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不到萬不得已我們不會再這樣幹了,可是,有人要欺負我們的話就另當別論了。看來,到什麼年頭,還是拳頭硬了吃得開。”
我在和他們說著話的時候,眼睛也是一個勁的看著外麵。我開車不敢喝酒,他們喝著的時候我就背著手出來了。走到那些服務員休息的地方,我就指著盛傑在的包間問道:“那個人你們認識麼?”
“昨天也是在這裏呆了一天,上午就訂好菜在那裏喝茶,中午就有個很漂亮的女孩過來陪她吃飯,下午他們就一塊走了。今天還是這樣。現在我們知道那個女孩是趙總家的大小姐,這個男的是他的女婿。”
我說:“這是來當保鏢啊還是怎麼,天天的來。夫妻即使再恩愛也不至於這樣吧。”說完,我就站在門口等範斌。他們還挺有共同語言的,說起話來還沒完了。
又等了一會兒,範斌才出來,他頭也不抬的就往我們吃飯的那屋裏跑,我喊了他一聲:“範斌。”然後向他招了招手。
我們進了一個空閑的包間,範斌說:“這小子一個人在喝悶酒那,我進去以後,他非讓我陪他喝,於是,就跟他幹了一杯。他還逼我喝,我這不就跑出來了。”
我問道:“你們都是談了什麼,待這麼長時間。”
他說:“這個新女婿,特麼的苦惱的要死要活的,結婚這麼長時間了,連新娘子的手都沒有摸過,你信麼?”
我說:“我不信。狗窩裏能放的住饅頭?鬼都不信。”
“我也不信,可是他賭咒發誓的。”他就把盛傑跟他說的話和我學說了一遍。結婚以前,盛傑就越看彤彤越漂亮,兩人單獨在一起的時候,他有幾次衝動,但彤彤都躲閃開了。而且還警告他說如果亂來婚也不結了。盛傑沒有辦法,隻能是欣賞著她的容貌,按捺著心中的渴望,盼著結婚的這一天快點到來。
盛傑當時就想,一定是彤彤思想保守,要把最美好最聖潔的時刻留在新婚之夜。可是,新婚之夜彤彤卻老早的就躲在沙發上睡了。當時,盛傑因為是喝了點酒,更因為是多日的盼望就要實現,就把她抱起來放到了床上,可是,彤彤卻杏目圓睜的又跑到了沙發上。在半夜的時候,盛傑以為彤彤睡著了,又悄悄地走了過去,可是,剛要動手抱她的時候,她猛的坐在沙發上,就扇了他兩巴掌:“我告訴你,你的曆史我都清楚,你沒少玩女人。你可以盡情的出去找,我不管,但是,你絕不能動我一指頭,否則,我就死給你看!”
從那,盛傑就再也沒敢動他。他對範斌說:“你說我特麼的娶了回媳婦,竟然是不能戳的玻璃花,隻能遠遠地欣賞,卻不能動一指頭。是不是有點太可悲、太可憐了。可是,也不知道我有多賤,就是她打我我都感覺到是一種幸福,因為她的手觸摸到了我的臉。”
可是,聽盛傑的口氣,他是深愛著彤彤的,所以,自從彤彤來上班,他也天天來。為的是要感動她,一直到把她融化成水為止。
聽到這裏,我就問他:“那他們去度蜜月中途回來又是怎麼回事?”
“這個事還沒來得及問那,他就又給我倒酒喝,我就跑出來了。”
我站起來說道:“好了,咱們去看看馮軍他們,喝個差不多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