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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案子交由省高院審理,直接將市縣兩級法院給撇開了,是特事特辦的又一個典型案例。
方海濤在省裏請了一個很著名的刑辯律師,組成了一個龐大的律師團,為方言辯護。充當這起刑案的主辯律師,在m省算是首屈一指,並且還專門請了一些刑法專家,就這個案子進行了專案論證。
專家們對案情本身沒有任何疑義,有分歧的地方是對於這起案件的最終量刑。
如果本著最樸素的殺人償命原則,方言既然是主謀,按理當殺。可是如果從別的角度,又不是非殺不可。
專家們的論證,同樣也成了法庭之上控辯雙方展開交鋒的焦點。
公訴機關認為,這個案子,事實清楚,方言又並非是未成年,對自己的行為應該負有完全刑事責任,當殺。
而律師團則認為,雖然方言指使他人對蕭家的兩人進行了毆打並且致死,但是方言在主觀上,並沒有致人死亡的故意。最多隻是犯了一個教唆,殺人這事是範劍和崔大牛這兩個執行者所為,不能將這個責任也加到方言的身上。
雙方在庭上各執一詞,針鋒相對,鬥的好不激烈。
這個案子省高院考慮到影響,沒有進行公開審理。安偉和穆武清則是做為掃鬼行動組的代表,進行了旁聽。
安偉也並非一定要讓方言償命不可,但是方言如果不償命,恐怕蕭不屈和蕭大姐是絕不會答應的。
“殺人償命,這本就是經地義的事。”穆武清不平道。
“償不償命,現在不是你我能了算的。你看那些律師摳字眼的功夫,對搞敵後偵察還厲害!要是讓我去跟他們摳字眼,估計沒幾個回合就得敗下來。”安偉道。
“隔行如隔山,我們隻要把案子偵查清楚了,至於怎麼判,就看高院了。”
在一番激烈的庭審之後,法官宣布休庭,下午控辯雙方繼續進行辯論。
到了下午,依舊是唇槍舌戰,公訴機關所例舉的是方言本身就有著殺饒故意,這從他的打死個把人沒有什麼關係的言論中得到了充分的驗證。而律師團則認為,一句戲言不能充當方言有主觀故意的證據。比如兩人吵架時氣頭上會放狠話,但如果沒有實際造成那樣的結果,就不能因言獲罪。
總之下午控辯雙方交鋒的依舊激烈,相互為著方言的生與死進行了拉鋸式的戰鬥。最後案審團進行了合議,得出的結論是留方言一條命,判了個無期。
宣判結束之後,方言被法jing帶了下去。而並案審理的範劍和崔大牛卻因為故意殺人,被判了個死刑緩期兩年執校
此判決一出,安偉和穆武清都有點變sè。
蕭家的兩條人命,竟然沒有一個人償命,連範劍和崔大牛的命都保了下來,這也太不過去了。
“如果不服本判決,可與十五之內上訴到最高院!”審判長例行公事的宣讀了判決書的最後一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