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道這裏就不得不說說王黼、高俅這兩位難兄難弟,便都是為趙佶摟錢的高手,二者作為趙佶的座下走狗自然都是極好的,至於下場的區別隻在王黼對於趙桓而言尚有可用之處。
話說,就北宋此時而言,沉重的賦稅壓迫下造成了大量的農民破產失業,出於生計,棄田罷耕,隻有在流浪中尋求生機,由此形成巨大的流動人口。他們的出路主要有應募參軍或服役,進入城市從事手工業或商業,出家為僧,少數或者淪為盜賊,比如水泊梁山上的一眾所謂好漢便是以此為名目起事。
當然,水泊梁山之事因為後代的統治階級斷章取義收為己用,便也大大的將其事跡做了美化,絲毫不提其中那些開人肉店、挖人心下酒、以及打家劫舍、逼人為賊卻稱之為“賺”的惡劣事跡。
卻就說,提到宋朝針對土地的農業稅,就讓人不得不想起王安石變法期間麵向農村與農民頒布的方田均稅法。從此項法律條款的名字也可看出,變法主要在於兩方麵:“方田”和“均稅”。
的確,王安石的新法內容主要是清丈、核定各戶占有土地數量,劃分田地等級,製定地籍,依照等級規定確定農民納稅稅額。
北宋時期,一些形勢戶(官僚、豪紳、胥吏、地主被稱為形勢戶或官戶)與寺觀戶(僧侶、道士等占有土地的人戶被稱為寺觀戶)占有大量土地,有時還大量隱田和漏稅。由於賦役的苛重和不均,一般地主和形勢戶為了減輕賦稅,便把自家的土地和人丁分散成許多戶頭,稱作“詭名子戶”;有的人家把土地假稱獻給僧寺、道觀,叫做“詭名寄產”;有的則把田地假裝賣給了形勢戶,借助富人的佃戶之名來逃避徭役,叫做“詭名挾佃”。
這樣,他們對國家的負擔便被大量轉嫁到廣大下等主戶的頭上了。國家的實際稅收不斷縮水,財政收入也著實受到影響。王安石之前宋政府曾有過幾次“方田”措施,力圖清理出一些隱田、漏稅,擴大國家稅源,但遇到阻力都比較大,時行時停,最後收效甚微,且浪費了國家不少財力物力,也不斷遭到時人對此類政策的非議。
王安石曾以“民不加賦而國用饒”來遊說、鼓動推行變法,所以變法之目的很重要一點也是解決宋朝的財政危機。在一定程度上,隱田逃稅現象有所消除,賦稅收入增加了,農民負擔也得到部分減輕。
但是,新法卻侵害了豪強地主的既得利益,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加上當時技術落後而土地丈量工作進展緩慢,因此以後便逐漸停頓下來。
王安石的方田均稅法也避免不了前代“方田”政策的命運,與其它新法一般最終以失敗告終。
等待北宋王朝的將是中國曆史輪回必然的命運,金人南下,內部危機重重而風幹虛弱的宋廷沒能抵擋住強大的女真軍隊迅猛進攻,很快便滅亡了。
(此處參考有脫脫《宋史》、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漆俠《宋代經濟史》、葉坦《富國富民論——立足於宋代的考察》、全漢升《中國經濟史研究》、項懷誠《中國財政通史·五代兩宋卷》、朱紹侯等《中國古代史·下冊》等書籍,文章體裁所限,不注出處,特此說明、向前輩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