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飛往b市的飛機上,一對母女吸引住眾人的目光。女兒大約四五歲,紮著小馬尾,身著公主裙,粉粉嫩嫩的小臉,讓人忍不住想捏一捏。身邊的女子,也就是女孩子的媽媽,看起來很年輕,身穿白襯衫,牛仔褲,運動鞋,看起來像個大學生。若不是小女孩叫她媽媽,誰也不會認為這樣年輕的女子已為人母。若不是小女孩與她像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誰也不會認為她是小女孩子的親生母親。
“媽媽,還要多久才能到呢?”
“快了。”
“媽媽已經說過很多次‘快了’!”小女孩不滿,嘟起嘴,更顯得可愛。
“是真的快了。”女子將小女孩抱進懷裏,“安安累了嗎?”
女孩子點點頭。
“那媽媽抱著安安睡一會兒,等你醒了就到了。”
女孩子乖巧地靠在女子的懷中,很快睡著了。
b市機場。
身著牛仔t恤帆布鞋的沈珮珮焦急地望著出口。當看見一手領著孩子一手拖著箱子的女子出現時,也不管周圍的人如何看她,搖著手大喊“玲瓏,安安,這裏,這裏……”
一直了解珮珮性格的玲瓏隻能無奈地笑著搖頭。
“珮珮阿姨……”甜甜的、軟軟的童聲讓人的心都化了。
沈珮珮將她高高地舉起,“艾瑪,我幹閨女越來越漂亮了。幹媽不爭氣,現在還沒有把自己嫁出去,將來可怎麼把你娶進門做兒媳婦啊!”
“珮珮,別教壞了我閨女。”一個大大的擁抱代替了千言萬語。機場的一個角落,卓凱在與他的好友兼上司林朗進行登機前的最後通話。
“……放心吧,我能夠搞好定的。”不經意見的一瞟,讓他看見了一個熟悉的人。“等等,我看到amy了。她好像來b市了。”
“什麼?”電話那頭的人好像沒有聽明白他在說什麼。
“蘭心,她在機場。看樣子她剛來b市。”
“……”
“喂,林朗……”
電話那頭無人應答。林朗陷入自己的回憶之中。六年前
那時他還是一名窮學生。說窮,好像有點誇張。他的家庭條件不錯,但是因為繼母的關係,父親對他的要求也很嚴格,說學生就要有學生的樣子。所以,他隻是比一般的學生多一點零用錢。當然,他不必因為錢而去打工,不必因為錢而去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他所有的時間都用在他喜歡做的事上。
那天,他像往常一樣,騎著車去校圖書館。迎麵走來一個女孩子。她邊走邊看著書。他一直不喜歡邊走邊看書,對眼睛不好,還危險。這不,那個女孩差點撞到他的車上。
“你怎麼騎車的?”他剛想說點什麼,差點撞他車上的女孩卻先開口質問他了,“差點撞上我!”
女孩子終於從書中抬起了頭。他這時也看清了她的長相。一頭短發齊肩,一雙充滿靈性的大眼故意瞪得很凶的樣子,雙唇賢緊緊地抿著。說不上非常漂亮,但也算是美女一枚。當然,如果她不故做很凶的話。
明明是她不看路,明明是個可愛的小姑娘,卻要裝做很凶。他不知道那時他的嘴角向上翹著。
“明明是你不看路,差點撞到我好不好?”他也瞪著她。
“……”她先是一頓,但很快接著道:“我血肉之軀能撞你的車?再說了,我沒看路你也沒看路嗎?看到我你就不能讓開一下?”
“……”這次換他無語了。有這麼不講道理的人嗎?“你講點道理好不好?”
“你做為一個男人和女人講道理?”她的話再配上她理所當然的表情,說得好像他多麼的天理不容。
他今天算是見識什麼是刁蠻了,道理是講不通了。算了,他不和他計較!幾天後,他又遇見了她。隻是這一次,地點變成了自習室。
為了方便,很多同學會提前占位置上自習,他也一樣。隻是那天他去時,發現他占的位置上坐了一個女生。
“同學,這個位置我占了。”
女生從書中抬起頭。
“是你?!”兩人異口同聲道。
“又是你這個不講理的女生!”
“你說誰不講理?”
“你!”
“你才是小肚雞腸的男人!”她小臉通紅。“就因為上次的事,你就來這裏找茬?”
“誰和你計較上次的事!我的書放在這裏了這就是我占的位置!”
“我來時這裏根本就沒有什麼書!”
……
之後,他們因為爭吵被請出了自習室。
後來他才知道,原來他的書被人順走了,那次真的是他誤會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