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齊沒有接,而是問道:“曲副局長看過了嗎?孟組長看過了嗎?”
“曲局看過了,在開始做報告的時候就看過,後來專門看了成形的報告。這份報告上也有曲局的簽字。”張天彪回答,“孟組長那裏還沒有,我一會兒專門給他送一份。”
楚天齊“哦”了一聲,接過了報告。他隨手翻了翻,對張天彪道:“你先回去吧。”
“局長,您看還有什麼需要補充或修改的嗎?”張天彪看著對方,追問著。
“我看看再說。”楚天齊說著,輕輕擺了擺手。
“好的。”回答完畢,張天彪起身敬禮。
楚天齊也隻得起立還禮。
張天彪出去了,楚天齊仔細翻閱起了報告。
報告的標題是《關於群眾舉報交、巡警亂罰款的處理意見》,是以張天彪的名義寫的。報告首先寫了調查的起因--應車主舉報,又寫了簡單的調查過程和所采取的方式,然後寫了調查的結論,最後給出了處理建議。
從報告上看,對整個過程的描述,基本與事實相符,就是在個別措詞上略有差異。報告把這次一事三罰定性為偶然事情,是個案。對第一次的罰款予以認可,認為是正常執法,隻是在糾正違章時不夠徹底,對第二、三次罰款認定為違反相關規定。
報告最後給出了這樣的處理意見:對第一次罰款當事巡警,處以五十元罰款,以示對沒有及時糾正車主違規停車行為的懲戒。對第二次罰款巡警警告一次,罰款六百元,並撤消警長一職,調到小井鄉派出所做普通民警。對第三次罰款交警口頭警告一次,罰款五百元。對二人的處理決定,要在全縣公安係統通報。對交警隊長和巡警隊長口頭警告一次,並罰款二百元,限一周內拿出整改意見,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之所以對二、三次罰款處罰有異,報告的解釋是,第三次的交警及時停止了錯誤行為,屬於罰款未遂。
看過兩遍後,楚天齊把報告放到桌上,自語道:“偶然?罰款未遂?”
“篤篤”,傳來敲門聲。
在得到屋主人允許後,屋門推開,紀檢組長孟克走了進來,手裏拿著幾張紙。
孟克沒有過多客套,坐下就說:“局長,這份報告您看了嗎?”
“剛看過。”說著,楚天齊把倒扣在桌上的幾頁紙翻了過來,“你怎麼看?”
孟克接著說:“姑且不論是否為個案,但我覺得處罰決定不妥,主要是對第三名警察處罰不妥。什麼叫罰款未遂?那並不是他自己主動停止錯誤行為,而是迫於外力才那麼做的。投訴車主寫的明白,當時車主提出‘你已經是第三撥了’,而那名警察卻說‘我們是交警,他們是巡警’,還說‘趕快交錢,不要影響交通,否則罰款再翻一倍’。更惡劣的是,他還要叫來警察強製執法。這讓老百姓怎麼看我們警察,怎麼看我們許源縣公安局?最後是他接了領導電話,才沒有形成事實罰款,如果沒有領導電話,他不知道會捅出多大婁子呢?”
楚天齊點點頭:“孟克同誌,你說的是,我也這麼認為。這樣吧,你去和政委溝通一下你的想法,我也會找他。”
“好的。”孟克說完,站起身,走了出去。
……
常務副局長辦公室。
曲剛、張天彪隔桌而坐。
吸了口煙,曲剛道:“聽你的意思,他什麼意見也沒發表?”
張天彪點點頭:“是,隻說讓我先回。我看他八成又要玩花樣。”
想了想,曲剛搖搖頭:“我看未必。你也說了,他當時也就是翻了翻,沒有細看,那他自然沒有什麼意見可發表。他肯定是等你走了以後再細看,也可能會與別人探討一下。再說了,就是他有什麼意見的話,也不會當下說出來,那樣顯得他不夠成熟,同時也會考慮不周,容易留下明顯漏洞。適當矜持一下,是每個領導經常都會用的,他雖然從政時間短,但畢竟主持過單位全麵工作,肯定深諳這個道理。”
“話雖這麼說,可我心裏就是不踏實,總感覺那小子會耍鬼心眼。”張天彪的話中透著深深的憂慮。
曲剛再次搖搖頭:“不要杞人憂天了,他即使不考慮我們,怎麼也得給上頭一點兒麵子吧。”
“按說應該是,可是……”張天彪的話隻說了半截,但很明顯還是不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