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折彥納蘭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聯姻,本質上是做生意,人家送出女兒來,一個大活人呢,當然想要獲取點什麼,你想白拿,那是肯定不行的。
可是既然是生意,也就可以漫天要價,還可以坐地還錢,端看你的本事,而欲擒故縱,的確是屢試不爽,千年不變的妙手,幹嘛不用呢?
可是折彥納蘭方才的話一出來,三女也都齊刷刷的看著自己,神色頗為不善,段業知道,這是決不能承認的,因為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她們幾個,自己的名分都還沒著落呢!
名分問題,實在太重要了,段業以前,一直以為古人是一夫多妻製,隻要男人有本事女人也願意,那還不是想娶多少,就多少?
可是等到段業真心開始考慮這些問題,並且開始問人具體的細節時,才知道自己是多麼幼稚。
事實上,在中國古代,除了原始社會外,一旦進入文明社會,有了文字禮法後,就從來不是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多妾製度。
因為正妻,是家裏管事的人,是明媒正娶,要告訴天地祖宗的人,身份很高,而且代表著妻子那邊整個的家族,當然不能怠慢,老話說,“諸侯無二嫡”,意思是即使是天子諸侯也不能同時娶兩個妻。所以一般隻會有一個妻子,其它均為妾。
那段業這個時候才了解到,其實他們納妾,主要緣故也不是好色,而是為了傳宗接代,因為孩子實在是太容易夭折了,如果正妻生的孩子死了,或者生不出兒子來,不納妾還能如何呢?
妻與妾之間有著明顯的界線。地位完全不同,其實一般來說,正妻和夫君的地位起碼在法理和道理上,是平等的,正妻由於之前祭告過上天和祖宗,所以就算死後,也要入宗族牌位,其所生子女為嫡出,嫡子可襲爵繼產。可是妾就不一樣了,妾嚴格來說,就不太被認為是家族的一員,而是當成主人可以隨便買賣,贈送的物品一樣,就像一匹馬,一把寶刀那樣。妾死後不列入宗族牌位,所生子女為庶出不可襲爵,但是可分得家族財產。除非在很特殊的情況下,那就是正妻沒有兒子,則可襲爵。但是即便是這種情況發生,那庶子法律意義上的母親還是老爸的正妻,管自己親媽,就隻能喊姨娘。
對於這一點,段業是非常痛恨的,所以在段業事業剛剛有了一點基礎,在敦煌站穩腳跟後,就曾經召集自己的女人們開會,並且那時候就說了,自己以後的家裏,要人人平等,不能有這種有違人之常情的事情出現。
可是後來段業才曉得,自己有些太理想化了,事實上,所謂的三妻四妾,後來發展為一正妻二平妻四侍妾,這才是三妻四妾的具體做法。而之所以會這樣,正是因為段業現在麵臨的問題過去人家經常麵臨,那就是聯姻。
聯姻,完全是政治需要,難道因為人家已經有妻子了,你就不和人家聯姻了?
為了政治利益,該送女兒還是得送。
可是問題在於,送個女人過去給人家做妾,人家當然不會有啥意見,可是自己麵子上,那卻掛不住。再說了,要自己女兒跟了人家,目的不外乎是得寵之後,能夠影響夫君,比如吹吹枕邊風啊什麼的,然後為自己家族謀取利益嘛。
但一個妾,地位都沒有,說話也沒分量,何談其他呢?
但是想要改變多年的一夫一妻製度,那又是不可能的。所以聰明的古人們就開始變通了。你之前娶得正妻,那是明媒正娶,我們沒話講,她入門也早,理當還是正妻。
可是我們也是大戶人家啊,難道嫁給你做小嗎?那不行,絕對不行。幹脆,就嫁過來當平妻吧?所謂平妻,就是法律上有地位,承認你是家族的一員,不是妾,要解除婚姻也得寫休書,不能當妾一樣送人,但是地位還是要比正妻要低。
既然是聯姻,很可能就不是一次,為了方便起見,一般就是倆了。所謂就有一正妻二平妻四侍妾的說法,也就是三妻四妾了。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段業心中正妻的位置,無論如何,絕對不會留給跟自己聯姻的人,這是想也不用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