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陝北喪葬禮儀形式(4)(3 / 3)

舉哀。吊者入門望屍哭。吊者致辭曰:某如何不淑。拜興(凡二),平身,吊者拜,護喪答拜。護喪答拜曰:孤某遭此凶禍,蒙慰問,以未成服,不敢出見,不勝哀感,使某拜。拜興(凡二),平身。吊者答拜,禮畢,吊者退,護喪送出門外。

以上是主人在未成服時,有吊者來,用此禮。

十八、已成服時吊喪儀節

凡吊喪者,都應素服。素服各隨其人應當之服而衣之,即用縞素。吊喪者至護喪先入,表白於主人。然後各服其服,各就其位以待。就位,吊者至,向靈座前立。舉哀,哀止,詣靈座前,上香,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吊者拜畢後,主人持杖哭,出來後,麵向西而立。

賓吊主人曰:不意凶變(某親某官如何不淑,或者隨意致辭亦可),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吊者拜,主人答拜。主人致辭曰:某罪孽深重,禍延某親(非父母及承重,不用此二句),蒙此慰問,不勝哀感。稽顙再拜,興(凡二),平身(主人拜,吊者答拜),禮畢。吊者退,主人哭入喪次,護喪代送出。或少延待以一茶。

祭禮

一、新式哀祭儀節

1.奏哀樂。止。2.排班,主祭者就位。從客依次就位。奏哀樂,樂止。3.主祭者詣靈位前獻花果,拈花獻花,捧果、獻果,主祭者行一鞠躬禮。4.讀祭文。5.主祭者率從客向靈位前行哀祭禮。奏哀樂。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樂止。6.散班。7.奏哀樂。

禮成後,有續來祭者,均詣靈位前,行三鞠躬禮。

二、舊式哀祭儀節

行哀祭禮,拈鼓。孝子孝孫扶杖出幃,就苫次。主祭者詣香案前跪、皆跪、上香、上香、上香。酹酒、灌茅、獻帛。俯伏、興、複位,拜四,興四,行初獻禮。主祭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獻匙箸,俯伏,興,複位,皆跪,止鼓,讀哀章。舉哀、哀止、起鼓。興,入幃。行亞獻禮,起鼓,複位。主祭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俯伏、興、複位。跪、稽顙四,興。入幃。行三獻禮,起鼓,複位。主祭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獻羹魚,獻粢盛。俯伏,興,複位。跪,稽顙四,興,入幃。起鼓,複位,拜四,興四,大吹,焚帛。主祭者詣焚帛所,奠酒,複位,跪,稽顙,興,入幃。

三、舊式客祭儀節

吊客既通名姓後,主人焚香點燭,布席,各具服就位。哭。以候護喪出。迎賓祝至進揖完畢後,引至靈座前,立定,序立。(獨祭則曰就位)興哀,哀止。鞠躬拜興(凡二)。平身,詣靈座前(若是眾賓,則推尊者一人詣靈座前)焚香,跪(尊長者則不用此句)。酹酒(執事者跪奉盞與賓,賓接盞傾酒於地),奠酒(執事者接盞,置靈座前)讀祭文。(祝跪於賓之左讀訖)舉哀,俯伏,興,平身(若不跪則不用此二句)複位,鞠躬,拜,興(凡二),平身,焚祭文。哀止,禮畢。

四、舊式公祭儀節

行吊奠禮。拈鼓,鼓再拈,鼓三拈。升炮大吹、細吹、合吹、奏樂。各就位。

主奠者詣香案前跪,皆跪、上香、上香、上香。酹酒、灌茅、獻帛、叩首、興、平身、複位、拜四、興四、平身、行初獻禮。

主奠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獻匙箸,叩首,興,平身,複位,跪,皆跪,止樂。讀奠章。起身,興,平身,退班。初侑觴,行亞獻禮,奏樂,複位。

主奠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叩首,興,平身,複位,皆跪,叩首,叩首,叩首,興,平身,退班,亞侑觴,行三獻禮。奏樂,複位。

主奠者詣靈座前跪,皆跪,獻爵,獻饌,獻湯,獻羹魚,獻粢盛,叩首,興,平身,複位,皆跪,叩首,叩首,叩首,興,平身,退班,三侑觴,複位,拜四,興四,平身,大吹,焚帛。主奠者詣焚帛所,奠酒,複位。長揖,禮畢,退班。

說明,若遇祭神,冥壽等,可照公奠禮儀內,行吊奠禮,改行慶祝禮。靈座改神座,主奠改主祭,讀奠章改讀祭章,其餘皆照式而行。

五、舊式喪祭儀節

序立,舉哀。哀止,降神,盥洗,詣香案前,跪,上香,酹酒,俯伏,興,拜興(凡二)平身,複位,進饌,初獻禮。祭酒,奠酒,讀祝。俯伏,興,鞠躬,拜,興(凡二),平身,複位,亞獻禮,祭酒,奠酒,俯伏,興,拜,興(凡二)。平身。終獻禮,祭酒,奠酒,俯伏,興,拜興(凡二),平身,侑食,茶點,辭神,鞠躬拜,興(凡四),平身,焚祝文,禮畢。

六、舊式祭後土儀節

擇遠親或賓客一人,吉冠素服,告後土氏。祝畢,執事者設位於中標之左,南向設盞注酒,列脯醢於其前。又設盥盆浴巾二於其東西。其東告者所盥,其西執事者所盥也。

就位,(告者立北向,執事者二人在其後)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告者興,執事者皆拜),盥洗(告者興,執事者俱洗),詣香案前,跪,上香斟酒(執事者一人執酒注西向跪,一人執盞東向跪,告者取注斟酒於盞,畢,反注取盞),酹酒(傾酒於地),獻酒(複斟酒置神位前),俯伏,興(少退立),讀祝(祝執板跪於告者之右而讀之)。複位,鞠躬拜,興(凡二)。平身,禮畢。

醢,肉魚等製成的醬。出自《詩經·大雅·行葦》,“醓醢以薦”。醓,肉醬。

七、舊式墓祭儀節

序立(如家祭之儀),參神,鞠躬拜。興(凡四),平身,降神,盥洗,詣香案前,跪,上香,酹酒,俯伏,興,拜興(凡二),平身,進饌,初獻禮。詣某親墓前,跪,祭酒,奠酒,俯伏,興,平身(如墓列葬不一,則逐位詣某親墓前)。詣讀祝位,跪,俯伏,興,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奉饌,亞獻禮。

詣某親墓前,興,祭酒,奠酒,俯伏,興,平身,複位,奉饌,終獻禮。

詣某親墓前,跪,祭酒,奠酒,俯伏,興,平身,複位,奉饌,侑食主婦點茶,辭神,鞠躬拜,興(凡四),平身,焚祝文,禮畢。

八、舊式祭土神儀節

如家祭之儀,墓上每分如家祭之品,另設魚肉米麵之食各一大盤,以祭土神。

鞠躬拜,興(凡四),平身(拜訖環繞省親),除草棘,添土。畢,複位,鞠躬拜,興(凡二)平身。(又除草於墓左,祀土神,用新潔席陳於墓前,設饌如家祭之儀)參神、降神、初獻、亞獻、終獻、辭神、乃撤。

喪服製

一、喪服總圖

斬衰:衰與縗同,音崔;斬,不緝也,不言裁割,而言斬者,取痛甚之義。表服之最重者。齊衰,齊,音粢,緝也,次於斬衰。杖,父喪用竹杖,母喪用桐木。

上圖之服下長皆與心齊。

二、本宗九族五服圖

凡嫡孫父卒,為祖父母承重,服斬衰三年,若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齊衰三年,若祖在,為祖母服杖期。凡姑姊妹女及孫女,在室服並與男子同,嫁反者亦同,適人無夫與子者,為其兄弟姊妹及侄皆不杖期,凡男為人後者,本生親屬孝服,皆降一等,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父母報服同。凡女適人者,為其私親皆降一等,為曾祖、高祖不降,為兄弟之為父後者不降,為兄弟侄之妻不降。

三、妻為夫族服圖

夫為祖父母及曾高祖父母承重者,並從夫服。

四、妾為家長族服圖

嫡孫、眾孫為庶祖母服小功五月。

妾為家長之女無服,為其所生女服期年。

出嫁則降功。

五、出嫁女為本宗降服圖

六、外親服圖

妻為夫外親服,降一等。外親專指母黨言,姑之子孫乃父黨,非母黨,圖特附見,故遠下一層,不與舅姨之子孫並列,以示區別。

七、妻親服圖

妻外祖父母,妻之餘親也。婿及女之子孫,非妻黨親,今皆附及。

八、三父八母服圖

九、為人後者為本生親屬降服圖

為人後者之妻,為夫之本生父母服大功,於夫之本生餘親,各從本服降一等,報亦如之。為人後者為本生母之父母兄弟姊妹之子女及在室者,均服緦麻,外姻之報服亦如之。本生親屬為人後者報,皆如其服。女出嫁為伯叔父兄弟及侄之為人後者,服小功;從兄弟之為人後者,服緦麻。

十、族親親等圖

十一、外親親等圖

十二、妻親親等圖

以上十二喪服製是民國時期沿用舊製,並於舊喪服製的基礎上遵照暫行民律草案所載之族親親等圖,外親親等圖,妻親親等圖,彙總為十二圖,流行於世,對民國時期和現今的喪服禮製有著重要的影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