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情感表達和情感做出斷定是兩個不同的範疇。艾耶爾認為“正統的主觀主義者認為句子是表達說話者情感的命題。……那麼倫理判斷很明顯將可能成為真的或者假的。”(124)艾耶爾又認為“倫理陳述式感情表達和刺激,這種表達和刺激並不必然涉及任何斷定”,(125)情感的表達和情感的斷定之所以會被弄混淆,主要是因為“在斷定某人具有某種情感的時候,往往伴隨著那種情感的表達。”(124)但是事實上,他們兩者是有根本區別的。這一區別也正是作者主張不存在一個標準去決定倫理判斷的有效性前提。
(五)價值的問題的爭論實質上是事實問題的爭論。“當某個人不同意我們關於某一個行為或者一種類型的行為的道德價值的看法……我們企圖表明的是他關於那個情況事實了解有錯誤。”(126)很顯然,艾耶爾認為,在一個既定的價值體係當中,人們關於價值問題的爭論實際上是關於事實問題的爭論。因此他認為,“在道德問題上,僅當一個價值係統是預訂的,論證才是可能的。”(127)
(六)倫理哲學的性質隻在於對說明倫理概念是不能分析的。艾耶爾認為“倫理哲學隻在於說明倫理概念是妄概念,因而是不能分析的”(128)。艾耶爾還進一步指出,倫理科學並不存在,以往倫理學的很多研究其實屬於社會科學的範疇。“如果人們用倫理學科學一詞的意義在是指詳細論述一個‘真實的’道德係統,那麼,就不能有倫理科學這樣東西了。因為,我們已經看到,倫理判斷隻是情感的表達,不可能有任何方法去決定任何倫理係統的有效性,並且,去問任何這樣係統的是否真實,確實是沒有意義的。關於這個方麵,人們可以正當的探問的隻是:什麼是一個給定的人或人群的道德習慣,以及什麼引起他們剛好具有這些習慣和情感?這種探問全部屬於社會科學的範圍之內。”(129)艾耶爾的結論不無道理,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和經濟學當中的製度分析等等都在探討這一問題。正如艾耶爾所說“作為知識分支的倫理學隻是心理學和社會學的一部分”。(128)至於使用倫理學的基本原理判斷行為或良心的是與非的決疑法(casu-istry)“隻是對一個給定的道德係統的結構作一種純粹分析的考察。是形式邏輯的運用”。(128)
艾耶爾以倫理學為例,將艾耶爾式的邏輯實證貫徹到美學和神學領域。從而完成了自己的價值理論。
“簡要評述”
綜而觀之,艾耶爾通過建立自己獨具特色的哲學觀,為科學、哲學和形而上學劃出了一條明確的分界線,認為“哲學家的職責隻是通過給出現於科學學說中的符號下定義的辦法來闡明科學學說”。(177)《語言、真理與邏輯》清晰地闡明了語言、真理和邏輯之間的關係,對真理觀、價值觀、認識論和哲學史等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澄清,從而將艾耶爾的哲學觀貫徹到了傳統哲學研究的每個領域。他冷靜地將這些領域分析得支離破碎,又如此清晰地澄清了這些領域的混亂。這些影響對於一個追求思想的人無疑是一個不得不正視的學術挑戰。而他對倫理學內容的分析,倫理學學科定位的分析帶給倫理學的衝擊不可謂不大,因為它肢解了傳統的倫理學,使它一部分歸為社會科學的研究,一部分變成情感的表達,一部分變成冷靜而統一的語言分析。
而艾耶爾的思想並非空穴來風,他受到了同時代前輩的影響。對艾耶爾影響最大的莫過於羅素,正如英國哲學家A?昆頓所言:“他效法羅素的思想,包括其內容及其輕率的表達;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他還效法羅素的生活方式。包括其政治態度和戀愛方式。”
艾耶爾與摩爾也有相似之處,從他們對用分析語言重建倫理學的基礎,試圖為傳統的哲學和倫理學劃定界限,他們的作品當中沒有那種讓我們感到情感振奮,引起內省的勵誌格言,也沒有規勸人們的道德格言,而像冰冷的解析,但是它們卻使我們對人類思想有了更加細致和深入的認識。可以說他們都是從哲學觀入手而形成自己的倫理學思想的,而不是從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倫理學家或者社會學等學科的學者的探索而進入哲學的研究的,因此我們似乎能感覺到艾耶爾那種純粹有點客觀的解剖醫生的角色,解剖了倫理學,而沒有提出像前輩一樣的令人久久不能忘卻的倫理警句,但是艾耶爾他們卻重新開辟了倫理學上的新天地。
對艾耶爾的影響較大的還有維特根斯坦等維也納小組的人,當時艾耶爾在維也納小組當中是年紀較小者,在《語言、真理與邏輯》這本書當中,他的很多觀點都來自於維也納小組成員的觀點。“艾耶爾完全吸取了維也納學派所讚成的四種主要學說與可證實相關的意義的證明;暗含了主觀經驗是認識的基礎的還原主義;關懷與必然性的分析,是一個語言學約定的問題的理論;對價值判斷的一種徹底的非認識說明。”但是艾耶爾也不同於維也納小組的觀點,這些都反映在《語言、真理與邏輯》一書中。比如,“艾耶爾讚成石裏克關於基本陳述是由他們指向的經驗來證實的觀點,但是否認他們是絕對可靠和不可改變的。”當然在《語言、真理與邏輯》一書中,我們還能看到賴爾摩爾等人的影子,他們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年輕的艾耶爾的思想,以至於《語言、真理與邏輯》“幾乎完全是由一些現成材料構成的”。
艾耶爾及他的《語言、真理與邏輯》對英國當時的哲學界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就如艾耶爾對羅素的學習一樣,他也獲得了羅素一樣的聲譽,“許多知識界的讀者都打算研究它,自25年前羅素的《哲學問題》(1912)出版以來,還沒有哪一部英國哲學的著作能被如此廣泛的閱讀”。
(文雅)
參考文獻:
[1]〔英〕艾耶爾。語言、邏輯與真理[M]。尹大貽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81.
[2]A。J。Ayer。Language[M]。Truth and Logic,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6.
[3]A。J。Ayer。Language, Truth, and Logic[M]。2nd ed。,New York:Dover Publications,1946.
[4]昆頓。艾耶爾在哲學史上的地位[J]。曲躍厚、趙建軍譯。世界哲學,1994,(03)。
[5]張家龍。艾耶爾[M]。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95.
[6]〔英〕A。J。艾耶爾。二十世紀哲學[M]。李步樓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