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言(1 / 3)

自降臨人世的那一天起,我們每個人便擁有了自我辯護的衝動,我們會為自己那些具有傷害性的、不道德和愚蠢的行為推卸責任。當然,大多數人做出的決策,可能永遠也不會影響到成千上萬人的生死命運。無論我們所犯錯誤的後果,是微不足道還是悲劇性的,影響甚微還是波及全民的,大多數人都會發現:要講出“我錯了,我犯下了可怕的錯誤”這句話,即便不能說絕不可能,也是相當困難的。一個人在情感、金錢和道義方麵所冒的風險越高,講出這句話的難度就會越大。

不僅如此,大多數人在麵對所犯錯誤的證據時,不僅不會改變自己的觀點或行為方式,反而會頑固地對其加以辯護。比如,政客們往往會為我們提供最直觀、最具悲劇性的案例。在整個總統任職期間,喬治·W·布什充當了“即便是擁有無可辯駁的證據,也很少能夠穿透自我辯護的盔甲”的角色。布什錯誤地聲稱薩達姆·侯賽因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錯誤地宣告薩達姆與基地組織有聯係,錯誤地預言伊拉克人會站在街頭載歌載舞地歡迎美國士兵,他嚴重錯誤地低估了這場戰爭中的人員和資金的損失。布什在美軍入侵伊拉克6周之後的一次演講中,竟然鄭重其事地宣布,“在伊拉克的主要戰鬥已經結束”。

即便來自左翼和右翼的新聞評論員都要求小布什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但他仍為戰爭尋求新的辯護理由,包括除掉一個“魔頭”,打擊恐怖主義,促進中東和平,為伊拉克帶來民主,增強美國的安全,完成“(我們軍隊)為之犧牲的使命”等。2006年的中期選舉被大多數政治觀察家視為這場戰爭的參照係,共和黨也因此失掉了參眾兩院;此後不久,16家美國情報機構發布的一份報告認為,對伊拉克的占領助長了伊斯蘭激進主義,而且增加了恐怖主義橫行的危險。然而,布什在向某個由保守派專欄作家組成的代表團發表演講時竟然宣稱,“我比任何時候都更加確信,我當時做出的決策是正確的”。

當然,布什並非第一個,也絕非最後一個為“基於錯誤估計並產生災難性後果的決策”進行辯護的政客。當年,林登·約翰遜沒有聽從諫言者對“越南戰爭不可能取勝”的反複忠告,陷入了“美國一旦撤退,整個亞洲便會走向共產主義”的自我辯護之中,他也因此失去了總統寶座。當政客們身陷絕境的時候,他們會勉強承認錯誤,但絕不會承擔責任。哎,一定是有人搞錯了,但犯錯的絕不是我,這個人的名字還不宜說出口。當亨利·基辛格聲稱出錯的是“政府”時,他回避了這樣一個事實:作為當時的國家安全顧問和國務卿,他實際上代表的就是政府。這種自我辯護令他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諾貝爾和平獎。

在審視政客們的行為時,我們會感到有趣、震驚乃至恐懼。然而從心理學角度來看,盡管他們的行為導致的後果無疑會更大,但他們的行為方式卻與大多數人在個人生活中的所作所為沒有什麼不同。我們之所以能夠適應不愉快的人際關係或者孑然一身,是因為畢竟已經這樣生活了相當長的時間。我們可以在很長時間裏保持著一種麻木的工作方式,是因為我們會尋找各種理由為此辯護,而且無法對放棄這種工作方式的好處進行清晰的評估。我們會因為一輛二手車看起來華麗而購買它,然而為了讓這輛該死的車運行良好,我們可能會花費數千美元,而且還會花更多的精力來維護這筆花費的合理性。由於真實的或者想象中的傲慢,我們自以為是地製造了與某個朋友或者親屬之間的隔閡,但我們卻仍然將自己視為和睦的守護者——隻要對方能夠賠禮道歉。

自我辯護與撒謊或者辯解不同。顯然,人們會通過撒謊或者編造荒誕的故事來平息愛人、父母以及雇主的憤怒,避免受到指控或者被投進監獄,保住自己的工作或權位。但是,一個罪犯為了讓公眾相信“事情並非如此”所講出的話(“我沒有對那位女士進行性侵犯”、“我不是一個騙子”),與他說服自己相信“自己做了一件好事”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在前一種情境中,他在撒謊並且清楚地知道撒謊是為了保全自己。在後一種情境中,他是在自欺欺人。這也是自我辯護比顯而易見的謊言具有更大的威力和欺騙性的原因,它會讓人們確信自己已經盡力了。事實上,仔細想想,以下這些話是很正常的:“我不可能再做任何其他事情了”,“實際上,這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我正在為國家盡我所能”,“那些雜種是咎由自取”,“我有權這樣做”。

自我辯護不僅會令我們的錯誤和糟糕決策看起來無足輕重;而且也是讓那些偽君子們的行為人盡皆知的原因。它會將我們與他人的道德失誤區別開來,並且混淆我們的行為和道德信念之間的不同。奧爾德斯·赫胥黎曾說過,“世上很可能不存在清醒的偽君子”。在這一點上,他是正確的。紐特·金裏奇就不太可能對自己講:“噢,我真是一個偽君子,比爾·克林頓的性醜聞正搞得天翻地覆,我卻有權在這裏搞婚外戀。”同樣,著名的福音傳播者泰德·哈加德顯然是一個偽君子,他一方麵公開斥責同性戀行為,另一方麵卻與一個男妓保持著性關係。

同樣,我們每個人都會劃出自己的道德底線,並對其加以辯護。想想看,你是否曾經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做過手腳?你可能會用“忘記了法定繳稅額”作為借口,或者你會認為“如果其他人都這樣做,我不做就是一個傻瓜”。你可曾有過未申報一些額外現金收入的情形?考慮到政府機構的腐敗,你有權利這樣做。你可曾在辦公室裏收發過個人電子郵件或者上網衝浪?你認為這樣做是為了更加精力飽滿地投入工作,也是你對公司愚蠢製度的抗議,而且你的老板並不欣賞你多做的那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