先擬定虛詞。我都替你們搞定了,你們總沒法子了吧?

此外,這個謄錄官,也是很重要的,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收買,這些人的腦子,段業可一點不敢小看。為了防止考生與謄錄官互相勾結,由謄錄官調換或改寫試卷,嚴禁謄錄官攜帶筆墨入場,嚴禁他人冒名頂替,改寫試卷,查出治罪。

其次,閱卷官員有了內簾官與外簾官的區分。主考官是內簾官,而受卷、彌封、謄錄、對讀等官則被稱為外簾官。內簾外簾,各司其職,彼此之間不得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