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們回到家,看見餐桌上壓著一張字條。那是我爸的字:
我有事去一趟北京,五天後回來。
我媽拿字條的手微微震顫:“你們知道他去北京幹什麼嗎?”曾芳說:“去看毛主席吧。”
“他沒那麼大的麵子,他是到火車上看趙山河去了,”我媽把字條撕碎,丟在地上,用腳狠狠地踏,“你爸是個大流氓,我再也沒法跟他過了。如果不是看在你們兄妹的分上,我已經跟他離了一千次婚。也不想想趙山河是個什麼東西,她哪一點比你媽強?她會背語錄嗎?她會彈琴嗎?會繡花嗎?會書法嗎?全都不會,隻會扭屁股。他們倆坐在一張板凳上,就是兩個流氓!”
吃過晚飯,我媽開始收拾東西,她把她和曾芳的衣服整齊地疊進那口老式皮箱,把那半瓶香水也放了進去。我說:“媽,我的衣服呢?”
“不能全都走了,你得留下來給媽守住這個房子。”
每天下班回來,我媽都在收拾,有時會突然想起一本書,有時會突然記住一本相冊、一把梳子。她想起什麼,就往皮箱裏塞什麼,後來皮箱實在裝不下了,她就加一個網兜。後來網兜也裝不下了,她就開始把皮箱和網兜裏的往外掏,不斷地調整行李結構,掏出來塞進去,塞進去掏出來,如此反複多天。
一個傍晚,我爸灰頭土臉地回來了。我媽提起皮箱:“我們一共有兩個孩子,每人負責一個。”我爸說:“你要去哪裏?”
“我就是去跟那些動物做伴,也比跟你在一起強。你什麼時候想清楚了,我就什麼時候回來跟你辦手續。”
我爸蹲下去,雙手抱頭。我媽又提起網兜,帶著曾芳走出去。我踢了一腳凳子,罵了一聲:“活該!”
我爸抬起頭來:“誰活該了?”
“你還不清楚呀?沒想到你死不悔改。”
我爸呼地站起來:“這是愛情,你懂不懂?”
“愛情是愛自己的老婆,愛別人的老婆就是耍流氓。”
我爸來回亂竄:“你讓我怎麼解釋?這麼跟你說吧,假若你十年沒沾一滴油,突然有人做了一餐肉給你吃,你說你忘得了嗎?放得下嗎?”
“那我媽專門給你炒了一盤肥肉,你為什麼忘記了,放下了?”
“你懂個屁,你媽差不多十年都沒給我肉吃了,不信你去問她。她要是給我沾一點油花花,我會這樣嗎?你還不是男人,你不知道這個。一個人要是沒有了這個,連活都不想活了。”
“你受傷的時候是怎麼跟我說的?你把自己說的話扔給狗了!”
我爸歎道:“總有一天,你會理解的。”
“就是到了一百歲,我也理解不了。你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