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醒來的時候,周圍已經變得陌生。一切都不是我所熟悉的;環境,或人。——何渙六月是個多雨的季節,汀斯蘭德堡裏威爾伯爵正和他的子女享用晚餐。蠟燭搖曳的火光下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突然響起了敲門的聲音讓威爾伯爵切牛肉的動作一滯。威爾伯爵不悅的皺了皺眉,起身去開門。兩人高的木門嘎吱一聲被打開,門外站著一個裹著麻布衣的人。他的臉黑漆漆的看不真切。就在威爾伯爵想要開口詢問的時候,一道炸雷劃過天際,照亮了布衣人那血肉與骷髏組成的臉。威爾伯爵害怕的想逃卻被布衣人朝著頭顱一口咬了下去。一周後。霧都是這條街的名字,因為這裏隻要一下過雨就會起霧,而且經久不散,而南方正是多雨,所以這條街永遠都是霧蒙蒙的。霧都裏的人大都沉默寡言,可能是環境使然。畢竟大霧裏誰也看不清誰,打招呼什麼的,還是免了吧。不過有一個孩子例外。他叫路歌,天生就是個話嘮,隻要一打開話匣子,他能和你說上三天三夜。何渙對他很反感。何渙在霧都小有名氣,不僅僅是因為他是突然出現在這條街上的,還因為他是驅魔師。在汀斯蘭驅魔師無疑是一個炙手可熱的職業,因為汀斯蘭經常受到魔物的襲擊。據說是因為早年偉大的驅魔師凱特琳深入到魔族內部,盜取了魔族的震族之寶無魂之魄,並且封印在汀斯蘭,所以汀斯蘭才會多魔物。何渙對於捉拿魔物這種事情其實很反感。因為他天性憊懶,存在感很低,到現在連個女生手都沒摸過。二十二年也算白過了。何渙有一個很沒出息的理想,就是捧著本畫冊,平平淡淡的找間屋子過一生。他的理想實現了一半,因為他已經有了一本畫冊。不過平平淡淡的找間屋子……很難。有些人天生就會電腦編程,有些人天生就會吟詩作對,何渙天生就會碰上鬼。如果用牛鼻子老道的話說就是——公子,你與鬼有緣。今天看來沒什麼生意了,何渙關緊大門拴了門閂。砰砰砰!敲門聲讓已經打算回房溫習畫冊的何渙停住了腳步,不情不願的開了門,原來是路歌。何渙一陣頭大。路歌瘦瘦的矮矮的。今年十六歲,看起來卻像是一個三年級小孩。不過他相貌倒是眉清目秀的,帥氣的沒話說。一見開門,路歌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樣將書包扔到沙發上,徑直去冰箱裏取了罐可樂。“今早上聽到新聞,汀斯蘭德堡裏的伯爵一家死完了。”路歌鬆開襯衫領子,露出白皙精致的鎖骨。路歌上高二,經常翹課來何渙這邊玩耍。也不知道為什麼,這家夥什麼都沒學成績還這麼好。何渙曾經拽過他們的課本掃了一眼,心想不就是高二嘛,哥們好歹也當過大學生。結果一看,乖乖,天體運行公式?這什麼玩意兒???思維拉回來。“死了就死了唄。”何渙坐在沙發上,捧起了那本畫冊,口中咕噥,“關我屁事……”路歌坐到他身旁,翹起來二郎腿自顧自的說“像是被野獸襲擊,我懷疑是狼人。”“什麼狼人,恐怖片看多了吧你?”何渙完全沒有在意。“嗯,可能吧。”路歌淡淡的抿了一口,“後天又要交房租了。”“幹!”何渙合上畫冊,“在哪兒?”“汀斯蘭德堡。等等,我聯絡商警官。”路歌興奮的說。何渙眼神古怪:“你聯絡她幹嘛?”“會幫上忙的!”路歌肯定的說。“靠!”何渙一陣頭大。幾分鍾後,商瓔的警車就開到了何渙家門口。驅魔還是要有驅魔的派頭,何渙難得的穿上了自己那套西裝,據說是二手的,不過管他呢,便宜唄。“喲,打扮起來還是挺人摸狗樣的嘿。”商瓔靠在警車上,一臉戲謔的說。商瓔,身高一米七。膚白貌美,性格率真。據說是汀斯蘭警隊一枝花,無數的富家公子拜倒在她那1米14的長腿下。“如果你能夠好好說話,就憑你這相貌我們一定是好朋友。”何渙白眼相對。“開車。”何渙說。“路歌不去?”商瓔發動了警車。“小孩子湊這些熱鬧幹嘛。”何渙謹小慎微的係上安全帶,麵容有些古怪。隻見商瓔五厘米的高跟鞋直接將油門踩到底,警車像子彈一樣彈了出去。路歌從一旁出租車探出頭,瞅了瞅,暗自慶幸,隨即回頭對司機說,“師傅開車吧!”“好。”司機踩下油門,沒來由感歎了一句,“現在的人開車真不保險。”“嗬嗬。”路歌深以為然。汀斯蘭德堡隻有四層,占地卻有二十多畝,由此可見,它是多麼的大氣磅礴,雄偉壯觀。何渙下車後腳一陣酥麻,後背已經被汗水濕透了。好在西裝是黑色的,不大看得出來,不然就丟人了。商瓔靠在車上,英姿颯爽,“怎麼查?”“用聖水灑在地麵上,可以看見腳印判斷是什麼東西。”何渙壓下作嘔的感覺,為難的說。“簡單!”商瓔早有準備。她似乎對這類事件很興奮,這點讓何渙頗為費解。“當心點,那怪物可能還在!”何渙勉強大聲囑咐。“放心好了。”商瓔擺了擺手就開始忙活了。何渙穩定一下狀態,就開始調查四周。“早知道該把春宮帶出來。”何渙嘟囔。距離汀斯蘭德堡五十米開外,有一個布衣人正默默注視著何渙的一舉一動。布衣下的陰影裏,他那雙血紅的眼睛就像是黑夜裏的兩盞燈籠。“前麵的人讓讓!”出租車司機連吼帶鳴笛。布衣人縮了縮頭,悄無聲息的走進一條巷道消失不見。“怪人。”路歌隱隱覺得不對。用手丈量腳印,感受腳印的溫度。以聖水那不明顯的效果看來,這個魔物的級別很高。何渙覺得頗為棘手。為什麼要在這裏做這種事,為什麼在這裏!自己隻是21世紀的一個簡簡單單的宅男而已。越想越懊惱。何渙給自己點了根煙,吞雲吐霧起來。“喂喂。能不能有點職業操守?”商瓔不滿。她討厭抽煙。何渙不理她,徑直爬上頂樓,站在陽台向下俯瞰。“你……”商瓔欲言又止。何渙轉身看著她:“我知道你想說什麼。這次的任務很棘手,有犧牲的可能,你可以選擇放棄。畢竟死在這裏你沒有任何好處,至於名聲這東西。死了又聽不到。”商瓔堅決的看著他:“我不會放棄的。”“漂亮!”何渙打了個哈哈,“我放棄。你慢慢玩吧。”“……”商瓔楞楞的望著他。“開玩笑啦!”“你!”商瓔直接扔出自己36碼的鞋量了量他40碼的臉。何渙中招倒地。“怎麼樣?有什麼線索嗎?”路歌才爬上來。“有。”何渙有氣無力的爬起來,拍了拍他的肩膀,“確定是食屍鬼無疑。走吧,我們去把它找出來。如果到了晚上就麻煩了。”食屍鬼是一種中等魔物。不過這個食屍鬼有些不一樣,顯然他已經有了低等程度的智商。因為他至少知道敲門,稍微斯文一點。嗬嗬。食屍鬼斯文。這是何渙聽到的最好笑的笑話之一。食屍鬼害怕陽光,他們就像老鼠一樣喜歡鑽下水道。那樣肮髒惡臭讓何渙分外討厭。啪!何渙打開井蓋,又點上一支煙。打量了一下商瓔和路歌,發現誰下去都有很大的可能玩完。算了,還是自己來吧。反正這種事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下水道的陰暗潮濕,讓何渙覺得有些費力。至於附贈的氣味,那惡心人的東西提也不要提。嘩嘩的腳步聲響了起來。這是有人在水裏行走發出來的。何渙叼上煙,蠟黃的臉上有些疲憊。他將一塊布條在手上小心的纏好,又從腰間掏出一把匕首。匕首隻有十五厘米。刀把上有精致的紋路,是符文。一個又一個的鎮魔符文互相套在一起。最上方還雕刻著一隻眼睛。那裏的位置其實有一隻真正的眼睛。那是鎮魔之眼。何渙費勁千辛萬苦殺了一隻審死鬼鐮才得到的。這樣一把匕首足以讓大多數魔物膽寒。慢慢的等待,腳步聲越來越近了。布衣人化作一頭凶獸,隔著十幾米的距離就奮起暴擊,一頭將何渙頂飛了出去。何渙張口吐出一口鮮血,剛一落地,就地一滾,躲過了凶獸補上來的一擊。啪的一聲脆響,何渙點燃手中布條燃放出刺目的光芒。凶獸嚎叫一聲,慌忙逃逸。何渙瞄準它離去的方向,毫不猶豫的將手中匕首扔出,一下子就將凶獸放倒。凶獸哀嚎,肉身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迅速幹癟,很快便化作一具骸骨。何渙上前拔出匕首,一頭迷你的凶獸突然從凶獸嘴裏撲了出來,何渙猝不及防被它抓傷,它也趁機跑遠了。“奶奶的!”何渙捂住流血不止的手臂,遙遙的望了一眼已經完全看不見蹤影的凶獸,無可奈何就隻有離去。“你居然受傷了?”路歌商瓔看著虛弱的何渙感覺極度的不可思議。“嗬,說得好像我就不會受傷一樣。”何渙苦笑一聲,靠著牆上,點了根煙。“怎麼樣?要不要去醫院?”商瓔撫摸著何渙已經變得十分紅腫的傷口。似乎十分不習慣溫柔模樣的商瓔,何渙撇過頭,輕輕說了聲:“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