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這個標題的時候正是清晨,陽光透過玻璃窗灑進來,灑在我身上,也灑在桌子上,盆栽上,還有那空氣中肉眼無法看到的微生物上。從陽光的角度來看,一切都是公允的,不會因為生命的強弱而有所偏愛。但是從感受光的生物的角度來看,陽光是不公允的,尤其是那些被我身體擋住陽光的生物,他們會嫌棄我的存在過於龐大了。

愛情也是一樣,總有人在其中受傷。按道理說隻要你不為所動,那麼其實在感情上誰也傷害不到你。可我們都必須承認,我們在有生之年可能會遇到那個打動自己的人,甚至期待那個人越早到來越好。我們的心都不夠堅硬,當我們把心交給那個打動我們的人的時候,他如果是個好人,知道嗬護還好,如果是個馬馬虎虎的壞蛋,難免不會把我們的心摔得粉碎。

講了這麼一通大道理,其實是想說一件事。那就是我的好朋友又失戀了,約我 KTV唱歌,同時點了一堆啤酒。他想宣泄,想買醉,想有人陪伴。可是在我看來,一切都是他自找的。這樣說或許有些冷漠,但事實就是這樣。

當初那個女孩子瘋狂追求他的時候,我就勸過他不要被瘋狂感動,不然有一天她的狂熱散去了你就會不習慣。但他還是陷進去了,這時候我又勸他保持平常心,擁有她的時候就好好珍惜她疼愛她,失去她了就祝福她。

他卻非要反著來,女孩追求他的時候,他為了考驗女孩的耐心,不斷提出各種要求,女孩也算配合,竭盡全力,最後總算把他追到手了。兩個人也算甜蜜了一陣子,後來女孩遇到她覺得更新奇的異性,就又去追求別人了。

按道理說,在這場感情裏他並沒有失去什麼。他一直是被動的,被各種殷勤各種禮物各種追捧圍繞,甚至最後連分手也是被動的。自始至終他都沒有主動奉獻什麼,他一直在索取,直到對方不再願意給予。

可他並不覺得是這樣,他覺得他失去了相信一個人的心。他說他沒有辦法再相信別人,相信愛情了。我試著去安慰他。我說不要總是抱怨社會不公壞人橫行,若你意誌堅定,任何花言巧語也騙不了你。你可以試著把抱怨的時間用來武裝自己,若你的內心和外在都足夠強大了,就會覺得這個世界很美好。

那場聚會最終以他喝醉了散場。在回住所的路上我想了下,我的生命裏也不是沒有過撕心裂肺的時刻,也不是沒有過失去不想失去的人的時候。

可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不再為失去而衝動,也不會為得到而狂喜了呢?我不認為我老了,隻能說是經曆太多的緣故吧。

得與失總是交替的,得到的時候想一想失去了會如何,失去的時候想一想也曾得到過,那樣心境就自然會平和,自然就可以心存美好,期待未來。若有了美好的期待,生命也就可以變得越來越堅強。這樣良性循環的結果,便是圓滿的人生。

回到朋友的愛情身上,就算女孩最後沒有喜歡上別的異性,他們好好地在一起了,那麼接下來因為人生觀、價值觀的差異,總難免會爭吵的。以朋友的性情,一定不是一爭吵就喊停,一定是要努力證明自己是對的,最終女孩要麼服軟,要麼走人,還是避免不了分手。所以很多時候我們要改變的還真不是對方,也沒有必要在失戀後說不相信愛情了之類的話,我們隻要改變一下自身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