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初城市重建的曆史背景(1 / 3)

第一章 清初城市重建的曆史背景

第一節 17-19世紀世界形勢及城市發展的趨勢

一、17-19世紀的世界形勢

17世紀中葉,全球氣候變冷,在這個所謂“蒙德極小期”(英國天文學家1890年對1645-1715年間的太陽黑子活動的不規則小周期作出的研究),嚴寒較往常更早地降臨溫帶地區,導致溫帶地區麵臨冬季河流和湖泊凍結,莊稼每年的生長和收獲期明顯縮短,饑荒隨之而來。在15-18世紀期間,“世界隻是農民的廣闊天地,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人口依靠土地為生,而且僅僅依靠土地。收成的豐歉決定著物質生活的優劣。”

因此,農業上的危機將直接影響到世界局勢,不同國家麵對危機的應對使曆史在17世紀發生了重大轉折。與此同時,在17世紀,整個世界秩序也處在劇烈的動蕩中,發生在歐洲的革命在西方建立了新的資本主義社會秩序,這是世界曆史的轉折點。

在西方,“17世紀的危機”,這場被嚴謹的曆史學家描繪為漆黑一團的危機一直持續到1750年。“17世紀的危機”正值英國農業經濟日趨成熟的時期,成熟過程十分緩慢,各地的進展也不平衡,但對英國正在進行的工業革命具有雙重好處:首先它有利於實現農業高產,使農產品放棄出口後能支持工業革命帶來的人口增長,其次為工業革命準備了一批“柔順的、訓練有素的”勞動者。英國工業革命為一係列革命掀開了大門。成功的工業革命隨即伴隨著一個普遍的增長過程,也就是全麵的發展過程,這個過程“歸根到底表現為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從結構到體製的徹底改變”。

17世紀中葉,英國發生了資產階級革命,這是一場由中世紀以來英國的全部社會發展進程所準備起來的革命。由於生產技術的進步、社會勞動分工的擴大和商品經濟的發展,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在封建社會內部成長起來,最後必然要衝破舊製度的桎梏。革命以後英國國內建立了新秩序,並在隨後推動了歐洲和北美國家資產階級革命的到來。

與此同時,這場危機在中國引發了兩種明朝政府無法應對的矛盾:一是土地兼並和饑荒而引起的農民戰爭;一是由於明朝中央政府力量衰落和邊疆少數民族崛起而引起的國內民族鬥爭,這兩種矛盾都是在明朝社會中早已潛伏下來的危機,它們極大地改變了曆史的進程,演變為特殊的政治鬥爭的形勢,並最終導致了明王朝的滅亡,成就了清王朝的興起、強大並得以統治全中國。

中國在17世紀經曆的這場革命與動亂,與英國的工業革命和資產階級革命不同,革命後取而代之的是來自北方的少數民族在中原的統治,生產方式和生產力沒有任何的改變。

17世紀之後,西方的曆史麵貌正在迅速改變,資本主義經濟迅猛發展,新興的資產階級摧毀了舊的生產關係,從能源到交通都在發生著革命性的改變,市場經濟使世界各地不再隔絕。在封建的中國,依然纏繞在陳舊關係的層層網絡中,發展緩慢。隨著時間的推移,力量的對比正在朝著西方發展。

二、17-19世紀世界城市的發展

從17世紀到19世紀,伴隨著生產工具的迅速改進,生產方式、交通工具的巨大變革,西方世界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城市的麵貌在這一時期發生了顛覆性的變化。17世紀後的西方世界,“城市正依靠其道路、市場、工場和積累的財貨確保自身的地位。在廣大地區,家庭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決定性過渡逐漸完成。換句話說,城市在周圍的鄉村中崛起,眼光從此看到自己的視野之外”。

在17世紀,歐洲的城市化水平首次超過了亞洲和近東,1500-1650年期間,超過1萬人口的城鎮數量幾乎翻了一番,接近兩百個。城市居民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例由原來的7.4%上升到10%。人口在10萬人以上的城市數量急劇增加,城市網絡在擴大化。

同樣在17世紀,中國也發生著巨大的變化。17世紀前期,明王朝經過二百多年的統治,長期積累起來的各種社會矛盾、政治弊端無法解決,冗集成禍。同時,接踵而來的自然災害、農民起義使明王朝的統治岌岌可危。1644年,國內政治形勢發生急劇變化,李自成率領農民軍進入北京,推翻統治中國近三百年的明王朝。長期盤踞在東北地區的滿清勢力乘機入關,迅速顛覆大順農民革命政權,建立清王朝,繼而發動旨在消滅全國範圍內的明朝殘餘勢力和農民起義軍的統一戰爭。這期間發生在各地的災荒、瘟疫、長期反複的戰爭征服給中國社會經濟帶來了巨大的破壞,許多城市在戰爭中遭到毀滅性打擊。

然而,所有人包括西方的觀察者們都認為,17世紀到19世紀,中國從危機中恢複過來的速度比世界其他大部分地區更快,但傳統史家仍認為帝國的重建是以破壞明後期的發展為代價的,而這種發展可能會改變中國人在未來幾個世紀的命運。但另一些曆史學家強調,17世紀中葉,滿族人建立的清王朝更多地保持著與前明的連續性,明清之間更多地存在著連續性而非中斷和停滯。這些學者發現,清朝考據學和“夭折的”經驗主義的起源都可以追溯到北宋。

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清帝國的重建工作至少在城市的重建上保持著巨大的連續性,這種連續性被18世紀後期的歐洲精英看做是“停滯”。他們認為中國是一個停滯的,甚至沒有創新的國家。當歐洲的革新層出不窮時,中國卻在頑固地阻止新事物的出現。而事實上,大量的事實證實了清代城市的重建在明代城市的基礎上進行,而清帝國正是在城市重建的過程中展現了國家的力量,展現了將中國重新帶回封建政治軌道的力量。

而事實上,從城市發展的角度上看,中國城市的發展動力來自城市外部的動力,來自政治中心及稅收中心帶來的活力維持著大城市的發展。長期以來,大城市集中在東方和遠東。高度集權的政治體製在16世紀以前維持著這些大城市的運轉。然而16世紀以及隨後的兩個世紀,城市在西方成長,爭得頭等角色,並且從此出色地扮演這個角色。西方大城市在17世紀的發展充分說明了:城市隻有同時借助內部和外部的力量才能平衡發展。必須有來自城市自身內部的活力包括工業商業的發展作為動力,才能在新的時代迅速推動大城市的出現及發展。阿姆斯特丹就是這樣建成一個壯觀的城市的,它發展迅猛,1530年僅有3萬居民,1630年有11.5萬千居民,18世紀末有20萬居民。倫敦1600年至多有25萬居民,到1700年則達50萬。

而中國大城市的數量與人口和西方相比在17世紀後則停滯不前,受行政體係、等級結構及經濟發展速度限製,清代大城市數量沒有大幅度增長。據羅茲曼的統計,到19世紀,中國大城市在城市人口比重中比例遠遠落後於西方。19世紀,英國大中型城市人口占城市人口的74%,日本大中型城市占城市人口的71%。中國的城市比例與之相反,據統計,清代中國有289個超過萬人的城市,均為州以上行政中心城市;同時中國有7100個小型城市(一萬人以下)包括不滿萬人縣城及州治,但大部分是市鎮。大中城市數目與小城市數目相比,在英國每一個大中型城市分配到2.8個小城市;日本是7.8個小城市;中國清末則是每一個大中型城市配合約25個城市。如果按中國的行政分類,設官署的府、州、縣治,清時城市共有一千七百個左右,而縣城以下的市鎮則有三萬多個,其比數也很接近1比20。因此羅茲曼得出結論:清代中國城市的發展是以小城市為主的發展。

要追溯這個過程,我們必須從明末清初後城市的重建開始。明末清初後,中國城市在長期的戰亂與災禍中受到了巨大打擊,一些如成都、揚州等大城市麵臨重建的迫切任務。17世紀後,中西方在進行的城市建設麵臨著不同的背景。西方的城市建設是在工業革命快速發展導致城市失序的前提下開始的探索新的城市發展方向的城市建設。中國的城市建設則是在完善舊的政治經濟秩序,鞏固新的異族政權的前提下開始的建設。城市重建的目的不同決定了城市發展方向的不同。

我們可以分析17世紀大火後的倫敦或眾多在工業革命中重建的城市,其城市重建的目標是經過公開論證,城市重建中所使用的價值標準是為新的社會機製與生活方式服務的。城市也是為了社會的新秩序和新環境而建設的。而中國城市17世紀的重建是以恢複為主題,盡管隨著地方城市經濟的繁榮,一些地方城市在重建中生長出比前朝明代更多的活力,但是17世紀以來,中國城市的建設與發展仍局限在舊的社會秩序下,沒有實質性的改變。隻有了解城市重建中內在的價值標準,城市肌理才會變得有意義。

17世紀危機後的兩個世紀,是世界曆史的一個分水嶺,是發生工業革命和進入新的物質文明的一個世紀。城市發展的方向在17世紀的東西方已經涇渭分明,走向不同的道路。

第二節 明末清初全國各大城市麵臨的重建工作

明亡清興的曆史變遷,既有同於以往中國曆史上朝代鼎革的曆史共性,亦有著“以夷變夏”的異民族介入的曆史特性;既是政治上的王朝易主,更是文化上的異質文化交鋒。正因有了異民族的介入,使這次朝代間的轉捩具有了特別的殘酷性和震動性。它所引起的社會震蕩,經濟蕭條,包括給人們帶來的心靈衝擊和精神創傷都是空前的。

明末清初的社會動亂是天災人禍造成的,自然災害、農民起義、少數民族動亂、滿族入侵中原等人為原因共同導致中國17世紀的大規模動蕩。

一、清初社會的殘破

清初社會早已在明政府與農民軍的戰爭中大傷元氣,明末的中國,社會經濟已近崩潰。同時東北地區的滿族部落不斷擴張,並越過長城尋求戰利品、貢物和奴隸。早在1644年入主中原之前,滿族人曾在1642年到1643年之間,突破長城,穿過北直隸,一直深入到山東和蘇北,到中原一帶燒殺搶掠,直接導致這一地區官府失去控製,社會陷入混亂,賦稅無法征收。

明末的中國,全國許多地區氣侯異常,氣溫下降,莊稼每年的生長和收獲期明顯縮短。水、旱、蝗、雹等災害連年不斷,遍及全國,饑荒、瘟疫隨之而來。饑民發動的起義很快點燃了儲蓄已久的社會矛盾。

農民起義軍從1627年到1644年漸成燎原之勢,最終在1644年3月攻破北京。明王朝滅亡後,滿人入關建立政權。經過明末農民戰爭和清入關後的統一戰爭的中國,從長江流域到西北高原,農業生產、社會秩序都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各地土地荒蕪,人民逃亡,社會生產力遭到了嚴重破壞,經濟狀況久久不能複蘇,連清世祖也不得不承認,順治中葉的社會狀況,依舊是“民不聊生,饑寒切身”,“吏治墮汙,民生憔悴”。從北方到南方,從城鎮到農村,幾乎到處都有流亡的人丁,殘破的屋宇,以及荒蕪的田土。

直到康熙時期,全國戰爭仍未平息,先後經曆三藩之亂,收複台灣等戰爭。三藩之亂平定後,康熙帝也注意到:“今亂賊加雖己削平,而瘡痍尚未全複。”《清聖祖實錄》卷九十九,康熙二十年十二月癸已條,中華書局,1987年。繁華的江南也是“所在蕭條,人少而地亦荒”。康熙中葉的理學名臣陸隴其曾說過:“康熙二十年以後,海內始有起色。”

四川在明末以來的浩劫甚於他省。自明末天啟元年(1621)永寧(敘永)土司奢崇明父子叛亂後,戰亂不息。明末農民軍張獻忠五次入川,轉戰於川境內外,所過州縣,盡遭兵火洗劫。明崇禎十七年(1644)八月初三日,張獻忠攻占成都,稱大西王,隨後與南明軍隊之間開展堅壁清野,對壘攻占,持續兩年之久。

順治三年(1646),清軍進入四川,張獻忠北上抗清戰死於川北後,其餘部繼續在四川等地活動。同年,李自成餘部進入四川,盤踞川東。

其後數年,四川陷入無政府狀態,張獻忠部隊、李自成部隊、清軍、明軍、流寇、鄉勇各種勢力在川內反複拉據爭戰,“如時諺所謂‘歲適甲乙丙,此地血流紅’,又雲:‘流流賊,賊流流,上界差他斬人頭,若有一人斬不盡,行瘟使者在後頭。’十餘年間,川內民眾飽罹兵火、饑荒、瘟疫、虎豺之害,蜀口‘減之過半’”。

麵對四川境內混亂局麵,清軍的進剿進展緩慢,直到順治十八年(1661),清軍收複成都,康熙元年(1662)清軍控製川西川南,直到康熙三年(1664)才平定川東,全省平靖順治五年三月初八日,李國英題奏:“奏為全蜀四麵皆賊,孤軍無糧難禦,謹擬實上聞,伏懇立敕救濟殘疆轉危為安事”。四川初安不到十年,康熙十二年(1673),發生三藩之亂,吳三桂遣將王藩屏入川播亂,康熙十九年(1680),清軍收複四川。

以上史實可見,四川在明末清初所經的動亂持續時間長,破壞程度大。從天啟元年(1621)永寧土司之亂到康熙十九年(1680)三藩之亂在四川結束,時間長達百年之久,其間處於戰爭的時間前後共計有六十多年。其次,動亂因素多。不僅包括各種勢力引發的戰爭,還有災荒、瘟疫的交相摧殘。其三,規模大。明末清初的動亂席卷整個四川,境內各州縣無一幸免。明末清初之禍以四川最為慘烈,早已為天下共識,所以直到雍正十年,雍正回憶明末清初的戰亂時仍提到四川:“中國人民,死亡過半,即如四川之人,竟致靡有孑遺之歎。其偶有存者,則肢體不全,耳鼻殘缺。此天下所共知。”

經過這次浩劫,四川人口數量急劇下降。順治十八年(1661),全川僅有16096丁,康熙九年(1670),僅25660丁。由於當時動亂未靖,統計數據不全,數據可能偏低。後來經過學者的修正,有的學者主張清初四川人口總數應當在五十萬、六十二萬左右,這個數字一般被認為是康熙二十年前四川的人口數。與明代四川人口相比,清初四川人口的損耗是驚人的。明代四川人口在萬曆六年(1578)記載為310萬,實際上據有關學者統計明代後期四川人口約為六百多萬據《明史.地理誌》記載,萬曆六年(1578)四川人口數為3102073。清代四川人口達到近90%的損耗率,這與清初相關文獻的記錄是相符的。

四川在戰亂後很長時間內都不能恢複元氣。清初在四川活動過的西方傳教士古洛東、利類斯描述過清初以來四川的景象:“然四川際此兵燹之後,地廣人稀,除少數人避跡山寨者,餘皆無跡。所有地土,無人耕種,不啻荒郊曠野,一望無際。”

康熙六年,四川巡撫張德地由廣元入蜀赴任,沿途“舉目荊榛,一二孑遺,鶉衣菜色,見臣經臨,環臣號泣。稱自遭屠慘,旄倪殆盡”在川省內“境內行數十裏,絕無煙爨;迨至郡邑,城鮮完郭,居民至多者不過數十戶,視其老幼,鵠麵鳩形;及抵村鎮,止茅屋數間,窮赤數人而已”。其後他在川北、川東一帶看到:各州縣“非數十家,或十數家,更有止一二家者,寥寥孑遺,儼同空穀。而鄉鎮市集,昔之棋布星羅者,今為鹿豕之場”。在川東四州二十九縣,如奉節、永川、壁山等地,“或無民無賦,城邑並湮;或哀鴻新集,百堵未就。類皆一目荒涼,蕭條百裏”康熙六年四川巡撫。可見四川境內經濟社會遭到了嚴重破壞。康熙十二年(1673),四川巡撫羅森入川赴任,“顧其故壘重關,頹陁於灌莽,跫無人跡,或行數十裏,望斷炊煙,道茀不可行,往往焚林藪以驅猛獸。眢井空存,磑林猶在。每從敗垣叢薄間,想見當年之林總櫛比。爾入城郭,蕭瑟若丘墟,茅簷筱戶,無數家聚落。問長吏,賦不逾數鍾,編氓存不及什一”。四川境內城鄉的殘敗景象常常讓前來赴任的地方大吏將治理四川視若畏途。

二、明末清初全國城市受到的創傷

在這場席卷全國,曆時頗長的易代大劫難中,城市地區受到嚴重創傷。許多城市遭到來自包括農民軍、明朝守軍、清軍、南明軍隊,甚至散兵遊勇等在內的各種勢力破壞,破壞後的城市人口銳減,在圍繞著城池進行的保衛戰中,或在敗軍撤離時,許多城市的城池被毀壞,官署寺廟被燒,公共建築塌陷。各省大多數城市都在明末清初遭到不同程度的嚴重破壞,原因有很多。

(一)戰亂中城市是戰爭的中心,受損嚴重

農民軍爭奪的戰場和反清鬥爭的大多反抗都在城市中進行,城市成為反複交戰的戰場。在廣西,桂林一度成為清初抗清鬥爭的中心,南明永曆政權入駐廣西,自1646年至1656年,南明抗清勢力與清軍持續了十年規模宏大的抗清戰爭,使桂林、全州、梧州、南寧等廣西大小城市在雙方的反複爭奪中慘遭戰爭破壞。抗清硝煙未及消散,“三藩之亂”接踵而至,城市多次成為主戰場,前後長達數十年的戰爭使省會城市桂林“屢罹兵燹,漸至殘敝”。在梧州,亂兵數次陷城,“無所得乃焚民居而去”,至雍正年間,“民宅居十僅存二,荒涼滿目”羅勳等。激戰後的柳州城,城池殘破,“流民載道”。長期的兵燹之禍導致廣西城市在清初極為破敗。

湖廣省省會長沙城在明末清初時,曆經張獻忠起義軍攻占、清兵南下征服戰爭和平定吳三桂叛亂之役,社會經濟同樣受到嚴重破壞,“殘毀瓦礫荊榛,千裏如一,青燐白骨,所在皆然”。在長沙城“曠土漫衍,人星寥落”,“城內城外,盡皆瓦礫,房屋全無。湘江沿岸城市發展進入低穀,呈現一片凋敝、破敗的景象。

甘肅省城市1627年經曆了甘肅饑民起義,其後李自成等部轉戰陝甘,攻城掠地,使河隴地區城市遭到重創。自明崇禎七年(1634)農民起義以來,甘肅省先後有平涼、蘭州等二十餘座城池被攻陷,城池殘破不堪。

在雲南,吳三桂在康熙十三年發動叛亂,昆明等城市成為戰場,城市破壞嚴重,康熙二十二年(1681),清軍入昆明城,時“城中餓殍載道,遺骨盈衢,巡撫王繼蠲俸瘞之,厥後饑饉益甚,鬥米易銀”。

在湖廣省地區,“蓋新附郭邑,歸鴻寥寥,城內居民,多不過百人及數百人而止,有事不堪登陴”。

在福建,“遍地皆賊,城野焚掠將空”。在四川,中心城市成都與重慶成為各種力量反複爭奪的地區,僅清軍先後在成都城六出六進,在重慶先攻占過六次,又先後撤離,城市遭到了巨大的戰爭創傷。

(二)戰爭中軍隊對城市的劫掠燒殺

順治初年,全國性戰線在山東、山西、陝西、廣東、廣西等地廣泛形成,軍餉嚴重不足,全國向各戰線分配軍餉極其困難。因此政府規定,清朝遠征軍的軍餉由遠征所經地區負擔。

而實際上順治初,因戰亂鄉村被破壞,行政能力低下,很難按照預算案設定的數額征收糧食。所以,清朝無法向作戰部隊補充軍餉,因此出現了清軍軍餉嚴重不足的現象。例如,順治八年四月,駐防河間的鑲黃旗向戶部申述軍餉不足,駐紮在湖廣的清軍衣服被典當,靠野菜延命,在這種情況下,掠奪成了可以解決軍餉不足的普遍手段。清軍在攻占城市後大肆劫掠,破壞城市的暴行隨處可見。事實上,掠奪是順治年間清軍解決在全國範圍內的軍餉不足問題而采取的主要手段。清軍將領往往對士兵在城市進行的屠殺劫掠視而不聞,這使城市在戰爭中遭了嚴重的破壞,慘烈的戰爭常以大規模屠城結束。

1650年11月24日,經過10個月殘酷的圍攻後,包括築壘相逼,以樓車攻城,甚至動用荷蘭炮手,尚可喜帶領的清軍占領了廣州,隨後10天廣州城慘遭洗劫,七萬多人被殺,屍體在東門外焚燒了好幾天。

1645年,鬆江城經過明朝守軍的破壞後,又遭清軍破壞。清軍進入鬆江城,又大肆燒殺,在目擊者撰寫的筆記中寫道,城市“橫屍遍路”,大火從“由郡東察院延燒至秀野橋,大街東西之房,百無存一者”,“城中東南一帶,悉為官兵所占。後卒為成棟之兵所拆,鄉紳之樓台亭榭,盡屬荒邱”,“所謂錦繡江南,無以逾此,及遭殘毀,昔日繁華,已減十分之七”,“大街房屋俱毀,所留者不過十餘家也。民房俱為兵所占,城內城外閉戶,無一人在室者。約殺萬餘人,屍骸雖化,而白骨成堆,令人魂魄俱喪”。

1645年,清軍擊敗明將史可法部進入揚州城後,從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初五日,清軍屠城十日,城市中“烈日熏蒸,屍氣薰人,前後左右,處處焚燒,煙結如霧,腥聞數十裏”。昔日繁華的城市毀於一旦。

到1648年初,清軍在湘潭受到闖王李自成殘部的頑強阻擊,攻城後清軍將領下令在湘潭屠城六天,甚至在下令封刀之後,清軍士卒們又殘殺了三天。這被清廷委婉地稱作“重懲”。半個月之後,當地的一個縉紳汪輝進城,發現城裏屍臭熏天,幸存者(包括許多重傷者)不到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