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皓來到了酒吧,謝誌峰連忙迎了上來。“老大。”
楚皓注意到謝誌峰走路還有些一瘸一拐,點點頭問:“腿上的傷還沒好?”
“已經好的差不多了,就是走起路來有點疼。”謝誌峰回答道。
楚皓心裏十分清楚謝誌峰的傷勢,雖然沒有擊中要害,但是傷筋動骨一百天,謝誌峰還要拖著傷腿東奔西走,傷自然就好得慢。
“王強還在醫院裏,這裏的事情就全靠你了。”他拍了拍謝誌峰的肩膀,道:“要注意休息,做事情不要太拚命了。”
謝誌峰連連點頭。
“最近有沒有什麼事情發生?”楚皓環視了一圈,由於是早上,酒吧裏沒什麼人。
“都是一些小事,很快就解決了。”謝誌峰的臉色突然有些凝重。“不過,有件事情要向老大您彙報,我發現劉健沒有離開杭城,而是去了南北朝那裏。”
“南北朝?這是什麼地方?”楚皓頓時一愣。
“老大,南北朝不是地方,是一個人。”謝誌峰大汗。“聽他自己說,他出生在一個非常貧窮落後的地方,整個村子裏人世世代代都是靠種點莊稼為生,沒一個人識字,他們給孩子取的名字也都是二狗啊,九斤,發財啊很老土的名字。”
“他父親一心想給兒子取一個響亮好聽的名字,可是他不識字,想了大半年也沒想出來。”
“一天他父親聽到隔壁小孩子在背書,當聽到‘南北朝並立’這幾個字的時候,突然叫了起來,自己不就是姓南嗎?書裏說的一定是好的,於是把他兒子取名叫做南北朝。”
“哦,是這樣啊,他這人怎麼樣?”楚皓接著問。
謝誌峰搖了搖頭道:“沒打過交道,不過聽道上的人說,南北朝這個人很能打,為人豪爽,很重義氣。”
“哦,具體說一說。”楚皓頗感興趣的問道。
“當年他孤身一人來到杭城打工,身上僅有的一百多塊錢被小偷給偷了。他餓了兩天,最後有一個賣包子的看他可憐,給了他三個包子,他才算沒活活餓死,這個賣包子的就是劉健。”
楚皓笑著問:“這麼說,南北朝的命是劉健救的?”三個包子的救命之恩,說出來有些好笑。
“南北朝就是這樣說的,說劉健對他有救命之恩,知恩必須圖報。因為他很能打,後來發達了,就把自己辛辛苦苦打下來的地盤分出一半送給了劉健,”
“哦,是嗎?這樣的人物倒是值得一交。”楚皓倒是吃了一驚,知恩圖報的人不少,但是能分出一半的財產給救命恩人的絕對鳳毛麟角。楚皓對南北朝的好感又增添了幾分,產生了交結的心思。
“老大,當時您是要求劉健滾出杭城,永遠都不許回來的,我們是不是派人給他帶個話……”謝誌峰遲疑地問。
楚皓擺了擺手,道:“算了,看在南北朝的麵子上,得饒人處且饒人。如果他從此安分守己,我們也不斬盡殺絕;如果他不甘寂寞自己跳出來找死,那就別怪我們心狠手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