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惠施賭咒發誓說:“今天我去了越國,然後昨天我從越國回來了。”暈倒!惠施大約是我國曆史上,第一例通過“時空隧道”往返穿梭的人,是第一個體會到地球時差的人。

既然山川、天地、時間、空間都可以說畢同,那麼惠施接下來就得出了自己的結論:“泛愛萬物,天地一體。”這就帶有政治學說的意味和國家治理的功效了,反映了他的“去尊”的政治概念。天地一體和去尊,也體現了戰國時代布衣要求冒到政壇上層的心願,或者說開始有了要求大一統的主張。並且“泛愛”一詞,似乎說明他又認同墨子的兼愛學說。

惠施這人好辯,善談,除了上述這些,當他瘋到令人發指的地步時,終於開始和天下人辯論“卵有毛、犬可以為羊、郢有天下、馬有卵、白狗黑、火不熱、目不見、龜長於蛇、蛤蟆有尾巴、老太婆有胡須、孤兒的馬駒不曾有過娘、雞有三隻腳、輪子並不碾地”“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等高難度設論。以及更多的:規不能畫出圓,矩不能畫出方,圓的鑿眼不能和圓的枘頭配套,飛鳥的影子未曾動,箭鏃雖然在飛,卻是既不走也不停。

最後這句使人想起希臘早一時期的悖論家芝諾“飛矢不動”的理論。飛著的箭在每一瞬間都占著空間的特定位置,因而靜止在這一位置上。而靜止和運動是矛盾的,所以飛箭不飛。芝諾進一步宣布一切事物都是靜止的,飛毛腿“阿基列斯”永遠不能從後麵追過烏龜。假設“阿基列斯”落後於龜一百步而比龜快十倍,當阿基列斯走十步,龜也前進一步,阿基列斯每走一步,龜也走十分之一步。如此永遠追不上。

惠施上述這些高難度的設論,他自己必也對它們進行了論說,但可惜都沒有留下--雖然惠施寫了很多書(“其書五車”),但一頁也沒有保留至今。

曆代的高智商人士,紛紛揪著頭發想把這些高難度的設論解釋通,連近代的胡適都為之努力呢。胡適校長從“卵有毛,馬有卵”出發,發現了惠施的生物進化論觀點,雞蛋中有雞的形狀和毛,否則怎麼變出雞。馬雖然不是卵生的,但曾經過卵生的物種階段嘛。“蛤蟆有尾”,蛤蟆雖然沒有尾巴,但卻曾經有過一條小細尾巴。那條尾巴自然也是蛤蟆的,所以蛤蟆有尾。“飛鳥的影子是不動的”,本來影子就是不動的,你看見它動,那是視覺暫留現象在欺騙你。

胡校長多從科學和生物進化論角度來解釋惠施的話,其實沒有必要。難道惠施真的已經探索到了進化論,所以才提出這些觀點的?

其實還應該從他的“萬物畢同畢異”的角度來認識。惠施從大一的角度得出了萬物的全相同的結論,從小一角度得出萬物全相異的結論,因此就可以說:從小一的萬物畢異角度來講,烏龜和蛇完全不同,完全不同類的東西,能比長短嗎?他說“烏龜比蛇還長”,隻是為了破常規的“長短可以比較”這個日常概念的,在小一的視角下,這個概念就破了,為了破此,他就極端一點,幹脆說龜長於蛇。把小一的概念從空間轉為時間角度,則每一個小一的極小的時間,鳥都投下一個影子,這個影子在這個無窮小的時間裏,當然是靜止不動的,所以飛鳥的影子未曾動。這並不是惠施想講“視覺暫留”現象。同理,飛箭不動,輪不碾地也就出來了。而從小一的角度,一尺長的木棍,一次次地一分為二,永遠分不完。

當然,惠施也可能用“名”(概念)和“實”(實物)的模式來辯說,這雖然有可能像是詭辯,但也屬於哲學的認識論範疇。比如他說“犬可以為羊”,就或許可以這樣論說:如果定義一種生物,特點是有四條腿,長著毛,依靠人類生活,都是放牧人的財產,那麼狗和羊都屬於這類生物,一個概念是唯一的、不相異的,那麼該概念對應的實物,就是不相異的,狗就可以是羊。也就是墨子的門徒在《墨子》一書中說的:“數牛數馬則牛馬二,數牛馬則牛馬一。”按長犄角和能奔跑分類確定,則牛和馬是不同的兩類,若按牛馬共同特性即四個細腿長個大肚子來分類確定,則牛馬一,牛馬自可以四足大肚子而屬同類,牛馬一也,也不是二也。如果站在大一的角度來看,則什麼都是相同的,那麼比犬可以為羊更強的結論也可以做出了。

但惠施本人到底是怎麼論說這些的,我們還是不知道。總之惠施強調萬物畢同。也有跟惠施唱反調的,那就是晚於惠施五十年的公孫龍。公孫龍全用名和實來論說,但強調的都是異。公孫龍有所謂白馬非馬,強調異。

公孫龍在自己的著作裏對“白馬非馬”進行了反複周章的論說。他的論說翻譯成西方邏輯學術語是:“馬”“白”“白馬”這些概念各自的內涵、外延不同。

“馬”的內涵是一種動物,“白”的內涵是一種顏色,“白馬”的內涵是一種動物加一種顏色。三者內涵不同,所以白馬非馬。

“馬”的外延包括一切馬,不管其顏色的區別。“白馬”的外延隻包括白馬。由於“馬”與“白馬”的外延不同,所以白馬非馬。

簡單說,如果認為“白馬”“馬”是兩個概念,各自的內涵外延都不同,自然二者不同。有些概念則是相同的,比如手足和四肢,內涵外延都相同,所以不能說手足非四肢,但可以說白馬的概念不等於馬的概念,白馬非馬。實際上,公孫龍說的白馬和馬,都是概念(即名),而不是實物(實)。如果是一個實際站在地上的白馬,當然你得承認這匹白馬(實)屬於馬(名),這匹白馬的實物,符合馬這個概念(名)的內涵外延要求。但公孫龍的白馬、馬都是名(概念),所以並不相同。這就有實際意義,譬如勇士和士,就是兩個概念(名),人君在擇賢的時候,就必須分清這兩個名,如果見一個人特別能鬥,就把他提拔做了相國了,就混淆了勇士和士兩個概念的內涵外延區別。所以公孫龍醉心於研究名,就是為了爭取把握名。畢竟名屬於人對世界的認識,這種認識所組建成的意識世界不能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