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精要

《存在與虛無》將現象學方法運用於關於人的存在的研究,使關於人的存在的現象學本體論問題與現實生活緊密地連接起來,開辟了一條理解存在與虛無的切實可行的路徑來。

讓-保羅·薩特1905年6月21日出生於法國巴黎一個海軍軍官家庭,在薩特出生的第15個月,他的父親死於從法屬殖民地傳來的腸道疾病。由於缺乏供養家庭的能力,薩特的母親帶著年幼的薩特投靠他外祖父。薩特的外祖父是一個學識淵博的語言學教授,教授家裏的豐富藏書使薩特度過了一個充實的童年,他不到7歲就閱讀了莫泊桑、高乃依、伏爾泰、雨果、福樓拜等許多作家的作品。後來薩特的母親改嫁,薩特並不喜歡他的繼父,這期間度過了三年不快樂的生活。薩特的外祖父把他送進巴黎一所著名的大學預科學校亨利四世中學上學。盡管如此,薩特對自己生活在“一個老人(外祖父)和兩個女人(母親和外祖母)之間”的童年生活並不滿意,書本上密密麻麻的“詞語”幾乎是他孤獨童年裏的唯一慰藉。隻有在書籍裏,他才能找到自己想要的自由。由於驚人的閱讀和記憶能力,薩特從小就被外祖父稱為“奇才”。但是文學作品的閱讀和寫作卻導致了他後來的“文學神經症”,雖然最後也正是那些罪魁禍首的“詞語”挽救了他。薩特甚至在1963年出版的自傳《詞語》裏把自己的生活總結為“讀書”和“寫作”。薩特對寫作具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責任感和義務心,他認為自己“生來就是寫作的”。

為了報考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校,薩特閱讀了柏格森、叔本華、尼采等的哲學著作,並開始對哲學發生了濃厚的興趣。1924年薩特順利考入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校。薩特一生的自由生活就是從這裏開始的。在大學裏“獨來獨往”的五年“幸福時光”在他一生中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在這裏,薩特所學的知識大都來自於閱讀以及和同學之間的交流。當時在他們的對話圈子裏,就有後來在法國哲學界出類拔萃的哲學家雷蒙·威爾、雷蒙·阿隆、梅洛·龐蒂等,還有薩特最親密的朋友保羅·尼讚和勒內·馬修。當然,最重要的也許當屬薩特於1929年認識了西蒙·波伏娃,這位薩特一生中最為重要的伴侶。這一年他們倆都參加了全國中學哲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中薩特獲得第一名,而波伏娃取得第二名。

薩特的文字生涯裏的頭兩本書是一部名為《挫敗》的小說和一部哲學與文學結合的文本《真理的傳說》。但是這兩本書都被拒絕出版。懷著成為“斯丹達爾和斯賓諾莎”的雄心壯誌,薩特於1933年赴德國柏林法蘭西學院進修哲學,學習胡塞爾的現象學和黑格爾、海德格爾等人的哲學。1934年回國後,薩特就陸續發表了一些他的重要哲學著作:《論想象》、《自我的超越性》、《情緒理論綱要》、《胡塞爾現象學的一個基本觀念:意向性》等。這些作品為後來《存在與虛無》的寫作做了充分的理論準備。

在世界大戰爆發前,薩特對政治似乎並不那麼關心,但是世界大戰爆發後,薩特逐漸開始“介入”到政治中去了,他鮮明地反對這場法西斯戰爭。1939年9月薩特應征入伍,但是未經交戰就在洛林地區被俘,在俘虜營中呆了九個月。在俘虜營中他仍可以閱讀黑格爾、克爾愷郭爾和海德格爾等人的著作,而且寫下了大量的日記和讀書劄記。1941年4月,薩特利用一個假醫療證從集中營獲釋後輾轉回到巴黎。(插入圖1)戰爭使薩特更深刻地認識到必須“介入”政治和生活,所以他以更高的熱情投入到反法西斯的鬥爭中去,並與梅洛·龐蒂、西蒙·波伏娃等人一起成立了反戰組織“社會主義與自由”。從集中營獲得自由的第三年,薩特醞釀已久的《存在與虛無》出版了。在這本寫於聖·日耳曼大街花神咖啡館的重要著作裏,薩特為“人的存在是自由的”這個論題做了辯護。1944年,薩特辭去教職,專事寫作。這一年5月,他與雷蒙·阿隆、梅洛·龐蒂和西蒙·波伏娃等籌辦了《現代》雜誌,這份雜誌成為法國存在主義的重要論壇。1960年,薩特又一本長篇哲學著作《辯證理性批判》出版,從這部哲學著作中可以發現薩特思想的轉變。由於自傳體小說《詞語》和薩特的其他重要的文學作品,瑞典皇家學院把1964年的諾貝爾文學獎頒給了他,但是薩特以“我一向拒絕來自官方的榮譽”的理由拒絕了這一獎項。

薩特在戰後越來越頻繁地介入法國乃至世界的政治。1961年,因為反對秘密軍隊組織和阿爾及利亞戰爭,他的住所兩度被炸。1966年秋天,薩特參加了羅素組織的越南戰爭“戰犯審判法庭”,當選為該法庭執行庭長。1967年這個法庭經過數月辯論,判定美國應該對種族滅絕式屠殺負罪。

晚年的薩特幾乎不再從事著述,研究福樓拜的3卷本《家庭白癡》是他最後的長篇論著。1980年3月薩特因肺氣腫進醫院,4月15日逝世。薩特以他的哲學著作、具有深刻思想意義的文學作品和對於世界的“介入”為人類哲學思想留下了光輝的遺產。

“作品內容”

本體論

“近代思想把存在還原為一係列顯露存在物的顯象,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在《存在與虛無》的開篇導言裏,薩特如是說。薩特認為近代哲學揭示了存在和顯現的“秘密”,顯象顯露本質,並不隱藏本質,而存在物可以以現象學的方法還原為它的各種顯露。薩特認為胡塞爾的現象學從事情本身入手,把存在歸於一係列顯現,這是現代思想的一個重大進步。這樣,傳統哲學中的存在和顯現的二元論矛盾就被取消了。現象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現象,而是對意識顯現的東西。意識是對某物的意識,它被存在支撐著,但是意識並不能認識存在物的存在,意識能夠超越存在物,但不是超越它的存在,而是走向對存在物存在的意義的認識。這樣,就提出了“我思”的問題。薩特的“我思”與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是不一樣的。他認為,認識不能提供自己存在的理由,我思隻能思考存在物存在的意義,但不能思考存在物本身。意識本身不具有實體的東西,它是純粹的顯現,是一個總體的虛無。存在物存在的基本特性就是存在物本身是不向意識顯露的。

那麼,我們就麵臨著這樣一個問題:什麼是存在物存在的意義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薩特把對存在的研究引入到對存在內部的研究。薩特把《存在與虛無》的副標題定為“現象學的本體論”,為了說明意識和存在的關係,這種本體論將存在分為自在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兩種基本形式。自在的存在是一種超現象的存在,對於意識來說,它本身是自在的,是其所是的,它永遠是自足的和充實的。自在的存在有三個特點:首先它既不是主動的也不是被動的,因為它沒有包括任何被創造的痕跡;其次自在的存在本身既不是肯定的也不是否定的,它隻是它自己;最後自在的存在是偶然的,它就在那兒存在著,對於我們的意識來說,它是多餘的。但是對於自在的存在的研究還隻是一個開始,薩特在本書中所要探索的是自在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的關係。

既然意識不能認識存在物本身,那麼,意識到底是什麼呢?這就必須向“在世的人”提出問題。意識一旦對它自己的存在提出問題,就確立了一種否定的基礎,即非存在的基礎。意識本身並沒有內容,它隻是一種對世界的顯現,因此意識就是虛無。我以為我的皮夾裏有1500法郎,而我實際上隻找到1300法郎。從這個例子看,我對自己皮夾裏的錢的提問本身就包含判斷,而當我通過經驗告訴自己事實上我隻有1300法郎,我於是對自己的提問持否定態度。懷疑、猜忌等心理馬上湧現,這種親身的體驗成為了一種對虛無的把握。“否定是對存在的拒絕。一個存在(或一種存在方式)通過否定被提出來,然後被拋向虛無。”虛無和否定似乎一直是聯係在一起的,“虛無假設了存在,以便否定它”(44),隻有在虛無中,存在才可以被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