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經過自己的勞動,存折上就有了二十萬元,我坐也坐不安,睡也睡不好,仿佛板凳長了刺,床鋪撒了釘,好像那些錢不是自己的,而是偷來的,弄得趙山河打噴嚏我都嚇一大跳,家裏掉一顆紐扣都以為是別人敲門。有那麼兩個月,我連走路都在找害怕的原因,腦門撞了不少的電線杆。其實,害怕的主要原因早在我心裏裝著,隻是不想麵對而已。直到有一天我在馬路上被麵包車撞傷了膀子,才倒抽一口冷氣,開始問自己: 到底是錢重要還是生命重要?
三月二十五日,我把張鬧約到倉庫對麵的銀行。我說:“再不劃十萬塊錢給你,說不定哪天我就會被車撞死了。”她哈哈一笑:“我就知道你這個人欠不得別人的錢,做不得虧心事。”我掏出離婚報告,擺在她麵前。她刷刷幾下簽了名字,按了手印,說:“我不要你那麼多錢,你劃八萬塊得了,剩下兩萬就算是我給你的回扣。”
“難道我們是在做生意嗎?十萬都給了,哪還在乎兩萬,你別侮辱人。”
她吐了一下舌頭:“對不起,我說錯了。那兩萬塊錢你替我拿去孝敬你爸,我也該對他盡點孝心了。”
想不到她這麼善良,我的心口一熱,眼睛澀澀的,幾乎就要流淚了,拿鋼筆的手顫抖起來。我用顫抖的筆尖填了八萬元的取款單,心裏馬上踏實了,再也不怕掉紐扣、打噴嚏了。她存好那八萬元,在銀行門口打了一輛的士。我們並肩坐在後排,往鐵馬區政府民政局趕去,一路上,我們都沒說話,快到那個地點時,她忽然吻了我一下,我感到左邊的臉熱乎乎的、麻酥酥的,盡管她以前也吻過我,但是這一次特別來電,好像她的嘴唇燙了,我的皮膚薄了。早知道她有這麼好,我就不應該跟她鬧,就應該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假若當時我能原諒她的錯誤,沒準她會夾緊大腿、守好褲帶,沒準會鐵下心做我的老婆,那現在我們的膝蓋上就會坐著一個小曾。
下了的士,進了鐵馬區的新辦公大樓,她拐進女洗手間去洗手。我坐在民政局辦公室等她,等了半個小時,她都沒來,我才開始警惕,預感情況不妙。辦公桌上的電話鈴忽地響了起來,那個負責發證的中年男子拿起話筒,聽了一下,衝著我問:“你叫曾廣賢嗎?”我點點頭。他把話筒遞過來,我按在耳朵上,傳來張鬧的聲音:“這八萬塊錢,就算是你強奸我的精神補償費,從今天起,我們誰也不欠誰了。”
“那你幹嗎還不上來辦手續?”
“不用辦了,我們的結婚證是假的,不信,你可以查查民政局的檔案,裏麵根本沒有我們的結婚記錄。”
我摔下話筒,掏出結婚證遞過去。那個中年男子翻了一會檔案,搖了搖頭。我不信,把那本檔案抓過來,盯住1980年11月20日那一頁,上麵寫著幾個陌生的名字,但就是沒有“曾廣賢”和“張鬧”。我轉身衝出辦公室,衝下樓梯,衝到馬路上攔了一輛的士,直奔張鬧的宿舍,那地方已經換了住戶,說張鬧一年前就搬走了。我趕到劇團,團裏沒人上班,連辦公室的門都鎖著,門衛告訴我演員們全都走穴去了。我再趕到東方路瓷磚店,那裏已經變成了咖啡屋,店員一律對我搖頭,他們根本不知道張鬧是誰。我一屁股坐在咖啡屋門前,像一個精神病患者,不停地拍著腦袋,直拍到黃昏降臨,街燈閃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