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少年悻悻推開常峰,突的灑然一笑“給我留兩口血。”一時間音容好生甜美。
常峰畏懼少年英勇,不敢言語,少年手臂添了新傷,隻顧歎息,二人默然守了許久的狗屍,少年忽地抬眼望了望東方升起的魚肚兒白,看看常峰,便起身在附近尋來兩支枯木,指使常峰抱起狗屍跟隨,在一座低窪的坑底變戲法兒般燃起一小團篝火,吃飽了滿是油水的狗肉,,少年眉頭又一撇,盤問起常峰:“姓甚名誰?”
常峰照實答了,也不知怎麼與少年續話,便同樣反問了回去。
少年倒也友善,忍下傷口疼痛,方才俏聲答道:“咱家姓夏,叫我雨荷便好。”
常峰偷眼望望雨荷,怎也想不到如此黑瘦英武的少年竟是個女孩兒,知雨荷勇武,便生了追隨寄靠之心,心說隻要雨荷不拿匕首逼自己走,便大樹底下好乘涼,能熬一天便能多活一天。
兩人白天裏仍舊躲藏起來,隻在夜晚黑透時才出來趕路,常峰有求於人,怎敢絲毫得罪,稍稍安頓便阿依奉承,百般討好,生怕雨荷驅趕自己。軟磨硬泡許久,終究相熟起來.似常峰般肚子裏稍稍有些墨水的人都愛相輕於人,隻覺格老子才算第一,你家再強,也比我稍稍差一些,這是自古的文人共性。
隻十幾日的功夫,饑民們像是死絕了般絕跡,二人漸漸大起膽子,白日裏行進起來,常峰分析二人如今的熟態,知再也不能淪為單崩,於是某一日,雨荷再一次嘲弄常峰弱不禁風之時,常峰終究忍不住吹起了牛皮。
造化弄人,老天爺最喜漏屋夜雨,荒蕪的石崗盡頭浮現出高個男人,約莫三十許歲,如眾多難民般瘦弱,手持一根削尖了的白樺棍朝常峰二人走來,棍尖上沾染著幹透的血跡。
常峰仍在專心鼓吹編造好了的豐功偉績,沒注意雨荷為何直愣著眼朝前方緊望!
離得近了,那高個男子一聲喝罵便朝二人衝來,雨荷掉頭便跑,常峰愣了愣,緊隨同伴跑去。隻是雨荷手上舊傷未愈,疾行中手臂舊傷滲出大滴的血水,卻驚慌的絲毫不敢顧及,常峰猛隨其後,望著腳步愈發虛浮的雨荷一跤栽倒在地。常峰斜地裏繞過雨荷,驚慌中回頭瞄了一眼剛抬起臉的雨荷,怎奈正見那雙眸子裏滿滿的幽怨。
罷了罷了,常峰猛地一咬牙,轉身撿起一塊拳頭大的石塊朝那男子拋去,男子虛身一躲,雖腳步有些踉蹌,卻終是躲過了去,又一塊迎風而至,那男子揚起白樺棍作勢打落,可白樺棍隻碰到些許石塊棱角,石塊軌跡稍偏,仍朝男子飛去,男子險險側頭,那石塊擦著頭皮劃過,緊接著額頭上鮮血便如斷線珠子般滾落。
男子瞪大眼睛,毫不停頓的朝二人奔來,常峰玩了命的仍石塊,心底卻打起撥浪鼓,若是男子能衝到近前,便掉頭逃竄,也算是報了荷兒的那頓狗肉恩情,畢竟殺那黑狗,自己也是下過力氣的。
常峰如有神助,接連拋出奇準石塊,阻了高個男子的步伐,雨荷也趁著此時朝常峰爬來。雨荷草鞋已被鮮血浸透,原來方才飛奔中竟踩上了一塊棱角分明的石塊,才險些招致敗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