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村上的孩子算是幸運的。我們村是很古的一個寨子。始建於元代,全是趙氏一族,有三千多口人。當地很有名氣。周圍有寨牆,數丈之高。寨牆和寨子一樣古老,為舊時防匪之用。五十年代時,尚有古寨牆數截。孩子經常在上頭爬上爬下,做攻城遊戲。或登上寨牆放風箏。十分有趣。更讓孩子們高興的是,寨子裏每年有七個古會。麥前四個。四鄉農民趕來賣出農副產品,操置夏收夏種的農具等。臘月裏有三個古會。這是農閑季節,又臨近年關,古會便格外熱鬧。初七、十八、二十五。以二十五這最後一個古會為最。叫賣聲,鞭炮聲不分點兒地響。春節的氣氛已是相當濃了。我和夥伴們便在會上鑽進鑽出,盡情玩耍。會上除有賣東西的,還有許多玩場。如鬥羊、說書、唱戲、玩魔術、馬戲團、下棋、摔跤、砸圈套寶,等等。會上沸騰了一般。常有山呼海嘯般的喝彩聲,孩子們簡直不知在哪裏玩好。哪裏叫得響,就往哪裏擠。餓了也不回家吃飯,到包子鍋前買一盤煎包,吃了便跑。
逢廟會,我們村上的孩子都會有些收入。廟會規模大,周圍十縣八縣都有人來做生意,故幾天前便開始準備。外地做大生意的要提前來搭棚支鍋,選擇地方。但不必他們親自動手。全由我們寨子的大人代勞。當天廟會結束,他們隻須付一些地皮錢就行了。但更多的是小本經營,要擺小攤。這些小攤則由孩子們負責。前一兩天,孩子們可自由占據一塊地盤。把家裏的小床、木板、席片、案板之類東西搬出來,放在那塊地盤上。這地方便歸你所有了。廟會那天淩晨乃至半夜,就有小商小販趕來,搶占有利地方。看中了哪塊地方,便和占領這地方的孩子打交道,出錢租用。連地方加案板。隨你給錢。一般,他們都不虧小孩子。租用一天,或三毛、或兩毛。而且不等廟會結束。一開始就付錢。這和大人不一樣。他們知道孩子們忙了幾天,就等這幾個錢花呢。每逢廟會,我也和孩子們一起搶占地盤,每次都能得到二三毛錢。這筆錢,家裏大人不會沒收,歸孩子自己所有。五十年代時,一分錢可以買兩個包子。如果收入兩毛錢,就可買到四十個包子,相當富裕了。所以,中午盡可以不必回家吃飯。但許多孩子舍不得花完,要買點鉛筆、橡皮什麼的。或者,剩下一半,傍晚又交給父母。農家的孩子懂事早。已多少能體貼到父母的艱辛了。大人接過帶著孩子體溫的那一毛錢,常會掉下淚來。
如今三十多年過去了,童年的生活仍曆曆在目。有時會在夢中重現。我十分懷念已經逝去的童年,也感謝童年的生活。因為它早早就教給了我許多人生的道理。
199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