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興今天很生氣!
他覺得自己有理由生氣!
他一直認為自己是一個有理想,而且有很多理想的人,而在所有的理想中,最重要的一個就是把林靜怡追到手。
可是今天卻發生了一件令他絕對無法容忍的事,他從初一到高三暗戀了整整六年的班花兼校花林靜怡,居然要和人約會了!
令人發指的是,約會的對象居然不是他!
這如何能忍?
在易小興看來,這就好比有人沒經過自己這個主人的許可,擅自把手伸向了他的後花園,把最美的一朵花給摘走了,真當老子不存在嗎?!
他對此類事件無數的調查研究表明,如果不做點兒什麼的話,林靜怡約會回來,有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會從少女變成婦女。
考慮到男方是一個閱女無數遊獵花叢的富二代兼官二代,這個可能性更是無限接近百分之百!
為了自己捍衛自己頭上的顏色不發生某種不好的變化,易小興認為,有必要采取行動!
他製定了三個行動方案。
第一,立即衝上去,把那個混蛋痛打一頓,然後踩著那廝的臉告訴他,這是老子的女人,不是你能碰的。
第二,繼續約會,不過卻要把那小子換下來,自己上!
第三,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告訴林靜怡,讓她充分認識到此行的危險性,從而打消這個愚蠢的決定。
第一個方案不用考慮了,打不打得過暫且不說,單單對方那富二代兼官二代的身份就決定了此舉行不通,所以這個方案隻能在腦子裏想想而已。
第二個方案同樣行不通,因為要做到這一點,起碼要在金錢、物質、氣質、才華……等等各方麵全麵超過那個王八蛋才行。作為一個標準屌絲,這自然更是他不具備的,所以這個方案同樣隻能存在於幻想中。
那麼唯一可行的就隻剩下第三個方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