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以來,豔豔和她媽媽都展開了攻勢,豔豔當麵跟他談:“你是我心中的男神,一輩子非你李小康不嫁。”
他說:“我把你當成普通的朋友,還談不上嫁不嫁的吧。”
她說:“我會讓你喜歡我,也會答應娶我的。我有品有料,家裏還富足,你如果答應和我好,這個’萬豪歌廳’就是我的嫁妝。”
李小康說:“如果你用財富來提高你的身價,你還真有嫁不出去的一天。再說,我也不喜歡。我追求的是情投意合,結婚前還是結婚後都有共同語言。”
“那你就是不喜歡我了?我就是再對你好也沒有希望?”
“隻是普通朋友,何談喜歡不喜歡?”
話已經說到這個份上了,豔豔還是不死心。仍舊是傻兒巴嘰的天天來找他,天天來糾纏他。礙於柳姑娘的情麵,他不得不應付著她。
有一次,她們去一家酒店吃飯的時候,她軟纏硬磨的讓李小康喝醉了,然後,她就背著他進了她提前開好的房間裏,把他脫了個精光放在床上。無論她怎麼刺激他,他都是呼呼大睡。其實,他後來醒了,但也隻好裝睡。裝睡還不如真睡,就是把吃奶的力氣都使出來也是白搭。
即使是在穿衣服走人的時候,李小康也沒有正眼看一看豔豔自以為撩人勾魂的酮體。
豔豔又使出了一招,就是在辦公室裏,她來了就袒胸露背,走的時候故意把自己弄得衣衫不整,頭發蓬亂。李小康終於忍無可忍,說:“豔豔,我已經有了意中人,他跟你性格迥別,是我喜歡的。隻不過我很在乎她,她並不在意我。”
“是誰?”
“是小玲。”
“是她?這個鄉巴佬?看我不讓她滾蛋,看我不殺了她!和我掙和我搶的人還沒有出生那!你告訴我,她比我好在哪裏?”
“小玲她的美麗、她的氣質、她的聰慧、她的學識都是我欣賞的。這也許就叫做情人眼裏出西施吧。你很美,也很出眾,會有很多人喜歡你的,何必要在我這棵破樹上吊死那。”
豔豔大哭著跑走了,回家搬來了救兵。柳姑娘來了以後,就把李小康叫到辦公室裏,拉開架勢,準備跟他長談一次。豔豔雙眼紅腫的去了公關部找小玲。
後來,先是聽到了爭吵聲,又聽到了小玲的呼喊聲。他和柳姑娘過去的時候,小玲就躺在了血泊中,而豔豔則因為驚嚇過度,暈倒在了地上。
聽完李小康的講述,氣的我是兩眼冒火,牙齒咬的“格蹦蹦”直響。真恨不得逮住豔豔給她兩巴掌。
我說:“她們母女認為天下所有的都是他們自己的,都要由自己來說了算,誰要違背就要損害人家。真是可惡!”
李小康自責到道:“都是我的錯。我沒有講究方式方法,刺激到了豔豔,所有,才發生了今天的悲劇。”
我說:“你沒有錯,小玲更是無辜。看起來我就報警,判豔豔個殺人罪,她媽媽是同案犯。也得追究她的刑事責任!”
李小康搖了搖頭,說:“我真想辭職走人,那地方我待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