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 現(1 / 3)

發 現

個性與智性

我在愛爾蘭的工作時不時地會讓我思考一個問題:“我如何才能讓我的工作對朝氣蓬勃的普通人產生影響?他們的注意力不在藝術之上,而在商店,在國立學校的教學,在分發藥品上。”我不指望著能“鼓舞他們”或是“教育他們”,當然僅就這些詞語的字麵意思而言,而是想讓他們理解我的想法。我不指望能擁有大批觀眾,當然更不是所謂的全國觀眾,而是期望有一批人願意為了偶然的、短暫的事物駐足留步。在英國,人們可以參加各種各樣的活動,可以接受諸多係統的教育,不過人們要擺脫學生那種魯莽行事的方式,做事情不能僅有三分鍾熱度。真正的觀眾是能夠認真傾聽的。我總是十分確信:藝術中真正感動普通人的東西,就是生活中讓人感動的東西,例如個人生活的強度,在書本或戲劇中呈現的語調,一個人可能會在市場或藥房門口激動不已時表現出來力量。他們借助賴以生存的力量走出劇院,這種力量因某種激情會得到增強。無論選擇哪種生活方式,這種力量都能擊敗敵人,讓人存夠積蓄,或是打動一位女子的芳心。他們同科學推測無緊密關係,即使有也隻有那麼一點點關係;同形而上學也無多大緊密關係,即使有也隻有那麼一點點關係。

如果心中的情感是模糊的,那麼他們走在路上,身體就會感到疲憊不堪。盡管擁有對花的愛慕之情是非常迷人的事,那也不能把車從溝裏拉出來。一位令人激動的人,無論是戲劇中的英雄還是詩歌的創作者,都會盡最大努力展現最多的個人能量。這種能量必定看起來像是來自身體,又像是來自心靈。當我們想象一個人物之時,我們必須不斷地提醒自己:“我所賦予他的生活所必要的所有能力是否有其根源?”隻有當人們確定這一點時,人們或許才能給他一種能力,讓想象充滿快樂的能力。我甚至懷疑,有沒有哪一部戲劇足夠受大眾歡迎,以致都不需要充分利用其主角的身體能量。如果“罪犯”維庸以及愛爾蘭人接受同樣的語言和象征符號傳統,那麼他或許就可以用戲劇和頌歌來取悅這些愛爾蘭人,但是雪萊就做不到。隨著人們進入城市生活,閱讀印刷書籍,開展許多專業化活動,那麼要創造像雪萊這樣的人物就變得越來越容易,而要創造像維庸這樣的人物就變得越來越困難。最後一個維庸式的詩人是羅伯特·彭斯。擁有最高能力的人漸漸消失,帶著美感進入某種縹緲的天堂,留下那些低能力的人緩慢吃力地前進。在文學中,由於缺乏能把我們同正常人聯係起來的話語,我們失去了個性,失去了作為完整個人的樂趣——血液、想象、智慧融為一體——但是,我們在本質、心境、純潔想象以及很快就能讓我們陶醉的優雅音樂中找到了新樂趣。擺在文學麵前的是兩條路——扶搖直上,變得越來越微妙,例如維爾哈倫、馬拉美、梅特林克,直到最後在有教養且勤奮的人中達成一種新共識,這種新共識會造就一種新激情,看起來像文學的事物成了宗教;或者一路向下,帶著我們的靈魂,直到一切事物再次變得簡化和統一。那是最佳選擇——像鳥兒一樣,飛到普通人看不到我們的地方,或是飛到貨車旁。但是我們必須確保靈魂陪伴著我們,因為鳥兒的歌聲悅耳,現代想象的傳統也變得越來越悅耳,越來越抒情,越來越憂鬱,出現了雪萊、斯溫伯恩、瓦格納。這種現代想象的傳統或許就是某些人的狂熱,這些人會看到神父德·維拉爾斯出版的神秘讚美詩中提到的生活的王冠和耀眼的鑽石。要是貨車打破了我們的幻想,我們必須將靈魂緊緊束縛在我們的身體中,因為靈魂變得越來越喜歡數代人不斷累積起來的美麗,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這些人會厭煩對純粹力量、純粹個性的渴望,厭煩對激動人心時刻的渴望。如果它開始慢慢離去,我們必須將它追回,因為雪萊的晨星小教堂比彭斯的啤酒屋更好——當然,它是啤酒,而不是大麥——除了在疲憊不堪的夜晚。它總是比那些不舒服的地方要好,在那些地方,沒有啤酒,即現實主義者的機械商鋪。

音樂家與演說家

沃爾特·佩特說音樂屬於“大藝術”這種類型,但有其他人,我現在忘了是誰,說演講才是屬於這種類型。根據你自己的能力特點,你會選擇支持其中一種觀點。而就我目前的心境而言,我全力支持采用說服手段的人,他麵前是普通觀眾——故事、笑聲、眼淚,他會在語言之翼上發現許多音樂。我甚至會回避與音樂愛好者們的交談,他們會將我帶入聲音和顏色的冷漠之地。我不想任何人帶著他記憶中的奏鳴曲來寫作。我們或許會說音樂家有一點點邪惡,不得不承認他們能在我們之前先看到那和諧的王冠。我們或許提醒他們,女傭不會像尊重水管工那樣,尊重鋼琴調音師;讓他們想到敵意,他們在詩人中激起的敵意。音樂是最冷漠的事物,文字是最具人情味兒的事物,那就是為何音樂家不喜歡文字的原因。他們長期以來害怕不能消化文字,所以就把文字捏碎。當文字破碎、變軟、同唾沫混合起來,此時它們已不再是文字,但他們還是把它們一股腦兒吞了下去。

吉他手

有一個女孩子一直在彈吉他。她非常漂亮,如果我不聽她的音樂,我會看著她;如果我不看著她,我會聽她的音樂。她的聲音,她身體的搖曳,她麵部的表情,都說明了同一件事。不同性情和身材的演奏者讓一切都變得不同,當然也可能會在其他方麵讓人感到愉悅。不是音樂的變動,而是生活的變動使之達到完美。我高興,我不知道為什麼,直到我想到:“就是那種方式,我用心靈之眼所看到的人演奏音樂的方式。我喜歡這種方式,因為它有人情味兒,就像維庸的詩歌一樣有人情味兒。”小小的樂器十分輕巧,演奏者可以自由擺弄這個樂器來表達快樂。這種快樂不是手指的快樂,而是人類心靈的快樂。腦中不斷浮現出她的動作,她是如此的堅毅、自然,她日常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最美麗的。幾乎所有古老的樂器都像那一樣,甚至器官曾經都是小小的樂器,當它足夠成熟時,我們智慧的祖先就把它獻給大教堂裏的神。在那裏,無論神幻化成什麼,這都適合他。但是,如果你坐在鋼琴旁,就是鋼琴——機械裝置——才是重要的事物,你的一切都無意義,隻有你的手指和你的智慧有意義。

鏡 子

我剛剛在和一位女孩子交談。她聲音單調而刺耳,不時做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動作。她剛從學校畢業,她在學校裏學了曆史和地理,“憑著這些東西就可以認識一個靈魂”。但是,教育如果不從品格、習慣性自我以及對這一切的闡述入手,那教育,或者從長遠來看的科學又有什麼價值呢?應該有人教過她如何說話,因為她的語調絕大部分是悅耳的;也教過她要借助說話,而不是跟著弦樂器歌唱,才會讓那些生硬的語調變得溫柔,比如要注意每一個音調,愛撫自己的話語猶如愛這些話語的聲音;應該也教過她效仿這種優美的啞劇舞蹈,直到順眼、順耳。智慧的劇院可能會把堅強且美麗的生活中的磨煉培養成為一種時尚,在所有人麵前教授鏡子的崇高準則。甚至像永恒之愛那樣,美難道不是藝術中最難的藝術嗎?

我們藝術家過多地關注關於尋找天國的古老戒律。魏爾倫曾告訴我,他曾嚐試翻譯“緬懷”,但是未能成功,因為丁尼生 “太高貴了,太英國化了。當他本來要傷心欲絕的時候,他則在想著許多過往的事物”。就在那時,我在某篇英文評論中發現了他寫的關於莎士比亞的一篇文章。他寫到,或者用類似的文字寫道:“我曾經也有一本優秀的莎士比亞式作品,但是我現在沒有了。我完全借助記憶寫作。”人們會想,他是在何種處境之下把它賣掉,賺了多少錢;幻想中浮現出一個人的形象。盡可能做普通的自我,而不是某位學者或某位讀者,那無疑就是他的姿態。他在牛津大學做的一次學術報告中,堅持認為“詩人應該將自己表露無遺”,盡管他這樣說的時候帶著“那種尊嚴的關切,這種尊嚴應該顯露自己,即便不是以完美的形式顯露。在所有事件中,帶著無形的、冷漠的,但有效的努力,追求這種崇高且嚴肅的品質,我將談論這種美德”。正是這種對他自己個性的情感,正是這種樂於歌頌他自己生活的態度,甚至不隻是生活本身,讓我這個時代的人們把他比作維庸。直到他死後,我才明白他話語的內涵。他活著的時候,我隻對心境感興趣,對抒情時刻以及智性本質感興趣。那時,吉他手並沒有像現在這樣讓我感到快樂,或者說對於那個女孩子,我並沒像現在這樣感到震驚。那個女孩子的動作完全是自然而然的,她的聲音由於隻在意外部運動而變得刺耳。我並不了解什麼是甜美,什麼是有節奏的動作,它們隻存在於那些快樂的人的身上。沒有了解過這一點,我隻在乎沒有人情味兒的美。我的人生一直遵循的思想是讓自己融入詩歌,並將這視作自己幻象的再現,視作除掉非本質事物的努力,但是當我想象我自己之外的景象時,我的想象充滿了裝飾性的景物,以及靜止的生活。我把自己想象成某種靜止的事物,我自己身體和心靈之間某種無聲的生命,視作布盧姆斯伯裏的一粒沙子或是康諾特的一粒沙子,這是撒旦的看守魔鬼找不到的一粒沙子。一天,我突然明白,我正在尋找某種一成不變的,純淨的,總在我之外的東西,或許是一塊石頭,或許是一粒萬能藥,總之是在我能力範圍之外的東西。而我自己就是那個伸出自己的手就轉瞬即逝的事物。我越是努力將我的藝術設計得美麗,就越是與自己背道而馳,因為精心設計的美麗就像是總是渴望男人的女人。當下,我發現,我在審視自己,在描繪自己,但是卻不是某種本質的東西,我根本就不是在尋找美麗,而隻是在減輕心靈的負擔,這是生活給心靈造成的愛的負擔或者痛的負擔。我們隻被允許渴望生活,餘下的就是我們的抱怨或我們對那位難以討好的女子的讚美,她可以用她的吻喚醒我們的嘴唇,輕輕地歌唱。但是我們不能把全部都給她,我們偶爾必須欺騙一下她。正如勒薩日在《惡魔布瓦特》中所說,假戀人不會因為有了真誠的激情就會產生憂鬱或忌妒之情。他們有最快樂的情人,並且得到最快的回報,得到最漂亮的回報。我們的欺騙將給我們風格、優勢、尊嚴、高尚且嚴肅的品質,這些都是魏爾倫所提到的。換句話說,我們應該超越大眾興趣,超越報紙上的思想,超越市井小民,超越科學家的看法,但迄今為止,我們隻能將正常的、富有熱情的、理性的自我,即個性,作為一個整體。我們必須在生命之樹上找個地方供鳳凰築巢;為激情找個地方,這種激情就是興奮以及對意誌的否定;為總是著火的翅膀找個地方,在高高的地方,分叉的樹枝或許就可以保護它的安全,在低低的地方,或許就能避免微風都能吹動的小樹枝,顫抖的小樹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