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斌喝著酒說這是一個關於“萬豪歌廳”的活,我就緊張起來。但很快我就鎮定下來,我要不動聲色的讓他說個究竟,於是,我故作漫不經心的問他:“什麼活?”
他說:“這活很簡單,就是去那裏點一把火,可是人家出的價錢不低。沒有什麼大的風險。”
我說:“你詳細說說。”
他說:“晚上他們營業的時候,進去幾個人,每人揣一瓶汽油,隨便點著個什麼東西都行。隻要是火能著起來就ok。”他又說:“聽說那裏的保安都挺厲害的,就怕給逮住,這可是縱火罪,要坐牢的。”
我對他說:“喝酒,喝酒,邊喝邊說。誰找的你們?這是要把你們送進公安局啊!”
“是我的一個朋友,現在在錢老板手下效力。他給了我們不少活,但以前都是打打鬧鬧的,沒有什麼大事。這次不一樣,動真格的。事成之後給五千塊錢。油水挺大,我想幹。”他吧唧著嘴說。
“錢老板?是哪裏的,我怎麼沒有聽說過?”
“你可真是孤陋寡聞,連錢老板你都不知道。聽說她是從省城來的,來頭不小。據說還是個大美女,可惜我不夠級別,沒見過她。”
我想了一會兒,覺得這是錢曼娜在開始出手。她先讓這些小嘍囉弄點動靜,嚇得客人不敢去消費,再給“萬豪歌廳”一個致命的,就會讓歌廳癱瘓,然後再以極低的價格把歌廳買下來。這一定就是錢曼娜的如意算盤。
我又問範斌:“你們去幹就是,這麼大的油水,找我幹什麼?”
“這件事關係重大,我們怕是弄不利索,特別是那些保安,都不是善茬。過來是想請示你一下,看看能不能幹。咱不能隻要錢不要命。哪個重要我都懂。”
我說:“這種事情還是不要幹的好。你想,人家這麼大一個歌廳,安保力量一定很雄厚,像你們那點三腳貓功夫根本就是雞蛋碰石頭。到時候他們沒有輕重,打死你們一個你就不好交代。”
他聽著,點頭稱是。這時,他的手機響了,隻聽他說:“給一萬?就是隻要著火就行,不是非要燒他們的東西?那行,你先送過五千塊錢來,還是老規矩,事成之後給那五千。隻要錢到手,我們今晚就行動。”掛斷電話,他不由得有點得意洋洋:“到嘴的肥肉不吃才是傻瓜。這活接了,不就是點汽油麼,好弄。我回去跟弟兄們商量一下怎麼個幹法,還得等著收錢。我先走了。”
說完,範斌就走了,臨走還說:“等事成之後,明天中午我請客!”
範斌走了之後,我有點為難,這事是告訴李小康還是不告訴他?這個柳姑娘對我一點也不人道,還管它放火不放火幹什麼?就是把歌廳夷為平地與我又有什麼關係?可是,如果不告訴他,他沒有防範,萬一引起大火可就是災難性的,歌廳不但完蛋,也許還會有人員傷亡。
我又喝了點酒,把這件事情好好地想了想,最後,還是決定給馮軍打個電話吧,即使是告訴李小康,那李小康也得找馮軍,不如直接給馮軍說,讓他加強防範和檢查。
於是,我就把這件事情在電話裏和馮軍說了,馮軍倒是沒有什麼緊張,不愧是藝高人膽大的主。我又給他講了將會帶來的嚴重後果,他這才重視起來。連聲說:“我一定會嚴格檢查,不能讓他們的陰謀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