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混沌世界(二)(1 / 2)

對於蘇聯,王振宇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恐懼,他和許多沒有背景隻有背影的80後所麵臨的個人發展的困境如果真的要追根述源的話,和這個龐大的紅色帝國是無法分離。

後世很多人在網上抨擊毛爺爺如何不好的時候,王振宇還是十分客觀的寫道,無論怎麼講,如果不是毛爺爺,那麼我們要麼如台灣人民一樣徹底幸福了,要麼就如東歐人民一樣徹底悲劇了。既然前者沒有把握,那麼後者能避免也是好的。

“大公路計劃必須進行,和大鐵路計劃同步,我們的大鐵路和大公路計劃的第一步目標是各省省會之間必須通鐵路和公路;第二步,是省會和重鎮之間通鐵路,省會和縣之間通公路;第三步則是將來條件允許了,村村同公路,現在我們先做第一步,省省通工程,大家要在7月前做出計劃來,然後動工,這個資金是不用納入政府預算的,無需通過兩院,項目要盡快上馬,要有效率。。。”

這項在當時引起廣泛爭議的《大公路計劃》的總裏程為20萬公裏,按照後世的標準都是九米寬的二級公路,初步方案是十二省同時啟動,主要方向是在前清驛路官道的基礎上進行拓寬和水泥化,計劃是投入六十萬到八十萬人的施工隊伍,花三到五年時間全線鋪通。用途則是通行用已經和法國談妥引進的卡車技術進行國產的卡車和目前年產量還隻有三千輛左右的中華牌小汽車。預算是投入水泥九萬噸,砂十八萬噸,石子二十二萬噸,鋼筋二萬噸。每公裏的造價隻有鐵路的四分之一,所有總的預算投入在一百億華元左右。考慮到架橋和各種安全風險,這個數字一般隻會多,不會少。

但是王振宇依然果斷簽字,不說別的,沒有路如何富就是一個大問題!而且這個計劃一旦啟動,很多農村勞動力在農閑的時候就能獲得一筆進項,這可以有效的改善他們的生活。至於如何把這筆資金運作過來,目前王振宇的資金運作模式很簡單,凡是銀行增發的貨幣都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標準截留給南京方麵作為國民政府的鑄幣稅,彌補他們的財政稅收不足。同時餘下的款子銀行自行截留百分之二十五,用於提供貸款。而作為大頭的百分之六十則會作為軍事委員會的收入劃入軍事委員會的賬戶,而王振宇要使用這筆錢的路數也簡單,以國防工程的名義使用,而且隻要列入國家機密,還可以成功避開兩院的表決。比如這個大公路計劃,走的就是這個路數。直接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軍備部的名義設立項目,然後發包給中華開發總公司,然後這筆錢就十分自然的走到中華開發總公司的賬上了。

相對於各派組成的政府,中華開發總公司雖然也存在腐敗和貪汙甚至挪用的現象,但是由於是企業性質,處理起來程序簡單,牽扯較少,而且成本較低,不僅是容易控製和處理,在項目的執行的效率上也比政府高的多。但是這裏就存在一個是否合法的問題了,雖然中華開發總公司在中國南方地區早起建設中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是其運作模式畢竟是不合法的。王振宇在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固然是沒錯,而且事實證明這樣操作的結果確實有效的促動了整個南方地區的各種工業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到位,更重要的是由於有比利時和盧森堡的工程師牽頭負責,他們的項目在質量上也是十分可靠的,避免了後世諸多的豆腐渣工程。但是不合法就是不合法,也許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本身沒錯,但是王振宇背著政府利用一家公司占用了如此巨大的資金和如此眾多的項目,在法律上不合法,在利益上也屬於獨占行為。根據後來不斷彈劾此事的議員調查,中華開發總公司的存在和發展的短短幾年間,到最終被拆分的時候,總資產從民國元年的10億華元膨脹到了900億華元,占到了國民經濟總量的三分之一。負責該公司營運的葉氏家族的資產從最初的3000萬華元膨脹到了民國十年的80億華元,而王氏家族的財富在民國十年也達到了45億華元,合在一起已經是富可敵國了。實際上當王振宇完成南方地區統一的時候,中華開發總公司這個龐然大物就已經引起了各方的不滿,甚至還引起了王振宇自身的警惕,所以在黃興病逝的時候,中華開發總公司就被一分為三,設立了中華軍工集團和銀聯儲(或者叫華聯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