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的情況是這樣的。
某年某月某日,槐花灣百姓金花等人因為拆遷與趙天喜的拆遷辦發生了衝突,毛十八路過,不明真相也參與進來,致使整個局麵失去控製,造成三人死亡,多人重傷事件,後經政府出麵調節,給予死者,傷著相應賠償,不做追究。以此為這件事的最終結果,不另行通報等等。
毛十八知道,這是把一件驚天動地的事情就這樣輕描淡寫的說成了什麼事情都沒有。自己不簽字,老百姓得不到錢,自己簽字了又違背了自己的意願,究竟怎麼辦。
毛十八一時間非常的糾結,心裏頭想發瘋。
可是後來一想,如果日後真的要徹查,這個東西也代表不了什麼,隻能說明一件事,那就是趙天喜賠錢了,隻不過是證據中的一個,不可能作為主要證據拿出來。想到這裏,毛十八把字簽了。
毛十八簽完了以後,董市長又拿出來一份文件給了毛十八,是一份受理代表協議。
主要是說毛十八受到了金花他們的委托跟政府,趙天喜談判權權解決這件事。
毛十八無奈也簽了字。
董市長讓趙天喜撥款,自己也安排人送錢過來。
八百萬,又五百萬直接轉賬,三百萬現金。
毛十八清點以後說,這些董市長,這些政府。
董市長回去之後,手下的這些人並沒有走,而是簡短的開了一個碰頭會,目的隻有一個,公安局還沒有上報的材料都重新做,以前的全部銷毀。
杜子把這件事情交給了韓雪,韓雪一直忙到了深夜才把事情做完。
回到家裏,韓雪在電腦裏把優盤上的東西重新檢查了一遍,放了起來。一方麵是把自己從這件事情裏摘出去,另一方麵她覺得這個東西遲早有一天會用的到。
毛十八也是忙了一天,最近根本顧不上自己公司的事情,但是還好,有各個部門的經理在那裏盡心盡力的工作,自己也用不著這樣操心。
晚上的時候,毛十八拿著兩百萬塊錢來到了醫院,過來看望龍一。
開門的時候毛十八聽見了一種讓人非常敏感的聲音,是一個女人的呻,吟聲。
毛十八皺了皺眉,看著床上熟睡的龍一,毛十八輕手輕腳的來到了裏麵的套間門口。
門沒有關實,從門縫裏可以非常清楚的看見裏麵的情況。
一個男人,一個女人正在處在一種忘我的境界。
那個女人是青雲,男人是書呆子。
毛十八感覺自己好像是當頭被人打了一棒子,一下子想起了紅妹兒,還有小兵,是不是當初他們背著自己也是這樣的一種場景呢。
都說男子漢大丈夫免不了妻不賢子不孝,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龍一比書呆子好上一千倍,可是青雲為什麼能跟他上床呢。
毛十八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評價那樣一個高貴典雅,脫俗的女人,曾經在他腦袋裏的美好印象一切都煙消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