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兵機(2 / 2)

15.夾擊原是上策,但可密計而不可宣露,須並力而不宜單弱。須謀定後戰,相機而行,而不可或先或後。

16.不輕敵而慎思,不怯戰而穩打。

17.兵分則力單,窮進則氣散,大勝則變成大挫,非知兵者也,不可不慎。敬則勝,整則勝,和則勝。三勝之機,決於是矣。

18.我軍出戰,須層層布置,列陣縱橫,以整攻散,以銳蹈瑕,以後勁而防抄襲。臨陣切戒散隊,得勝尤忌貪財。

19.熟審地勢、敵情,妥謀分擊之舉。或伺敵之缺點,蹈瑕而入;或挈敵之重處,並力而前。皆在相機斟酌。惟臨陣切忌散隊,切戒貪財。得勝之時,尤宜整飭隊伍,多求痛殺。軍務隻應以一處合圍以致敵,其餘盡作戰兵、援兵、兜剿之兵。若處處合圍,則兵力皆為堅城所牽綴。屯兵堅城之下,則情見勢絀。

20.用兵之道,全軍為上策,得土地次之;破敵為上策,得城池次之。古人必四路無敵,然後圍城,兵法所謂“十則圍之”之義也。

21.兵事有須先一著者,如險要之地,以兵據之,先發製人,此為扼吭之計,必勝之道也。有須後一著者,愈持久愈神妙,愈老到愈堅定,待敵變計,乃起而乘之,此可為奇兵為拊其背,必勝之道也。

22.一年不得一城,隻要大局無礙,並不為過;一月而得數城,敵來轉不能戰,則不可為功。

23.軍隊分起行走,相隔二日,每起二千人。若前隊遇敵先戰,非必勝之道也。應於近敵之處,飭前茅、後勁、中權會齊並力,乃可大勝。

24.臨陣分枝,不嫌其散,先期合力,必求其厚。

25.荀悅之論兵也,曰:“權不可預設,變不可先圖。與時遷移,隨物變化。”誠為用兵之至要。

26.戰陣之事,恃強者是敗機,敬戒者是勝機。

27.軍旅之事,謹慎為先。戰陣之事,講習為上。蓋兵機至精,非虛心求教不能領會,矧可是己而非人。兵機至活,非隨時謹密,不能防人,矧可粗心而大意。

28.偵探須確、須勤、須速。博訪以資眾論,沉思以審敵情。敵如不分枝,我軍必從其入境之處,並力迎剿;敵如分枝,則我軍必於敵多之處專剿。(以上胡語)

蔡按:曾、胡之論兵,極主主客之說,謂守者為主,攻者為客;主逸而客勞,主勝而客敗。尤戒攻堅圍城。其說與普法戰爭前法國兵學家所主張者殆同(其時俄土兩國亦盛行此說)。其論出師前之準備,宜十分周到。謂一械不精,不可輕出;勢力不厚,不可成行,與近今之動員準備,用意相合。其以全軍、破敵為上,不以得土地、城池為意,所見尤為精到卓越,與東西各國兵學家所倡導者如出一轍。臨陣分枝宜散,先期合力宜厚,二語尤足以賅戰術、戰略之精妙處。臨陣分枝者,即分主攻、助攻之軍及散兵、援隊、預備隊之配置等是也;先期合力者,即戰略上之聚中展開及戰術上之開進等是也。所論諸端,皆從實行後經驗中得來,與近世各國兵家所論若合符節。吾思先賢,不能不馨香崇拜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