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將領戈登,在鹹豐十年(1860年)隨著英國侵略中國時,直接指揮了圓明園的大燒殺、大搶掠,犯下了滔天罪行。當時他還留下了名言:“我們用最野蠻的方法踐踏著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英法聯軍占領天津後,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北京條約》,英國駐華公使向清廷提出,“欲永租津地一區,為造領事官署及英國商住屋、棧房之用。”戈登充當英租界內規劃設計,從而為後來源源不斷的英國傳教士、商人、淘金者進入天津奠定好了一塊落腳地。
同治二年(1863年),為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清朝廷成立洋槍隊,所有的指揮官都用歐美人。華爾戰死,白齊文接替後不長時間又被戈登替代,他成為洋槍隊的頭子,在李鴻章麾下聽遣。戈登與起義軍激戰於江浙兩省,在中國兩年內參加了三十三場戰役,攻克城池數十座,其中一個戰役曆時一年半,僅費軍需一百萬兩,人們都認為這是奇功。戈登十分謙遜地說:“平叛如此烏合之眾,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如果假以時日,中國官兵也可以平叛的。可是中國的上級官僚急功近利,於是在上海招募外洋無業亡命之徒,讓這些人平亂;不知道這群人完全是衝著利益來的,反複無常,將會為中國留下無窮禍害,比土匪所造成的危害還要嚴重。我得以帶領這隻部隊,嚴加約束,事後設法遣散,不讓他們留下隱患。這是我為中國立下的一點微弱之功。”
然而就是這個侵略者洋鬼子,一個雙手沾滿太平天國鮮血的劊子手,卻對清政府很有感情,提出了很多有利於中國強大的建議,甚至於有利於抵禦外侮,對大清朝十分有寬裨益。
清人李嶽瑞撰《春冰室野乘》有《戈登遺言》一文說:“戈登,曾經為中國立下功勞,他隸屬李鴻章帳下十餘年。後來回歸英國,死在埃及任上。我國的朝廷官員提及他,認為其不如英人華爾。可是華不過是一戰將,戈登則具有文才武略。況且他忠於我國,這些是不可淹沒的。他回英國時,曾經給李中堂上書獻出十條策略,論外交軍事十分詳細,可惜的是我們對他的所言不能認真對待。假使及時聽從他所言,何至有後來割地賠款喪權辱國的禍端?這些大不幸正是戈登所提醒的,我們事事沒有不遭此禍亂的。現在戈登已經離開我們三十年了,情況卻是每況愈下,糟糕透頂之極。倘若戈登知道了這些,也會哀歎他對中國所說的那些話不幸被言中啊。”
戈登所獻出的十條策略,其主要內容於下:
一、以後中國與外國締結條約,當在中國進行,此為原則。以前我國與各國立約,沒有這樣做的實在是不可勝數。《馬關條約》還不計算在內。
二、與外國締結條約,要多用文字,少用語言,條文文字要簡單。簽署前先谘詢別的國家,因為各國為了各自在華利益互相猜忌,肯定會指出涉及最為重大利益的條款。隻是這招十年前可以用,現在各國均勢已定,他們經常串通,所以這條不靈了。
三、中國首都隻要是北京,那就不要與人開戰。首都離海太近,無險要可依賴。這條有人不以為然。即使如此,旅順威海已經證明其不能守了,因此我堅持此意見。
四、如果沒有強大的陸軍部隊,則海軍就沒有可以後退的餘地。現在應該先訓練陸軍,等陸軍訓練好後再練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