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農村社會組織的含義和構成要素(2 / 2)

2.有特定具體而明確的社會目標。組織目標是組織的“靈魂”,是組織確定的通過其成員的努力可以達到的一種期望和理想境界。它既表明一個組織的性質與功能,也是該組織成員行為的指向。組織目標是組織成員願望和利益的體現,是聚合組織成員的粘合劑。組織在成立之初都要確立與該組織相一致的組織目標,以激發組織成員為了組織目標的實現而努力。組織活動的開展都要以組織目標的實現、功能的發揮為依據。社會組織是一個功能單元,目的性非常明顯,每一個組織都有一個非常具體、明確的目標。但是,這並不代表組織目標是一成不變的。相反,組織目標會隨著組織的發展、社會的變遷而改變。目標有長、短、近、遠之分,短期或近期目標是會經常發生變化的。否則,組織就不會有發展。農村社會組織也都有自己的組織目標,但在為實現目標的過程中,規定性不是很嚴格。

3.有製度化的組織結構。組織結構是組織的“軀殼”,有什麼樣的組織結構就有什麼樣的功能。各個組織會根據組織目標的不同來構建自己的組織結構體係。包括權力體係、部門設置、人員安排等。現代組織具有明顯的科層製的傾向。

組織內部各部門之間的職能分工較明確,邏輯性較強。但是,並不會呈剛性,而是柔性的。因為,組織結構是依據組織目標而設定的。一旦組織目標改變,組織的結構必然要相應地發生變化。現代社會組織結構會逐漸的由垂直的“金字塔型”向扁平的結構轉變。因為,組織的結構決定了組織內部的信息溝通、傳遞的渠道和辦法。信息社會必然要求信息傳遞渠道的暢通,這就要求簡潔明快的組織結構與之相適應。而且社會在變,組織的目標也在變。農村的社會組織一般發育得還不是很成熟,組織的規模和數量都非常小。因此,組織的結構較為簡單。

4.普遍化的行為規範。組織的行為規範是組織成員進行社會活動的準繩,是組織的“肉”。它規定了組織的性質、任務,組織成員的角色、權利、義務以及組織活動規則的規定等。“不以規矩不成方圓”,良好的組織要求良好的行為規範來對成員、組織的活動和行為進行約束。否則,無章可循,必然會造成混亂。組織規範是處理各種問題、判斷縱織成員行為正確與否的標準。在每個組織內部,根據組織成員職責的不同,規定了不同的行為規範,這樣可以對成員的互動做出明確的規定,以保證成員互動的順利和行為明確配合。行為規範是保障社會組織正常運行的必要手段。組織的行為規範作用的目標群體是組織的所有成員,一旦確立,就會對組織的所有成員生效。農村社會組織大多受傳統文化的影響較深,規範一般是由各種習俗、習慣等組成。當然也會引進現代的管理規範。

5.有一定的物質設備。物質設備是組織開展活動的達到目標的物質條件。一般包括資金、技術設備、場所、各種工具、道具等。比如組織的旗幟、徽章等社會標誌性物品。因組織的性質、目標、任務、結構等的不同,所需要的物質技術設備也不同。缺乏必要的物質技術設備,組織的活動是難以開展下去的。農村社會組織受其經濟條件的影響,一般設備比較陳舊、簡單。這與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是相關聯的。

一般來說,農村社會組織的大致都由以上因素構成。不同的組織,因組織的目標、功能、任務、性質、結構、規模、所處地域等不同而相異,但以上的構成要素卻是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