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農村醫療保健投資,提高農村婦女健康素質
增進身心健康是向人力資本進行投資的一種方法,主要體現在保健投資方麵。保健投資的目的是恢複或改善提高人的健康水平,進而提高人的生產能力。國內外學者研究認為,對婦女健康的投資比對男性健康的投資更能夠為家庭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醫療衛生具有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的特點,加大農村醫療健康投資,不僅是推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建設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勞動者生產能力的基礎。
第一,加強醫療衛生保健知識宣傳教育,改變婦女衛生觀念。健康狀況的改善依賴於婦女對衛生知識的態度。政府、學校教育、衛生防疫機構、各種宣傳媒體都應該發動起來,大力宣傳《婦女權益保護法》和《母嬰保健法》,利用衛生健康宣傳專欄、舉辦健康報告會、提供衛生保健谘詢服務等形式,對婦女進行健康衛生知識教育,改變人們陳舊的衛生觀念。要加強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加大農村地方病、傳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倡導婦女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飲食習慣,培養婦女衛生健康意識,提高健康水平。
第二,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加大衛生事業投入力度,主要改善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條件,結合實際,對農村醫務人員(鄉鎮衛生院、農村醫師)隊伍進行正規培訓,提高他們的醫療技術水平;規範鄉村醫務人員從業條件和要求,積極吸納引進大中專院校畢業的學生進入基層衛生院工作;推行醫療衛生“一幫一”製度,鼓勵醫術精湛的醫務人員定期深入農村,指導農村醫務人員的臨床實踐,帶動農村醫務人員整體素質的提高;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和建立大病、重病統籌機製等手段,提高醫療服務質量,規範醫療機構醫療行為,確保廣大參合婦女就醫廉價、安全、有效,較好地解決婦女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使婦女兒童等弱勢人群的健康有保障。
第三,提高農村出生人口素質(質量)。在繼續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的同時,積極向農村育齡婦女宣傳優生優育知識,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育齡婦女的保健服務;改進醫療保健服務模式,堅持合理檢查、治療、用藥,提升服務水平,通過優質服務推進婦女優生優育,預防和減少缺陷兒童出生率,提高農村新生人口質量。特別是要防止“問題藥”進入農村市場。由於偏遠農村信息不暢,交通閉塞,加之鄉村醫務人員職業道德良莠不齊,受利益驅使,一些“問題藥”在城市打壓下進入農村醫院和私人診所。要嚴加防範和重懲。
第四,積極完善新型合作醫療。要增強政府支持力度,適時調整原有補助方式,提高補助標準,擴大欠發達地區基金規模;要因時因地確定交費水平,完善補償機製。堅持婦女自願原則,有條件的地方要為不同收入水平的婦女提供多套繳費方案,不搞“一刀切”。
第五,籌建鄉村婦女心理健康直通車。農村婦女的心理健康不僅關係到自身,也關係到子女、家庭以至整個社會的發展。如果不及早幹預,極易產生心理障礙甚至心理疾病,對社會的穩定、和諧與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浙江省嵊州市婦聯為了解決那些有苦無處訴的農村婦女的心結難題,探索開展麵向婦女和家庭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工作,籌建起鄉村婦女心理健康直通車,通過心理健康直通車將心理健康服務由城市推廣到農村,幫助農村婦女了解心理健康知識,改善她們心理健康狀況,培養和完善農村婦女健康人格,解決思想困惑與矛盾,疏導情緒,保持心理平衡和內心和諧,從而建立起良好和諧的人際關係,在“留守婦女”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應注意的是,我國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失去丈夫與子女的農村婦女,更應及時給予心理幹預與疏導,以幫助她們渡過人生難關。
第六,開展農村體育健身活動。要建立完善農村社區體育活動場所,配備基本的體育活動設施,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一些富有鄉村特色的體育競技活動,激發婦女參與體育健身活動的熱情和願望,為塑造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態奠定基礎。
五、加大農村文化建設投資,提高農村婦女政治思想道德素質
隨著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推進,農村婦女的文化需求日益增強。因此,要把繁榮農村文化的任務提到更重要的地位。
第一,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把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整體部署,同步推進。以鄉鎮為依托,以村為重點,以婦女為對象,發展縣、鄉鎮、村文化設施和文化活動場所,構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努力實現縣有文化館、圖書館,鄉鎮有綜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動室的目標,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健康發展的農村文化基礎設施網絡,為農村文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
第二,加大文化資源向農村傾斜。對重要的公共文化資源進行合理調整,逐步增加為農村服務的資源總量。增加婦女群眾買得起、讀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讀物的品種和數量;繼續組織“送書下鄉”工程、“萬村書庫”工程。通過多管齊下、多方麵努力,讓廣大婦女群眾共享文化發展的成果。
第三,豐富文化活動的內容,發展農村特色文化產業。要廣泛開展婦女群眾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文體活動。利用農閑、節日和集市,開展群眾賽歌會、文藝演出、讀書征文等文化體育競賽活動,發掘民族民間文化,引導婦女崇尚科學,移風易俗,破除陋習,樹立先進的思想觀念和良好的道德風尚,提倡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農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會風貌。通過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倡導婦女在學文化、學技能中愉悅身心,提高素質。
第四,積極發展農村民辦文化。通過民辦公助、政策扶持,鼓勵婦女自辦文化,培養一批文化中心戶、文化大院,組建一批農民書社、電影放映隊,扶持一批民間職業劇團、農村業餘劇團,支持他們紮根基層、紮根農民,傳承民間藝術,傳播先進文化,發展文化產業。
第五,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積極發展農村文化事業,推動社會力量的積極參與,為農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在推進農村文化改革的過程中,要以政府領導和引導與群眾自我組織、自我管理相結合,通過建立健全紅白理事會、民間協會(如老年人協會、文藝隊等)等民間組織,把政府疏於管理又管不好的事情交給民間組織管理。在推進民間組織的發展過程中,政府一方麵需要給予正確領導與引導,加大對農村文化市場整治和管理力度,杜絕各種格調低下、內容不健康的文藝演出,確保用先進文化和健康有益文化占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另一方麵也需要給予製度的空間和相應資金支持。
在全麵推進農村文化建設的進程中,還應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宣傳教育等各種手段,切實保障農村婦女的各項合法權益,著力解決農村婦女基層民主政治參與程度低、土地承包及相關經濟權益被侵害的問題。特別是要尊重和保障農村婦女的民主權利,在當前更具現實意義與緊迫性。
根據當前農民生存和發展的實際以及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必須尊重和保障農村婦女如下民主權利:
一是平等權。平等權是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婦女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理應平等地享有《憲法》賦予的各項權利。亟須研究解決的是,在遷徙、就業、教育、醫療、收入分配、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麵,城鄉應一視同仁,不能對農村婦女降等相待。
二是選舉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這“四權”是農村基層民主的集中體現,也是衡量農村婦女是否是新農村建設主體的主要標誌。以新農村建設而言,鎮村規劃的編製、建設任務的確定、重大項目的投產、各項資金籌集和使用、物資分配和工程質量的監督驗收等等,都應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議事規則,讓農村婦女共同參與討論、研究和決策。尤其是像村莊整治、民居建設這些與農戶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必須讓農村婦女廣泛參與,問計於民、問需於民,根據大多數農村婦女的意願辦事。
三是社會保障權。社會保障權又稱福利權。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製度遠離了人口眾多而又身處社會基層的農民,突出顯現了國家社會政策的缺位,需要我們從根本上改變將農民排除在外的傳統的社會保障思維,盡快建立健全包括農民在內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製。要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製度建設的投入,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還要完善婦女維權保障體係。通過健全普法宣傳網、谘詢投訴網、法律援助網等,暢通司法救助渠道,壯大婦女維權力量。並對現行的村民公約對婦女權益保護不完善的地方,應設法提高決策者的性別意識,使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在最大範圍內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