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方向:28日異常次數是5次,29日異常次數是9次,月內最高異常次數是12次,前一個時間段內最高異常次數是9次。29日的異常次數是月內最高異常次數的75%,等於前一個時間段內最高異常次數。

215°方向:28日異常次數是3次,29日異常次數是5次,月內最高異常次數是8次,前一個時間段內最高異常次數為4次。29日的異常次數是月內高異常次數的62.5%,但大於前一個時間段內最高異常次數。

255°方向:28日異常次數是12次,29日異常次數是16次,月內最高異常次數是18次,前一個時間段內最高異常次數為是19次。29日的異常次數是月內最高異常次數的89%,是前一個時間段內最高異常次數的84%。

265°方向:28日異常次數是2次,29日異常次數上5次,月內最高異常次數是5次。29日的異常次數等於月內高異常次數。

6月29日吉林發生的地震在西安55°方向上,而該日55°方向上的異常沒有發生突變,說明這天的異常與吉林發生的地震無關。青海發生的地震正好在265°方向上。

以從前的電磁波異常暴漲日作為To,以2002年6月29日地震發生日作為該地區或其他幾個方向的震源區形成未來發生地震時的異常日Ti,那麼下一次地震的發生日期依據“電磁波異常二倍法”公式進行計算,結果如下:

2002年9月2日;2002年9月11日;2002年9月20日;2002年10月12日;2002年12月31日……

2002年9月2日伊朗發生Ms5.1地震,方向在西安台站265°±方向上;2002年9月20日新疆南部發生Ms4.4地震,方向在西安台站275°±方向上;

2002年6月29日出現的異常方向,有一個方向發生了地震,在2002年10月12日;2002年12月31日……以後的日期來臨之前,要注意其他方向的臨震信息。

2.3 地震日對應地震日研究方法

(1)首先要研究當天登記的(即動態角度合成方位角)確定未來的發震方向。在未來的發震方向中提出其後1-3天內發生地震的方向。對於其他方向計算未來可能的發震日期,依據“電磁波異常二倍法”公式進行計算即可。

(2)研究其後1-3天地震的震級大小,如果震級在Ms4.0-5.5之間,隻研究該地震發生的地區下一次地震發生的日期,即以發震日作為Ti,依據“電磁波異常二倍法”公式進行計算。

(3)如果震級在Ms>6.0需要研究發震日當天登記的(即異常動態合成方位角)確定未來的發震方向。既要研究當地下一次的發震日期,也要研究其他方向的發震日期。具體方法同異常日對應地震研究法。

(4)如果震級在Ms5.5-6.0之間,根據當日動態角度合成方位角的變化情況,酌情按(2)的方法去研究。

上麵的研究方法類似原子核核裂變反應,所以這種推算未來發震方向或發震地點的研究方法也稱電磁波異常發震方向原子裂變式研究法,簡稱連鎖地震研究法。

上麵的異常日一階差分研究方法是指對MDCB-2-3型儀器監測的資料發震方向的研究,該方法比較複雜,人為分析的因素較多,後來逐漸被MDCB-5型儀器自動判斷的發震方向所代替。

電磁波異常發震方向連鎖地震研究法僅僅是對西安一台儀器的監測資料進行了研究,還沒有利用其他台站的資料進行綜合研究,隨著MDCB-5型儀器震情分析“查震報震法”的提出,連鎖地震研究法也就逐漸失去了原來在預報地震過程中的參考作用。

§§第七章 典型的地震預報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