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大學生創業享受的稅收優惠(彙編)(1 / 2)

又到一年畢業季,據人力和社會保障部最新統計顯示,2012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預計達680萬人,創曆史新高;熱門專業就業趨冷、就業滿意率不足五成。在這一背景下,有的大學生選擇了自主創業。最近有剛畢業的大學生谘詢,大學生自主創業有何稅收優惠?

一、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每戶每年免稅8000元為限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人員是指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曆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這就是說應屆大學畢業生享受享受3年內每戶每年可免稅8000元優惠的條件:一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二是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屬於規定期限,或超過規定期限的不得享受上述稅收優惠;三是所從事個體經營行業必須是國家規定的行業。如果從事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行業的不得享受上述稅收優惠。

例一,應屆大學畢業生張某、李某、唐某均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三人今年分別開設了一家個體餐飲、個體科技谘詢和個體廣告公司,假如,張某今年應繳各稅9770元,其中營業稅700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490元、教育費附加280元、個人所得稅2000元;李某今年應繳各稅6550元,其中營業稅500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50元、教育費附加200元、個人所得稅1000元;唐某今年應繳各稅11000元,其中營業稅800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560元、教育費附加320元、個人所得稅2120元。那麼張某、李某和唐某今年應繳稅額各是多少?

根據財稅[2010]84號規定,張某應繳各稅9770元,超過了扣除限額8000元,張某在依次扣繳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等計8000元後,尚需補繳個人所得稅1770元;李某應繳各稅6550元,小於扣除限額8000元,不需要補繳稅款,李某今年隻能減免應繳稅額6550元;由於個體廣告業是不得享受稅收優惠的行業,所以,唐某今年須申報繳納營業稅等稅款11000元。

二、大學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今年可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通知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相關稅收政策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也就是說大學生今年創辦的企業小型微利企業隻要符合上述規定,也可以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

(一)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標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製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這就是說企業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一是企業從事的行業必須是國家非限製和禁止行業;二是年應納所得不超過30萬元;三是從業人數,工業、其他企業分別為不超過100人、80人;四是資產總額,工業、其他企業分別為不超過3000萬元、1000萬元。《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