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新農民的國際經驗(2 / 3)

第一階段為選拔階段,通過宣傳教育、父母的勸導使更多的農村青年人報名,再通過一定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選拔錄取。

第二階段是培養階段,通過農業院校、培訓基地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第三階段是對創業者的財政援助階段,通過無償援助或貸款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階段是進一步提高與完善階段,通過培訓、財政扶持、跟蹤服務,從農業後繼者中培植專業農戶。

值得一提的是,韓國對農民的選拔、培養和扶持都有較科學、係統和長效的改革嚐試。如,作為產業技能人員從業兩年以上,未滿40歲的農村青年可申報農業後繼者;經營農業3年以上,未滿55歲,具有專業農戶應具有的農機具及設施,具有政府規定的最小專業農戶經營規模的農民可申報專業農民;同時選拔農業後繼者采取“加分選錄製”。選錄時更注重考查和體現被選錄者的實際水平、實際能力、實際業績和實踐能力。

(2)農業教育培訓的實施主體與培訓方式。

①農民合作組織的農民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農民協會(簡稱農協)是對組織係統內的農民開展教育培訓的實施主體。在韓國,90%的農民是農協會員,農協會員參加培訓學習免費。農協基層組織有1300多個,遍布全國。農協中央會下屬有9個研修院和教育院。研修院主要培訓農民,教育院主要培訓技術指導員。中央農協還成立了農業經營技術支援團,負責鄉鎮級農協的營農技術教育。一般在鄉鎮所在地邑、麵舉辦培訓班,為期1~3天。教育內容以傳授當地農民最關心的農業適用技術為主,采取聘請專業教師講課和組織討論的教學方式。由於技術培訓形式靈活多樣,如采取實地參觀考察和相互討論為主,適應性很強,受到農民歡迎。

近些年來,農協的農民教育正向專業化、層次化、現場化發展,即向分類指導、按實際需求、分層次培訓和以實踐為中心的農民教育轉變。其中最大的轉變是由以往按市、郡協會為單位的培訓,轉向與農村社區特色化、專業化農業相適應的農民培訓。市、郡支部建立“區域農民教育中心”,成為農民現場實踐教育的中心。

②農業振興廳對農民的教育培訓。隸屬於農林部,集行政、科研、推廣、培訓職能為一體的農村振興廳是農民技術推廣教育培訓的實施主體,也是對本係統工作人員、農科學校教師和學生,以及後繼農民、專業農民、農村青少年和農村婦女培訓的實施主體。農村振興廳主要負責農業科研、農業技術推廣、農村生活指導以及農民和農業公務員的培訓。韓國還在各道、市郡等地設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如道設立了農村振興院;市郡、麵、邑各設有農村指導所,在全國形成了一個廣泛的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網絡。農村振興廳在教育方麵根據農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製定不同的培養目標。

為滿足農業發展與農民的實際要求,韓國政府和農業部門還引進美國和台灣的農民教育新形式,利用“學生4H會”(“4H”是指“Head”“Hear”“Hands”“Health”,即:使農村青年具有健康的頭腦、健康的心、健康的雙手、健康的身體)、“營農4H會”、“農村指導員會”等形式,定向培養專業農戶、農業接班人和農村指導員;同時注重對農村青少年進行民主意識、市民精神與修養教育,向國民宣傳農業的重要性,加強城市與農村居民的交流。

農業大學是政府教育部門實施農民教育的實施主體。知識、信息密集型培訓和更高層次的中青年農民培訓都在農業院校進行。

(3)教育培訓券製度。2005年,韓國為農民推出了教育培訓券製度,首次提出讓農民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和意願選擇教育培訓機構和培訓內容的方式。培訓券製度源自德國和荷蘭,接受培訓者在接受培訓時以培訓券形式支付培訓費。實施這種培訓製度的目的是通過引入競爭機製,賦予受訓者自主選擇權,以滿足不同地區不同農民的實際需求,實現教育的多元化、個性化、特色化和人性化服務。培訓機構一改以往先作預算領取培訓經費的製度,而是根據農民按需接受培訓後交付的培訓券向有關部門申請、領取培訓經費。2005年,韓國農林部拿出3.5億韓元逐步示範推廣。培訓券製度可以矯正過去培訓機構因循守舊、千篇一律的培訓方式,確保開展按需求、有計劃、分層次、分階段、保重點、重實效的農民教育。培訓券製度還可以保障培訓計劃和內容的及時、公開、透明,可從源頭上防止教育培訓計劃脫離實際和培訓經費挪作他用。韓國學者認為,實行培訓券製度,不能隻滿足於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改進培訓製度的最高目標是為了提高農民教育質量,開展農民真正需要的培訓。在加強對農民的宣傳、及時反映和采納農民對培訓的意見和建議、矯正出現的問題以及逐步完善培訓製度方麵,還需要做更多細致的工作。

2.以色列的農民教育與培訓

以色列的農業現代化在世界上堪稱一流,其農業產值隻占GDP的1.5%,僅有2%~3%的人口從事農業。2100萬公頃可用地中,適用農業的耕地僅占20%,農業用水占全部用水量的60%左右。但以色列農業生產效率十分高,1個農民能生產92個人的食物。這不能不說得益於該國的農業教育和研究。以色列農業教育和科技推廣的多層麵與多樣化以及農業研究領域的拓展不僅保證了農業人才的培養,同時也極大滿足了農民對農業知識、技術和信息的需求。

以色列的農業教育分成多個層次。在學術層麵上,希伯來大學農學院是唯一授予學生與農業相關領域大學文憑的機構。農學院主要設置有農作物栽培科學、種子改良、農作物基因技術、獸藥和食品科學等專業。學生可以在這裏學習農作物種植、良種的培育與改良、家禽家畜的飼養、獸醫和獸藥學、農作物的病蟲害防治以及農業經濟等諸多學科。除了以上這些針對大學生的學術教育以外,農學院每年還開設10次到15次專門針對農民的短期培訓班。培訓班所授課程偏重於應用領域,如種植、馴養和果樹栽培等實用技術。而且農學院在向農民傳授最新應用技術的同時,還會幫助農民解決在生產實踐中所遇到的具體問題,使學院的科研更趨於實用。

除了農學院的教育外,以色列的職業教育係統中還設有農業學校,綜合高中裏也有農業方麵的課程,這使農業知識和技術得到普及。

以色列在農民培訓方麵成立了專門的農業教育培訓機構。以色列建國初期,受教育水平最高的不是從事別的職業的人,而是農民,他們大都受到高中以上的教育,甚至大學或專科。特別是從國外移民歸來的農藝師、工程師等,大都進入了農業部門。以色列國際農業培訓中心,每年還免費舉行農業培訓教育,由專家講課,授課內容包括水利、農業氣象、農產品儲藏和加工等方麵的知識。以色列還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係。其農業部專設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局,技術推廣服務人員工作主要場所是在農場、田間、果園,而不是在辦公室或培訓中心。此外,以色列農業部還設有專門指導農民生產的部門。這些部門有專人長期在農業區進行服務,負責向農民提供新的農業信息和技術指導。專業技術推廣服務人員一般不是麵對單個農民,因為以色列農業機械化、規模化程度很高,集中推廣就可以了。如果有特殊問題,專業推廣服務人員都配有手機和手提電腦,農民打電話或發信、發電子郵件,就能隨時和他們聯係。推廣服務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聯係十分緊密,傳授給農民的一般都是最新的技術。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經常出些服務方麵的小冊子、錄像帶、光盤,內容包含產品預警、新品發布等等。技術推廣服務不以贏利為目的,運營費用由政府資助。

3.泰國的農民培訓

泰國位於東南亞中心地帶,國土麵積5100萬公頃,總人口6300萬,農業人口3100萬,幾乎占總人口的一半。農業以種植業為主,素有東南亞“米倉”之稱,大米出口量和木薯產品一直穩居世界前列。熱帶水果品種多、質量好,具有良好的出口前景。近30多年來,泰國現代化水平迅速提高,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雖然不斷下降,但農業仍是泰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重視農業農村發展也是泰國政府的一貫政策。

泰國對成年農民的培訓,形式多樣,既有短期培訓又有較長時期培訓,既有校內培訓又有校外培訓。其中,曼穀農業大學是專門培養農業科研人員的最高學府,下設農學院、林學院、水產學院、農用工業學院、獸醫學院等13個學院,還有專門的農業研究所。除農業大學外,一些綜合大學也設有農業係、林業係、水產係等。各省還有一些中等農業專業學校及培訓班,培養本地所需的農業技術人員。

農業大學的教學活動中,農事實習安排300個學時,前150個學時學理論,後150個學時到學校下屬的研究所、實驗站及私營企業實習。許多大學教師參加國家或省裏的科研項目,學生作為助手直接參與,提高了學生的實踐能力。泰國農業大學的校外職業教育中心,以不用化肥進行農業生產為宗旨,對農民及其子弟進行意在用有機肥改良土壤的配方施肥、生物滅蟲和除草等方麵的培訓,教師對學員每天進行兩個小時的理論教學,其餘時間則讓學員根據所學進行田間勞作。對農作物綜合防治技術的推廣,主要通過舉辦農民高級輔導員培訓班(TOT)和農民田間學校(FFS)進行。這些綜合防治技術的推廣方式來源於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培訓項目。泰國政府部門通過以往的工作,認識到這種培訓方式的優勢,製定相應政策,專門建立了國家農業生物防治和農民田間學校研究所和各地區農業生物管理中心,出資繼續開辦TOT和FFS,並將作物對象由水稻、蔬菜、棉花和水果擴大至水稻、棉花、多種蔬菜和果樹上。這樣極大地推動了泰國綜合防治事業的發展和生物防治的推廣普及工作。

泰國的農民田間學校主要宣傳生物防治技術,通過指導農民識別田間天敵和害蟲、開展利用天敵防治和化學農藥防治對比試驗、建立昆蟲園飼養天敵、開展農田生態係統分析等一係列活動,使農民認識到生物防治的優勢,自覺采用生物防治技術。生物防治產品通過農民田間學校直接推廣到農民,真正將生物防治工作落到了實處。

除農業大學及職業教育外,泰國一些涉農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也主動對農民進行培訓並提供上門服務。如有的公司為了向農民推銷化肥、農藥等產品,把農民組織起來進行培訓,介紹該產品的成分、使用方法和效果等,動員農民將公司產品應用於農業生產。還有一些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公司,為了開拓其新產品市場或增強其市場競爭力,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在農產品生產前就對農民進行培訓,來保證農民生產的農產品原料符合公司生產新產品的需求。

泰國《世界日報》報導:泰國農業與合作部助理部長倫良稱,泰國農業與合作部將在全國農村擴大開設農業技術培訓中心的工作,在2008年度將會再投入10億泰銖的經費,用來增設300個農業技術培訓中心。

自從泰國農業與合作部開設了農業技術培訓中心後,農民的種植和養殖技術得到了普遍提高,農產品質量也得到了提高,增加了產量,有效地增加了農民的收入。這也使農民對到技術中心學習有較大的熱情。此次增設培訓中心可使得更多的農民能接受技術培訓,從而更好地推動泰國農業生產的發展。

二、農民教育與培訓的國際經驗

總結、概括發展中國家或地區包括發達國家或地區農民教育培訓的經驗,對推動我國農民教育培訓,提高農民的素質、培養新型農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農村教育普及化

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

一是義務教育的普及。目前,在全世界範圍內各國普遍實施了義務教育。所有適齡兒童,不分種族、階層、地域、階層和性別,必須接受義務教育。人人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權利,是世界各國共同努力的目標。教育權利平等不僅指接受教育的機會均等,成功的機會也應均等。許多國家的農村不僅重視優等生,而且重視差生的全麵發展不僅重視在校學生的培養,而且對中途輟學即“學業失敗”的學生也采取相應的教育措施。如肯尼亞的“科技村”,塞內加爾建立的“尼可寧”都是促進農村教育的典範。

二是成人掃盲教育的推廣。成人掃盲教育也是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的基礎和必要途徑。當教科文組織第一次收集20世紀50年代文盲的統計資料時,每5個成人中有2人是文盲,但在40年後,每5個成人中約1個人為文盲。原因在於在這40年中,許多發展中國家從實際出發,注重結合本國國情,在掃盲教育實踐中創造了一係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收到了積極的成效。如,哥倫比亞普及農村小學教育的“新學校計劃”;厄瓜多爾規定具有學士學位以上的學生用6個月時間參加全國掃盲教育的實踐;巴基斯坦在清真寺為婦女和兒童進行掃盲;沙特阿拉伯對遊牧民族開設“流動學校”,這些做法已引起國際教育界的重視。泰國的全民掃盲運動頗具特色: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全國鄉村開展了“綠色革命”的社會發展運動,掃盲教育被列為包括農業生產和經濟在內的農村發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掃盲教育與各地農民學習脫貧技術相結合,有效提高了農村人口的整體素質。

(二)農村教育培訓管理法製化

可以說,重視農村教育立法,將立法貫穿於農民教育與培訓的全過程,內容涉及農民培訓的各個要素和各個領域,通過立法保證農業教育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農民教育培訓得以迅速發展的根本保障。

日本從明治維新起就製定法令大力扶助和發展中等農業教育。二戰後,先後頒布的《學校教育法》、《青年學級振興法》規定,在初中課程中設置農業、工業、商業、水產、家政等五科,促使農村很多初中都設置了農業科。自此以後,日本中等農業教育事業發展相當快。美國聯邦政府1917年通過的《史密斯——休斯法案》就明確規定:在公立學校中必須開展中等農業職業教育。1997年美國國會通過的《食物和農業法》規定,聯邦農業部要繼續發展農業教育,負責培養、管理和使用農科畢業生。英國政府規定:凡年滿18歲的農民從業前都必須接受為期一年的技術培訓並獲得相當於中學程度的合格證書1967年頒布的《農業教育法》對農業經營者的資格及文化程度又進一步做出更為詳細和嚴格的規定:農業學校的學生須是經過11年義務教育培訓的學生,學生入校學習12年畢業後方可成為農業就業人員。韓國政府則先後於1980年、1990年製定了《農漁民後繼者育成基金法》和《農漁民發展特別措施法》,為培養農業後繼者和專業農戶,從法律上提供了保證。法國政府自20世紀60年代以後,先後頒布了一些有效的農業教育法令,特別是1960年8月2日的法令,該法令確定了農業教育的方針、教學改革的步驟措施,使法國農業教育得到迅速發展法國還規定要成為一個獨立的農業經營者,享受國家向青年農民提供補貼和優惠貸款,必須取得高於相當高中2年級的農業技術文憑,低於這個學曆的人員隻能在農場裏打工,不能做農場主。

德國普及農業職業教育也是通過法令實現的。1983年教育法規定:凡在農村參加生產的男女青年,在九年或十年製中學畢業後,必須接受三年的農業職業教育。此外,德國還製定了一些促進農業職業教育的政策和法令,如1971年《聯邦教育促進法》、1969年《職業教育法》、1969年《勞動促進法》等。此外,德國的《職業教育法》、《培訓條件總綱》等培訓規章規定,要獲得企業(農場)經營權,就必須經過正規的職業教育取得農業師傅證書。丹麥規定要買到30公頃以上的農用地,必須是通過基礎教育、技術教育、管理教育三個階段的學習後並取得綠皮證書者,有綠證者還可以享受政府給予地價的10%的利息補助,並能獲得歐洲共同市場有關環境保護的經濟補助。可見,這些法令對調動廣大農民學習農業新技術的積極性,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水平,發展農業生產都起了重大作用。

(三)農民教育培訓投入規範化

規範的財政投資體係和穩定的資金投入渠道是直接影響農民培訓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有關資料顯示,英國農民培訓經費的70%由政府財政提供,美國財政每年用於農民教育的經費達600億美元,德國農民教育投資占國家教育投資的15.3%。從農村教育培訓的資金渠道來說,各國政府撥款是主渠道,同時多方籌集資金是重要補充。在澳大利亞、法國、墨西哥、西班牙、英國等國,中央政府投入占整個基礎教育投入的比重大致為20%~80%;在新西蘭、愛爾蘭、意大利、荷蘭、韓國等國,基礎教育投入中超過80%的資金依賴中央政府,有的甚至完全依賴中央政府。即使是在美國、加拿大、瑞士等國,中央投入基礎教育也占有一定比重,大約是3%~10%。日本在農業教育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韓國規定農漁民後繼者可以申請獲得後繼者培養基金貸款。英國城鄉普及義務教育取得成效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政府為普及初中等教育所給予的教育經費上的支持。在國家教育經費撥款總額已停滯增長的情況下,農村教育經費卻一直保持穩定增長的趨勢。1985—1986年度全英教育經費總額為127.8億英鎊,其中僅用於農村三級學校的辦學經費就達76.2億英鎊。日本充足的經費保證了農村教育的發展。

總之,對農村職業技術教育的投入,國外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政府直接撥款,如美國,政府出台的每一部有關職業教育的法案,幾乎都有一部分內容規定配套專項經費的數額在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投入約占職業教育總經費的50%新西蘭大約70%的職教經費來自政府。二是通過政府促使企業投入。如法國法律規定企業完成各項繳稅義務後必須承擔至少兩項支出:即按上一年職工工資總額1.5%的比例提取繼續教育經費,用於本企業職工的在職職業培訓按上一年職工工資0.5%的比例繳納“學習稅”,用於支持職業教育的發展。

(四)農民教育培訓主體多元化

教育培訓主體即教育培訓機構和培訓者。綜觀各國,教育與培訓主體已呈現多元化的結構。大致可分為六類:一是各類農業大學、中等農業院校、職業學校;二是各級農業科技教育培訓中心;三是企業與民間的各類教育培訓服務機構;四是各行業協會、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五是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係;六是農業遠程教育網。教育培訓者主要由專職教師與專職培訓者和兼職教師、培訓者結合。德國有資格的農場也承擔農民職業培訓任務,農民在公立的職業學校學習一段時間後,要到農場學習,並且以農場學習為主。澳大利亞農業職業教育學校有政府投資管理的,還有團體或私人資助的,教會學校也開設農業職業技術教育。丹麥的大部分農業學校是農民團體創辦的,如農場青年組織、丹麥農民聯合會、丹麥家庭與農民協會。雖為私立學校,但70%左右的學校是政府根據入學人數補助辦學經費。日本的農業研修學校除有各道、府、縣辦的農業者大學外,還有直屬農林水產省的農業者大學、民間鯉淵學園、日本農業實踐大學等。法國農校中國立學校占1/3,地方和私立學校占2/3。培訓者主要由專職培訓者與兼職培訓者相結合,專職培訓者主要側重培訓工作的設計、組織和管理等方麵。

(五)農民教育培訓體製科學化

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已逐步形成了以政府為主導,以農業院校為基地,以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為補充,農業教育、科研、推廣相結合的農民教育培訓體製。其特點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