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1000km以遠國內地震,震級又在5.5級以上,隻要該方向異常明顯都要填寫。對於周邊國家5.0或5.5級以上的地震(以台站而定),前兆異常參數明顯的震例都要填寫,否則就不再填寫。
在填表時總結上次預測的發震方向沒有發震的原因,填入表中,作為下次預測時的參考。預測的地震在預測期內沒有發生地震有兩種情況:其一,可能是遠處將有較大震級出現;其二,可能是該方向國內近距離潛伏的地震將要發生。
當出現的異常參數中max較大,但又不是臨震信息時,或者是上次預測的發震方向沒有發震,在這兩種情況下,一般要對該方向未來的發震日期進行預測。預測的日期填入表內。當將某天的異常參數填寫之後,還要在處理程序中的查出區域應力場係數和震中距係數填入表內。
3.1.3 整理典型震例單行材料
對預測成功或異常明顯的震例按500km、500-1000km、1000km以遠三個範圍分別進行震例總結,整理出單行材料,準備交彙時對確定的震中位置再對照以前的震例異常特征作最後的確定(詳見後麵介紹的典型震例)。
以上3點為每天震例研究的日常工作,一般1-3小時可以做完。
3.2 周2、周3進行震情分析
3.2.1 先對上次預報沒有發震的方向進行總結,之後再開始轉入震情分析
如研究廊坊、黃島、江陰三個台站在2004年2月18日判震後幾個方向沒有發震時,在2004年2月25日總結出如下幾條:
(1)個別方向沒有對未來的發震時間根據max進行預測而判震,結果判錯。
(2)在某個方向上最近已經有了6.5級以上地震(強震)後,隨後地應力要調整,可能有5級左右地震前兆出現,這時判震一般有50%的概率。一般在發震警戒值附近變化時不會有地震發生,如以前的古浪地震,蘇門答臘地震。黃島,江陰都有類似現像出現。
(3)當某個方向可能反應相反方向震情時,在判斷時必須研究相反方向的活動情況。在確定的同時還要考慮這個異常值是否是受附近方向大震的影響。
(4)當研究一個方向將要發震時,要剔除相鄰方向對其影響,這樣震級判別時誤差較小或可減少虛報。
(5)對已預報兩三次,但該方向還沒有發震,此時要考慮可能是國內的近震。
(6)研究8方位的增長情況,確定出主壓應力和主要震源區方向後,也可排除某方向是否為近震。
3.2.2 異常參數、震例對照表對台站周圍各方向最近幾天進行判震
前兆異常參數與震例對照表。一般來講max值決定震級的大小;sum值和div值決定是否會發震。對即將發震的方向參考以前的震例異常參數對該方向是否很快發震作出等級判斷:A級,發震概率大於85%;B級,發震概率小於85%。
震級的大小:一般要根據QYY對類比震級進行修正;
距離的遠近:一般要根據EQL進行可能發震地點遠近的判斷;
方位角的修正:該方位角具體是左偏、右偏還是不偏,要依據max、div值參考相鄰角度值的大小進行判斷,結合已經發生的震例大致可以確定出可能的發震地點。
如果是分台站就要將上述預測意見上報給中心台站,如果是中心台站就要將各分台站上報的內容登記在準備交彙的數據表中。
3.2.3 中心台站根據各台站的意見首先進行查震組合排查
根據最近兩三年內發生的震例,利用查找地震程序進行未來發震地點排查。
3.2.4 研究交彙點的真偽,確定未來震中的地麵位置
根據查找地震程序排查的結果在交彙圖中交彙出未來的發震地點。
3.2.5利用計算程序確定震源區未來震級
詳見下麵有關章節的專題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