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記憶碎片 第一章 破碎的記憶(1 / 3)

當午夜鍾聲敲響的時候,城市裏到處彌漫著腐朽的氣息,那是個地下黑市的夜生活,這個世界是屬於富豪們的,他們花費了大把金錢,建造起這座深埋在地下兩千尺的城市,城市裏的高官貴族們盡情揮霍著、享樂著。隻要你有錢,在這裏便有了一切,你可以肆無忌憚的去賭博,上百億的賭都不會有人知道,你也可以找女人,一夜找上百個,也沒有人幹涉你。當你喝得爛醉如泥時,城市裏的警衛就會把你像死狗一樣拖到索道前,然後降下磁懸浮升降機,並用力扔在裏麵。醒來時,仿佛就像做了一場夢,生活又回到了正軌,你會和往常一樣上班、偷懶,拿著公家的錢,辦著狗一樣的事,沒有人會發現什麼。

但你可不要以為那裏是什麼有錢人都能去的地方,首先,你必須是個貪官,或者賺黑錢的人。其次,去那裏必須有擔保人,保證這件事不會讓第三個人知道,並簽下生死狀。

你的一生不論吃飯、睡覺、上廁所或是和老婆在一起,都要有攝像頭監視的。如果透露出一點點黑市的秘密,不出一刻鍾,你便會人頭落地。另外,那是個訓練魔鬼的地方,黑市的主人將剛出生的孤兒都買下來,從小就把他們泡在藥水裏,以至全身的痛覺神經網絡全部被藥水破壞,失去了痛感,再將這些孩子的舌頭割下來,這樣在今後的行動中才不會透露半點風聲。

經過二十多年的地獄式訓練,大部分孩子都會死去,熬過來的便成為了黑市的終級殺手,他們的一生都要為黑市工作,去殺掉那些透露了秘密的人。無論老人、婦女或孩子,隻要有不該知道的人知道了黑市的一丁點秘密,便會無情的被殺掉。

這裏在一部分人眼裏確實是個天堂,他們可以做一般人想都不敢去想的事,甚至可以親手玩兒殺人遊戲,把一個人掛在屋頂上,用刀割、用火燒,用盡你能想到的所有方式殺死他(她),隻要你覺得快樂。所以,這是一個有錢人尋找快樂的地方,通常,這裏的人都叫它做——夢城。

第一篇記憶碎片

鬧鈴聲驚醒了他,猛然間坐起,大汗淋漓的喘著粗氣,似乎這個從來無人問津的人做了一場惡夢。

“我是誰?我到底是誰?”男人問著自己。

他似乎忘記了一切,就如同被某個人拿去了記憶,然後重重的將它摔碎一般。隻有一些碎片存在於他的腦海裏。他望了望四周,似乎並不記得這裏就是他的家,無奈之下,慌亂的四處翻找起來,希望能找到一些有關自己的信息。

這時,他找到了一張身份證,上麵帖著他的照片,姓名寫的是李獄。

“難道我的名字叫李獄?”

李獄小心的把身份證塞進自己上衣口袋裏,然後急忙穿上衣服和褲子。看看表已經八點過五分了。他的本意是想去上班,可是走到一半突然腦子裏浮現出一個問題:我到底去哪裏上班呢?

此時,他才發覺,馬路是如此的陌生,甚至在他的記憶中從未出現過。於是,他開始問自己:我到底還記得什麼?想了許久,終於想出一個名字:娜娜。

“娜娜”一聽便知是個女孩兒的名字,至於他為什麼會想出這個名字,便無從知曉了。

所以,李獄僅憑剛才那少許的記憶找回了自己的家。拿出鑰匙,沒想到果然打開了門。路過鏡子時,才發現,裏麵的男人形象是如此不堪。長長的胡子,幾乎遮住了脖子,一張凶神惡煞的臉,或許應該叫麵目猙獰。五官擺放得還算不違章,隻是臉上那條深深的疤痕有點兒讓人不寒而栗。身形對於常人來說,就有點兒過於健壯,可以說是虎背熊腰。但都是肌肉組成的,如同無數塊磚頭徹起來的一道人牆。再看看手掌,右手掌布滿了疤痕,足有幾十道,而左手掌卻沒有一點損傷。或許是做某種工作,會經常劃傷自己的右手吧。

李獄刮完了胡子,換上幹淨的衣服後,又回到鏡子前,自己也不過四十歲左右。再對照一下身份證,果然四十二歲。

吃完冰箱裏的早餐後,李獄望著窗外,他真得再也想不出更多的事情了。或許鄰居們能為他提供點線索。至少,可以告訴他,他過去是個怎樣的人,有沒有親人之類的。伴著這個想法,李獄準備馬上就去鄰居家聊聊。正當他要開門時,忽而從外麵傳來了腳步聲,既而,門被敲響了。

李獄毫不猶豫的打開了門,隻見,門口立著四個大漢,手上都拿著開山刀,惡狠狠的望著他,他正要說什麼,卻迎頭劈來了一把刀。說時遲那時快,李獄本能的躲閃了過去,然後抓住那人的手臂,順勢將他扔出老遠。這時,其他三個人也趕過來,二話不說就是一頓刀砍。可讓李獄沒想到的是,他的身手竟如此敏捷。三下五除二把四個大漢打得頭破血流。

見此情形,李獄暗自切喜,想畢自己從前也不是個什麼省油的燈。

既然這些無名小卒被這麼輕易的就拿下了,那也不用再懼怕他們什麼了,因此,李獄上前用腳踏在了一個大漢身上,正要問是誰派來的,卻感覺身後又有什麼人向這邊起來。遂一個箭步閃到一邊,隻聽“砰砰砰”一陣槍響,窗子被射得是支離破碎,再看看幾名大漢,已成了撈魚的網。

李獄乘對方換子彈的時候,幾個快步向窗口跑去。不料,後麵已經換完子彈邊跑邊向李獄掃射。李獄猝不及防被射中了一槍。但此時此刻,哪還顧及那麼多,能跑掉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李獄沒浪費一秒鍾的時間,一心隻顧倉皇而逃。

事後李獄才發現,自己絕對不是一般之人,竟然從三樓跳下卻毫發未傷。隻是,他的身世之謎還要慢慢的去考究。

李獄後著正在流血的傷口,徑直來到醫院,掛完號,他被領到一間小屋子裏。

“等一下吧,這個人馬上就包紮完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女護士甜甜的說。

那個病人看上去也不是什麼好鳥,非得讓女護士給他裹一裹被水果刀劃破的手指,不然就大鬧。女護士見這個地痞一身紋身,指不定能幹出什麼事來,便隻好用嘴裹了裹那個小子的手指。

李獄看到這一幕,不禁也心生歹意,便學著那個小子的聲調對這個小護士說:“你給他裹了傷口,也得給我裹裹,括弧用嘴,不然我就把醫院點著。”

由於他說話聲音過大,引來了很多圍觀的病人。小護士無耐的皺了皺眉頭。

“行,給你裹還不行嗎?小點聲,這裏都是病人。”說時,準備也為李獄裹裹手指。

“不是這兒。”李獄指了指屁股“我的傷口在這兒。”

這時,圍觀的病人都笑翻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