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審查在1301室內關起門來進行。夏媽經不起他的文武兩手,交待了她這筆巨款的去向。
又過了三天,一輛警車嗚嗚地開來,在五妹下麵條的飲食店的門口停住,兩名全副武裝的警察提著手銬,將正在包餛飩的五妹銬了起來。
來的警察同時還帶來了搜查證。
都用不著怎麼找,從五妹的小小的包裏,果真尋出了夏廠長報失的那張夏媽名下的五萬塊的存折。
審判的時候五妹交待得非常老實,問答如下:
“你叫什麼姓名?”
我叫五妹。
“全名?”
“張五妹。”
“你是不是在夏家做鍾點工?”
“是的。”
“你每天去多長時間?”
“每天去一小時。”
“最近是不是常去?”
“天天都去,可是最近一個星期不去了。”
“為什麼不去?”
五妹沉默了一下說:“我現在不去,以後要去的。”公安人員說:“我們不問你以後要不要去,我們就問你為什麼突然之間不去了?”
五妹依然沉默著不作回答。
公安人員說:“這五萬塊錢的存折是你拿的嗎?”
五妹說:“不是我拿的,是夏媽給我的。”
公安人員說:“她給你的?她為什麼要給你?”
五妹說:她交給我讓我去買房子的。
公安人員說:“有什麼證據?”
五妹說:“你們可以去問問夏媽嘛。”
公安人員說:“我們已經問過她了,她說,她從來沒有把五萬塊錢給過你,是你自己拿的。”
五妹吃驚地呆住了,呆呆地看著公安人員。
公安人員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們黨的政策你是知道的吧。”
五妹點著頭說:“我知道。”
公安人員說:“你是什麼時候拿的?”
“夏媽真的說她沒有給我?”
公安人員說:“你老實回答我們的問題。”
五妹呆呆地想了半天,突然開口說:“那好,那就是我拿的。”
五妹文化不高,五妹也沒有經過法律知識的考試,五妹是不懂法的。五妹以為她這麼一承認,就可以幫助夏媽解脫了。她的想法是:夏媽害怕夏廠長害怕了一輩子了,夏媽說這五萬塊錢是五妹拿的,夏媽一定有她的苦衷,夏媽一定是怕夏廠長打斷她的肋骨,夏媽一定在夏廠長的威逼之下說了違心的話。為了幫夏媽,五妹受點委屈也不怕,反正五萬塊錢一分也沒花,統統還給他們就是了嘛。她萬萬沒有想到,如果她真的偷了這五萬塊錢的存折,即使她一分錢也沒有花,她也已經是一個嚴重的盜竊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