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李 徵(1)(3 / 3)

晏按:節孝曾氏,郡邑誌皆不載,錄此詩以補其闕。

□山《淮故》:武宗幸清江浦,過淮,都禦史叢蘭、總兵官顧仕隆迎鑾,獻金牌、花紅、彩帳。帝戎服簪花,鼓吹入城,駐尚書金濂第。時金已故,以後樓居劉美人。複至山陽縣儒學,入視先賢像。至教諭書舍,取《通監》一部去。住三日,遊各寺廟,又偕內監等網魚積水池。舟小人眾,覆溺池中,隨從官及地方大吏、州縣等齊入池爭掖得出,急治之,驚悸成疾。次日,登舟渡黃北行。金尚書第在舊城,後人呼其後樓曰劉美人簪花樓。聞當時供頓,必進鮮花朵,各種悉具,日凡數進。

《耆舊詩》雲:太傅為一代偉人。官陝臬時,朵兒隻伯寇邊,公即從事軍中。及為都禦史,提督西夏兵馬,與諸將論兵,指授方略,凡受成算者,往無不克。西虜不敢南犯。閩人鄭茂七稱亂,命將征討,以公為輔。行軍中事悉聼處分,卒能平定茂七,晉位太傅。卒後,以功封沭陽伯。明代以文臣而兼武功,爵列三等者,前後數人而已。公襟量宏闊,權度精明,博識高才,勤於學問。尤喜汲引士類,人有一善,必獎進之。韻語不多,存此聊誌仰止之意,公固不以五七字見長也。

《柘塘脞錄》:金榮襄公,《明史》有傳。王鴻緒《明史槁》誤以為山陰人,當作山陽人。刊本之譌也。大學士高穀撰《尚書金公墓誌銘》曰:“景泰五年二月二十日,淮陰金公以疾卒於官。訃聞,上為之嗟悼,輟視朝一日。命禮部諭祭,遣官即其家造墳,安厝棺木,賻儀鹹出特恩。公字宗瀚,其先居北平漷縣,洪武間徙淮之山陽。今年春,痰疾複作,夢寐間仿佛見郎吏稟治官書,公答以‘有疾,不行’。閱三日而卒。享年六十有三。”《墓誌》又雲:“公巡曆廣東、江右,豪民史廢真猖獗兩浙間,人莫能製。眾推公往,捕獲之,置於法。”與《明史》小異。又稱公“為陝西按察副使,虜酋朵兒隻伯寇邊,不靖,公督運軍餉,早夜不怠。”《明史》不載此事,附記之。

丁 玨

永樂中,以人材□授監察禦史,改給事中,以言事謫戍雲南。《誌·仕績》有傳。

題朱秉常錫山清趣卷

君家梁溪第一坡,當年遊俠記曾過。門前流水浮寒玉,屋後長鬆嫋翠蘿。繭栗眠雲新綠暗,鷓鴣啼雨落紅多。君今已作青雲客,夢裏還思錦繡窩。

《耆舊詩》雲:《府誌》稱玨於永樂時以人材□;《淮郡文獻誌》稱文廟渡淮,玨獻十二策,宣廟時以人材□。及考《永樂實錄》,稱玨素無行,不為裏黨所齒。玨積不平,值裏社賽神時,誣告聚眾為妖言,坐死者數十人。法司言玨忠且有才,上喜,以為給事中。恒伺察人小過,輒以上聞,人皆側目。玨因恣肆,母喪未幾,起服輒隨眾人大祀齋宮,複與慶成宴。為禦史俞信等所劾,遂謫戍邊。《誌》與《實錄》褒貶互異,未知孰為可據也。詩文不多見,止此一篇,載《文獻誌》。

《柘塘脞錄》:作《誌》者例不書惡,故多溢美之詞。《實錄》史文,較為可據。恭讀禦撰《明鋻綱目》三編:“永樂七年,以丁玨為刑科給事中。時嚴誹謗之禁,山陽民丁鈺訐其鄉人誹謗,得罪者數十人。法司迎上旨言鈺才可用,立命為給事中。”鈺即玨也,《實錄》詆玨為無行,得其實矣。

李 恕

永樂中貢生,官陝西秦州知州。

秋日遊缽池山

閑吟秋水意如何,何似淮山秋水多?徑可乘舟登古寺,無勞著屐訪巌阿。神仙舊跡餘丹灶,伴侶新懷詠碧波。千載巢由同寄想,簪纓真不易煙蘿。

羅 銓

永樂辛醜科進士。宣德中,授禦史,陞湖廣按察使。《誌·仕績》有傳。

蔡四如園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