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序(一) 遇刺(1 / 2)

“人類處於神與禽獸之間,時而傾向一類,時而傾向另一類;有些人日益神聖,有些人變成野獸,大部分人保持中庸。”雷克斯用鵝毛筆在這本《帝國名人史》上寫下一行蒼勁有力的漢字。

午後的陽光照在他身上,右手邊是忠實的老仆人送來的糕點和茶水,而身下是一張躺椅,雍容華貴的雪貂毛覆蓋在上麵,讓雷克斯整個人看起來格外“像”個貴族。

為什麼用像這個字,恐怕這世界上隻有他自己心裏清楚了。

這裏是荒神大陸,東方,大風帝國。

雷克斯,哦,全名應該是雷克斯。李斯特,在這片不屬於自己的地方生活了十五年,他是身份極度尊貴,理論上來說他在帝國裏隻需要對不到二十個人低頭,因為他的父親,便是有著“大風之狼”稱號的軍部元帥——阿爾塞伊。李斯特親王。

歲月早已經讓他忘記了許多事情,十五年前他莫名其妙從故鄉來到這裏,成了親王之子,從此生活安逸無比,倒是有幾分樂不思蜀的滋味,隻是有些深入靈魂的東西,他從來都不曾忘記。

“尊貴的少爺,主人將於今天下午到達帝都北城門,從禮數上來說,您現在應該換上禮服準備迎接了。”謙卑的老仆弓著身子說著。

“布魯叔叔,您又忘記了,下次叫我之前麻煩把尊貴的三個字去掉,不然我那群朋友聽到,又要說我刻意顯擺了。”雷克斯站起來,隨手將書丟在桌子上,套上外套走進了自己的房間。

這個老仆已經為李斯特家族服務了半輩子,他是看著雷克斯一點點長大的,所以雷克斯從來都不會用命令的語氣和他說話,反而用類似叔叔這樣的敬語稱呼,所以不光是布魯,在所有人眼中,雷克斯都是一個標準的小貴族。

他舉止優雅,談吐斯文,不論是禮節還是著裝,永遠都是那麼的一絲不苟,給人清新脫俗的感覺。最難能可貴的是,雷克斯在武學上的天賦奇高,他繼承了李斯特武勳家族的所有優點,這讓征戰天下的親王殿下又多了幾分吹噓的資本。帝都貴族無數,但年輕一輩中最優秀的,非雷克斯莫屬。

片刻,雷克斯已經換上了淡藍色的禮服,肩膀上披了一件白色的皮袍,此時正值秋末,出門還是有幾分涼意的。雷克斯腰間掛著寶劍,這和尋常的貴族佩劍不同,它上麵並沒有鑲嵌那些用來嘩眾取寵的寶石和水晶,通體黝黑的劍被他擦拭的一塵不染,劍柄磨的光滑鋥亮,足見雷克斯練劍很用心。

雷克斯看著遠處的天空,和曾經看過的一樣美,天是那麼的藍,一塵不染,比自己家鄉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隻是他卻沒辦法開心起來,不知道為什麼,心裏一直覺得有東西堵著,可能自己還是沒有適應世界,又或者有什麼事情將要發生。

搖搖頭,雷克斯踏上了早已等待在莊園門口的馬車,朝著北方緩緩而去。

北城實際上和其他幾座城門有所區別,那是帝國軍部所在地,所有人都覺得它和繁華的帝都格格不入,破舊的街道,來來回回巡邏的冷麵士兵,可是論重要性,它又是帝都最終的防線,隻需要一支狼煙,鐵騎就能在眨眼間支援帝都任何地方。這裏,是阿爾塞伊第二個家。

馬車經過街道,路邊乞討的人本來蜂擁著準備上來乞討,畢竟這華貴的馬車主人應該不會吝嗇對窮人的施舍,隻是看到馬車上那鮮紅的勳章之後,所有人都打消了念頭。紅色的底圖如同鮮血一般醒目,一刀一劍交叉在上,這是大風皇室的標誌。

雷克斯掀開車簾,隨手丟出幾枚金幣,這在他看來不過是舉手之勞,對自己沒什麼大不了的。自從他成熟一點之後,家族裏對他的開銷就沒有了限製,讓他這個“皇子”過足了闊少爺的癮。

馬車開出去很遠,乞丐們一直目送著雷克斯離開,這才爭先恐後瘋了般哄搶起來。一個金幣,便足夠他們吃上一年香噴噴的黑麵包了。

北城外,蕭索的秋風渲染著沉重的氣氛,一列列重裝士兵整齊的站著,每個人都麵無表情,空氣中彌漫著肅殺的味道。他們是元帥阿爾塞伊的親衛軍,也隻有他們有資格迎接親王歸來。雷克斯的馬車停在城裏,由老仆人看守著,他獨自一人緩緩的走了出來。這裏沒有人不認識他,沒有人不認識這位年僅十五歲的“小狼”。

“轟隆隆”

……

雷克斯抬頭看著遠方,一隊隊騎兵疾馳而來,帶起漫天的沙塵,如同奔襲的餓狼群一般!

來了……

為首的男人將近四十歲,一身戎裝,手裏提著精製馬刀,身下是一匹雄壯的戰馬,幾個呼吸間就風塵仆仆的來到雷克斯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