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性質,隨曆史的發展,時移世異,變革甚多。以今人習見之道教狀況去推想古代,實在有很大的差距。
現在一般人想到道教與道士,都認為他們的職司就是跟超自然界打交道,交通鬼神。所以要由他們來主掌祭祀之事,或主持死喪之禮。祭祀時則往往需要牲供,與佛教僧尼辦理齋天供佛及喪葬法事時僅用素菜素果不同。
但古代道士不完全是這樣的。
先說齋法。據《雲笈七簽》卷三七齋戒部的序文說:“諸經齋法,略有三種,一者設供齋以積德解愆;二者節食齋,可以和神保壽,斯謂祭祝之齋,中士所行也。三者心齋,謂疏瀹其心,除嗜欲也。”可見道教及道士所貴,在於精神內養,祭祀僅是次要之事。而且這類祭祀之齋,也與現今一般人所理解的不同。
不同者何在?第一是目的。“除上清絕群獨宴、靜氣遺形心齋之外,自餘皆是為國王、民人、學真道士、拔度先祖、己躬謝過、禳災致福之齋”,亦即為別人或自己消罪孽致福祥,是一種道德性的動作,而非報酬交換式的功利性目的,齋祭了以後就要求五穀豐登、升官發財。因此《老君說一百八十戒》第一百一十八戒就說“不得祠祀鬼神以求僥幸”。
所謂不得祠祀鬼神,正是第二個不同點。道教所重,既然在精神內養,齋供儀式自然就隻屬於輔助性的手段。因此修齋持戒,所重者仍然在於內養而非外求,並不是向鬼神祈拜,與現今一般人所理解的“拜拜”“拜神”迥然不同。故《三天內解經》雲:“夫為學道,莫先乎齋,外則不染塵垢,內則五髒清虛,致真降神,與道合居。”老君一百八十戒中,第一百一十三戒是“不得向他鬼神禮拜”,更說明了拜拜非道教之禮儀。《化胡經》十二戒中也有“勿淫祀。邪鬼能亂真,但當存正念,道氣自扶身”之說。
因為不拜鬼神,所以也不磕頭。這又是另一個不同點。《雲笈七簽》卷四十《金書仙誌戒》雲:“凡存修太一之事,欲有所禮願,慎不可叩頭。古之真人,但心存叩頭,運精感而行事,不因頰顙而祈靈也”,“凡修行太一之事、真人之道,不得有所禮拜,禮拜亦帝君五神之所忌也”(又見卷四六,秘要訣法部第二五)。因為不禮拜鬼神,因此對世俗人也不禮拜:“凡於父母、國君、官長、二千石、刺史、三公,皆設敬,不得即誤禮拜”(同上),形成道教特殊的禮儀觀,跟佛教隻強調“沙門不敬王者”不同。
換言之,道教之齋供,在目的、對象、儀法上,都和現在民間所見之拜祀鬼神迥異。現今民間拜祀鬼神雖多延請道士主法,古代道士或道教卻是不搞這一套的。不但如此,與祭祀鬼神相關的一些活動,如求神問卦、占卜、算命之類,也非道教所允可,故老君一百八十戒中第一百一十四戒即是“戒不得多畜世俗占事之書及八神圖,皆不得習”,第七十八戒則是“不得上知星文、卜相六時”。拜祭鬼神或求卜問前程、占吉凶,基本上並不被認可。
除了祭祀鬼神之外,現今道士最常做的事,似乎就是主持喪禮了。但這一點也頗有今古之殊。古道士雖常設齋祈福禳災,拔度地獄幽苦,然而他們並不臨吊喪家,不視見死屍,不主持喪葬儀式。
早期道經中已有憎見血之說,如《真誥》卷一雲:“右南嶽夫人言。又告雲:汝憎血否?答曰:實憎之。”既憎血,故避見屍穢,《太玄都中宮女青律戒》雲:“凡上學之士,受三天正法、四極明科,妄入殗穢,哭泣悲淚,吊死問喪,五犯伐功斷事,不得入仙……十犯死入地獄,萬劫還生不人之道。”又,《太上黃素四十四方經戒》雲:“凡道士存思上法及修學太一事,皆禁見死屍血穢之物。”《上清大洞戒》雲:“凡修雌一之法……不得見屍。”
據這些經典說,道士如果見到死屍血穢,應立刻設法禳解。
《四十四方經》建議以朱砂一銖散入水中,以洗目、漱口、洗手腳,然後再入室正寢中,把手交叉放在心口上,叩齒二十四通,念一篇咒語。《精要經》建議走二十四步,北向叩齒九通,存思想象有玉童玉女來協助我用皇芝素水澆灌死屍,死屍化為活人,並念一篇咒語。《青要紫書金根眾經》則主張拿一盆清水,放入一兩真朱砂,放在中庭,然後南向臨水上,叩齒九通,念兩篇咒語。
總之,是不能看到死人的,若看見了便極為麻煩,得大費周章才能禳解。去吊喪當然也不行,去五次就入仙無望了。
為何如此慎重其事、反複叮嚀呢?因為道教主旨在於“貴生”,一切教義由此而發,養其生氣尚且時嫌不足,怎能親近死物?一切死事皆當忌諱,原不止臨屍吊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