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有、李新峰
一、《明史》的編纂
《明史》由清朝特設明史館編纂,原書題為“總裁官、保和殿大學士張廷玉等奉敕修”。事實上,《明史》共經三度修纂,自順治迄乾隆,凡曆九十五年,參預修撰的人員前後也有二三百人,成為中國曆史上設館修史規模最大、曆時最久的一次。
《明史》創修於順治二年(1645)五月。據王先謙《東華錄》,清世祖“命內三院大學士馮銓、洪承疇、李建泰、範文程、剛林、祁充格等纂修《明史》”。其時清朝統治者入關未久,正遭到漢族人民的激烈抵抗。而這一年五月,清兵攻入南京,俘虜了南明弘光帝朱由崧,清王朝表麵上確立了在全國的統治。清廷主持修纂《明史》,主要是強調清朝已成為明朝合法繼承者的政治意義;另一方麵,也想借修史的名義,誘降知識分子。這次修史僅仿《資治通鑒》體例,編成長編若幹卷,進展不大。原因之一是史官任非其人,馮、洪、李輩,均係由明降清,自然無心論述舊朝史事。範文程雖係清朝開國第一儒臣,然此時已經老邁,難以擔當修史重任。另外,史料不備也給修史造成極大的困難。此後清廷雖屢下詔書,采訪遺書,但並無成效,加之與南明的戰爭尚在進行,《明史》首次纂修遂告擱置。
《明史》第二次纂修始於康熙四年(1665)。當時清王朝已完全平定南方,於是重開史館。不過,《明史》大規模纂修工作到康熙十八年(1679)才真正展開。這年五月,清聖祖敕命內閣學士徐元文為監修總裁官,翰林院掌院學士葉方靄、右庶子張玉書為總裁官,以右庶子盧琦等十六人,同彭孫遹、陳維崧、朱彝尊、尤侗、毛奇齡、潘耒等五十人為纂修,編寫《明史》。此前三月,清廷曾召試博學鴻詞科,錄取彭孫遹等一等二十人,李來泰等二等三十人,分授編修、檢討各官,故將他們全數置於明史館。第二年,徐元文、葉方靄又推薦李清、黃宗羲、曹溶、汪懋麟、黃虞稷、薑宸英、萬言等參與修史,如本人不願到館,也可將其所著史書抄奏。(《清史稿·徐元文傳》)上述這些人多是前明遺民,甚至不乏早期抗清活動的參加者。而當時“三藩之亂”尚未平定。近代學者孟森在《清史講義》第二章《鞏固國基》中評論說:“康熙之製科,在銷兵有望之時,正以此網羅遺賢,與天下士共天位,消海內漠視新朝之意,取士民之秀傑者以作興之。……此事宜與平三藩之時代參觀,彌見聖祖作用。”雖然李清、黃宗羲嚴辭不出,但黃宗羲還是支持其子黃百家與弟子萬斯同入京修史。這說明清聖祖借重開明史館籠絡知識分子的策略收到一定成效。
此次正式修纂《明史》,在史料的準備方麵,比以前有所突破。葉方靄、朱彝尊等都論及購書、聚書為當務之急。朝廷命下後,一時出現了四方藏書捆載入都的盛況。但是,由於避忌及各種技術原因,史籍的搜羅工作仍不理想。如戴名世《南山集·與餘生書》指出:“前日翰林院購遺書於各州郡,書稍稍集。但自神宗晚節,事涉邊疆者,民間汰去不以上,而史官所指名以購者,其外頗更有潛德幽光,稗官碑誌,記載出於史館之所不及知者,皆不得以上,則亦無以成一代之全史。”不過,修史最重要的參考資料非《明實錄》莫屬。如潘耒撰寫《食貨誌》,即將洪武至萬曆朝《實錄》中的有關內容,抄出六十餘本。崇禎一朝缺乏《實錄》,造成了纂修上的困難,總裁則接受汪楫的建議,選館臣六人先纂長編,倪燦、喬萊參預其事,萬言更以一己之力別成《崇禎長編》一書。
在修史人員方麵,盧琦等十六人才具有限,顯然不足與彭孫遹等人相提並論,不過,即使後者也不見得都是優秀的史才。加上人事變更,真正同修史相始終的為數並不多。毛奇齡在《西河合集·史館興輟錄》裏披露:“自上開製科,以予輩五十人充《明史》館官,而數年之間,即有告歸者,有死者,有充試差者,有出使外國者,有作督學院使者,且有破格內生中堂並外轉藩臬及州府者。自康熙己未至辛未,在館者不過一二人,餘或升侍郎,或轉閣學,或改通政使,全不與史事,而舊同館官亦俱闌散。向之爭進者,今亦告退。不惟史不得成,即史館亦枵然無或至者。在五十人,多處士難進易退,且又老邁,十餘年間,不祿者已三十人矣。第不知同館多人,並不限數,何以一任其興輟若此!”而真正高瞻遠矚,足當史才而無愧者,當屬萬斯同。萬斯同(1638—1702),浙江鄞縣人,字季野,晚號石園,卒後學者私諡貞文。萬氏是黃宗羲的高足,自述其史學謂:“吾少館於某氏,其家有列朝《實錄》,吾默識暗誦,未嚐有一言一事之遺也。長遊四方,就故家長老求遺書,考問往事,旁及郡誌邑乘、雜家誌傳之文,靡不網羅參伍,而要以《實錄》為指歸。”(方苞《望溪文集》卷一二《萬季野墓表》)他抱著保存國史的堅定信念,自處平民,投身於《明史》纂修,並深為大學士徐元文所倚重:“時史局中征士,許以七品俸,稱翰林院纂修官。學士欲援其例以授之。先生請以布衣參史局,不署銜,不受俸。總裁許之。諸纂修官以稿至,皆送先生覆審。先生閱畢,謂侍者曰:‘取某書某卷某葉,有某事當補入;取某書某卷某葉,某事當參校。’侍者如言而至,無爽者。”(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二八《萬貞文先生傳》)徐氏罷後,接替者繼續延請萬氏於家,委任不貳。因此,萬斯同得以在二十多年的時間裏,不居纂修之名而隱操總裁之柄,鞠躬盡瘁,先佐徐元文完成史稿四百一十六卷,又助王鴻緒擴編到四百六十卷,實為《明史》的頭號功臣。
《明史》的修纂體例也在這個階段逐漸明確並得到落實。鑒於一方麵明朝史事頗有不同於前代的內容,另一方麵,後世對朝政的抑揚、人物的臧否多意見不一,所以無論在大局或細節上,均有待詳密的斟酌與探討。而明末政治、學術、文藝等領域的派係糾紛一直延續到清初,加劇了圍繞修史的爭論。顧炎武、黃宗羲等人沒有直接參預史局的工作,但對修纂體例的確立起了積極作用。顧炎武是徐元文的舅父,主張纂修明史應以邸報為主,兩造異同之論,一切存之,以待後人自定。黃宗羲則通過萬斯同、黃百家影響史局。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宗羲不入史局,而史局大事必谘之,其所辯論,史局常依之資筆削焉。”在此基礎上,《明史》草稿乃大致草創就緒。據尤侗《西堂合集·明史擬稿敘》,當時修史工作的分配原則是:以五十位博學鴻詞獲得者為主體,共分五組,先編洪武至正德間的史事,由總裁與諸纂修酌定鬮派,後又分嘉靖、隆慶、萬曆為一編,則錯綜其姓氏而鬮派如前。《明史》稿本最初分撰情況如下:湯斌撰《太祖本紀》,徐嘉炎撰《惠帝本紀》,朱彝尊撰《成祖本紀》,吳任臣撰天文、五行、曆誌,徐乾學撰《地理誌》,潘耒撰《食貨誌》,陸葇撰《選舉誌》,王源撰《兵誌》,薑宸英撰《刑法誌》,尤侗撰《藝文誌》,汪琬撰後妃、諸王、開國功臣傳,曹禾撰靖難十六功臣傳,毛奇齡撰流賊、土司、外國傳,喬萊撰《儒林傳》,嚴繩孫撰《隱逸傳》,張烈撰劉健、李東陽、王守仁、秦竑、李成梁、金鉉、史可法諸傳等。不過由於纂修時間長,同一誌目,一人撰後,繼又有人撰。如《食貨誌》,初撰為潘耒,用功甚勤,後因事被黜歸裏。繼有王原纂修稿(今存)。再後王鴻緒加以刪削,至張廷玉總裁《明史》時又加改動,方始定稿。
繼徐元文為總裁的,先後有張玉書、陳廷敬、湯斌、徐乾學、張英、王鴻緒等。總計十餘年間,漢族大臣被任命為史館總裁的已超過十人,滿族大臣尚不在內。其中王鴻緒任事最久,至康熙五十三年(1714),他便以個人名義上列傳二百零五卷,雍正元年(1723)又進合本紀和誌、表一百零五卷,共上《明史》三百一十卷。王氏《橫雲山人集·雍正元年進呈明史稿疏》稱:“計自簡任總裁,閱曆四十二年。或筆削乎舊文,或補綴其未備,或就正於明季之老儒,或資訪於當代之博雅。要以恪遵敕旨,務出至公,不敢無據而作。今合紀、誌、表、傳共三百零十卷,謹錄呈禦覽。”《明史》至此大體告成,上距康熙十八年已四十五年之久了。而後人論《明史》成書的經過,往往視王氏為“攘竊”,並詆其史識卑下,如黃雲眉《明史纂修考略》即謂:“王鴻緒目睹同館凋謝,史事闌珊,遂生攘竊他人成稿之奸心。……歲月愈邈,公然以多人心血之結晶,歸諸一己之筆削而無所忌憚矣。……鴻緒於此事既非內家,而分合有無,妄自立異;又假手於刻薄無知之館客,任意顛倒,是非毀譽,漫無準的。”平情而論,王氏以總裁身份,當館臣殂謝之餘,自我標榜,無足深責;至於史識高低,萬氏《明史稿》俱在,兩相參看,實亦未易軒輊。總之,《明史》纂修過程過於拖遝,修史人員過於蕪雜,這才是問題的症結所在。
據王先謙《東華錄》,第三次修纂《明史》在雍正元年(1723)七月。清世宗特諭大學士說:“有明一代之史,屢經修纂,尚未成書。……朕思歲月愈久,考據愈難,目今相去明季,將及百年。幸簡編之記載猶存,故老之傳聞未遠,應令文學大臣,董率其事,慎選儒臣,以任分修。再訪山林積學之士,忠厚淹通者,一同編輯。俾得各展所長,取舍折衷,歸於盡善。庶成一代之信史,足以昭示於無窮。”並以隆科多、王頊齡為《明史》監修官,徐元夢、張廷玉、朱軾、覺羅逢泰為總裁官,孫嘉淦、喬世臣、汪由敦、楊椿等二十五人為纂修,各分數卷,主要任務是修改王鴻緒的進呈稿。據楊椿《孟鄰堂集·上明史館總裁書》,此次開館不久,人員又遷轉流失,致力其事的不過楊椿、汪由敦、吳麟等數人。楊椿分撰永樂至正德列傳,胡宗緒撰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列傳,而十二朝本紀及後妃、諸王、並洪武、建文、天啟、崇禎各朝列傳由汪、吳兩人負責。另有鄭江撰《明史稿》二十四卷,梅瑴成與修《曆誌》。其他不甚可考。這次修史曆時十數年,為功甚少。直至乾隆四年(1739),才終於以張廷玉領銜定稿,上《明史》本紀二十四卷,誌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傳二百二十卷,目錄四卷,共計三百三十六卷。張廷玉在《上明史表》中回顧纂修曆程說:“聚官私之記載,核新舊之見聞。簽帙雖多,牴牾互見。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進在彤闈,頒來秘閣。首尾略具,事實頗詳。……苟是非之不謬,詎因襲之為嫌。爰即成編,用為初稿。”清修《明史》,前後長達九十五年,至是始竣,有武英殿刻本傳世。今天通行的《明史》,即此張廷玉進呈本。
《明史》刊行之後,又一再修改。到乾隆四十年(1775)五月,清高宗下令改譯《明史》中的少數民族人名。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他借口《英宗本紀》過於疏略,命英廉、程景伊、梁國治、和珅、劉墉等,將所有《明史》本紀“逐一考核添修,務令首尾詳明,辭義精當,仍以次繕進,候朕親閱鑒定,重刊頒行,用昭傳信”。隨後又命於敏中、錢汝誠等為總裁,宋銑、劉錫嘏等七人為纂修、協修,考證全史。不過,《明史》的這一修定及考證本並未正式刊行,影響不大。
二、《明史》的篇目
《明史》共三百三十六卷,規模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要閱讀《明史》,首先要大體了解其紀、誌、表、傳的篇目結構,以及各部分的基本內容、體例特點、史料價值、閱讀難度等。
《明史》目錄共四卷,在全書之首,而不列入《明史》正文。從目錄可以明了:《明史》卷一至卷二四為本紀,卷二五至卷九九為誌,卷一○○至卷一一二為表,卷一一三至卷三三二為列傳。列傳的目錄最為詳細,獨占三卷。類傳和附傳中每位傳主的名字均列其中,以頂格、空格等方式標示等級、層次,一目了然,頗便披覽。
《明史》本紀以皇帝世係為序,以編年體形式,記載重大的政治、軍事事件和災異、賑濟、蠲免措施等。全文包括明太祖(年號洪武,在位三十一年)、建文帝(建文,四年)、明成祖(永樂,二十二年)、明仁宗(洪熙,一年)、明宣宗(宣德,十年)、明英宗(正統、天順,前後共二十二年)、景泰帝(七年)、明憲宗(成化,二十三年)、明孝宗(弘治,十八年)、明武宗(正德,十六年)、明世宗(嘉靖,四十五年)、明穆宗(隆慶,六年)、明神宗(萬曆,四十八年)、明光宗(泰昌,一月)、明熹宗(天啟,七年)、明思宗(崇禎,十七年)等十六位皇帝的本紀,共二十四卷。各本紀篇幅以皇帝在位期間重大事件多寡而定,如明太祖、明成祖等,在位時間雖遠不若中後期的明世宗、明神宗,所占篇幅卻各有三卷,而後者各僅兩卷。總的看來,本紀內容十分簡明扼要,許多本紀所占篇幅尚不如某些列傳。本紀可提供明代發生大事的線索,而不足以了解具體史實。
本紀為每位皇帝附簡單評讚,短小精悍,反映了修史者對某皇帝以及某時期的見解,頗有可觀。如評太祖的個人事業“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漢以後所未有也”;評成祖的武功,造就“幅員之廣,遠邁漢唐”,但又指斥其“革除之際,倒行逆施”,均公允持平之論。又如評向稱昏庸的英宗:“前後在位二十四年,無甚稗政。至於上恭讓後諡,釋建庶人之係,罷後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後世者也。”更在認為英宗荒唐誤國的泛泛之論外,揭示了其仁厚平和的一麵。
本紀的體例有兩處可注意者。首先,南明諸帝王不入本紀。明朝曆史起於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朱元璋建國,止於崇禎十七年(1644)明思宗朱由檢自縊,凡二百七十六年。《明史》的曆史時間則起於元順帝至正十二年(1352)明太祖朱元璋起事,終於清世祖順治十八年(1661)永曆帝朱由榔被吳三桂殺害,共三百一十年。不過,由於清王朝進入北京後,即以正統自居,不承認明亡後明宗室先後在南方建立的四個政權。《明史》不以南明諸帝入本紀,而是泛泛稱王,甚至不立專傳,隻立附傳。所謂南明四王中,在南京建立弘光政權的福王朱由崧事跡附載於《福王朱常洵傳》,在福建建立隆武政權的唐王朱聿鍵事跡附於《唐王朱桱傳》,在浙江紹興稱監國的魯王朱以海事跡附於《魯王朱檀傳》,在廣東肇慶建立永曆政權的桂王朱由榔事跡附於《桂王朱常瀛傳》。
其次,建文、景泰兩朝列入本紀,即卷四《恭湣帝紀》和卷七《景帝紀》。建文帝是明太祖之孫,在位四年,被其叔朱棣即後來的明太宗(成祖)發動戰爭取代,不知所終。《明實錄》將其事附於《明太祖實錄》。景泰帝是明英宗之弟,於明英宗在土木之戰被俘後登基,在位七年,後被英宗複辟取代。《明實錄》以其事附於《明英宗實錄》。《明史》的體例尊重曆史事實,錢大昕稱讚“斟酌最為盡善”。(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九《明史》)
《明史》中的誌可約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在各正史中均向稱難讀的《禮誌》、《樂誌》、《天文誌》、《五行誌》、《曆誌》等。《曆誌》增加了一些表,使得文意通順,便於明了內容,其附圖更為前誌所無。《五行誌》記錄地震水旱災情等比較簡單,且有缺漏,而專寫五行的孫之《二申野錄》今尚存,內容詳贍得多。對普通讀者而言,閱讀這幾種誌的機會比較少。
另一類則是係統記載政治、經濟、地理、文化等的《食貨誌》、《職官誌》、《刑法誌》、《選舉誌》、《河渠誌》、《地理誌》、《藝文誌》等。對專業工作者而言,它們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和參考價值。而對業餘愛好者和初學者而言,從這些誌入手閱讀《明史》,既便於了解明朝的基本狀況,又便於熟悉比列傳和本紀艱澀一些的文風,為通讀《明史》打下良好的基礎。
《地理誌》共七卷,是各誌中篇幅最大的。它按照京師(大體相當於今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南京(相當於今江蘇、安徽、上海)、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江西、湖廣(相當於今湖南、湖北)、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的順序,詳細介紹了兩京十三省各府州縣自元代以來的建置沿革、四至方位、境內山川等,但未記載府州縣一級區劃單位的人口數據。比起《大明一統誌》等專門誌書而言,《明史·地理誌》內容簡略,無大用處,但體例嚴謹,條目清晰。如卷四五《地理誌·廣東·瓊州府》部分,頂格書寫瓊州府沿革等,然後低二格介紹本府所駐的瓊山縣、直接管轄的澄邁、臨高、定安、文昌、會同、樂會各縣,然後升一格介紹府屬的儋州、萬州、崖州,在各州後降一格介紹州屬的昌化縣、陵水縣、感恩縣。這種層次分明的格式,十分便於瀏覽和查閱基本地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