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周圍小環境原因
1.家庭原因。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青少年正常心理與行為習慣的形成。有統計顯示:近幾年因為家庭原因直接或間接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占青少年犯罪的70%。這些原因有:(1)家庭不健全。家庭不健全的孩子往往缺少關懷和愛護,得不到良好家庭教育,享受不到家庭溫暖,易悲觀厭世、自暴自棄,放縱自己而違法犯罪。有些離異家庭的子女無人管教、或受到繼父母冷落歧視,幼小心靈感受不到家庭溫暖,不得不向社會尋求替代,結果受社會上一些用心不良的人甜言蜜語誘惑而同流合汙、違法犯罪。(2)家庭教育方法不當。不當的教育方法大體可分為三種:溺愛型,家長對子女千依百順,要風給風,要雨給雨,溺愛的青少年容易養成自私、任性、懶惰、驕橫的不良意識和行為習慣,他們一方麵極端的以自我為中心,為自己不擇手段,不顧及他人利益;另一方麵又缺乏基本獨立生活能力,造成適應社會困難。這樣,在個人利益、需要不能滿足時,他們甚至違法犯罪去追求。粗暴型,有些父母對子女動輒打罵,蠻橫粗暴,以為“棍棒之下出孝子”,結果導致子女不敢對父母說實話,父母難以察覺孩子不良的思想和行為,難以防微杜漸,也有孩子為反抗暴力,離家出走,最後落入黑社會。另外,心理學研究顯示:父母對子女的暴力行為會被子女無形中學習模仿,而可能在以後的生活中暴力攻擊他人。放任型。也有父母隻顧自己工作和享樂,對子女不聞不問、放任自流,使子女逐漸疏遠父母,與社會上不良分子交往而逐步踏上違法犯罪道路。父母表率作用差。有些父母自身素質不高,持錯誤思想觀念,或經常違法犯罪,結果言傳身教誤了子女。
2.學校原因。學校的教育思想、方法不當或管理製度不完善,都可能導致違法犯罪的產生。(1)教育思想不當。在應試教育的模式下,許多學校過於注重對學生科學文化知識的灌輸,而忽視學生其他方麵素質的提高,特別是偏廢道德、法律教育,道德、法律課被視為輔課,無專業授課教師,應占課時還常被挪用,結果造成許多學生對道德、法律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認識。許多學生錯誤以為講道德就是像桃園結義那樣講義氣,為朋友兩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即使朋友違法犯罪也幫助、包庇;對法律則更是一知半解,最近有學者在學生中做過一項調查:86%的學生不知道刑事責任年齡是16周歲(個別案件是14周歲),以為隻有達到18周歲才能構成犯罪;許多學生在其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不知道如何合法地保護自己,要麼一味屈辱忍讓,要麼衝動地進行報複而違法犯罪,這些都和學校教育思想不當有關。(2)教師教育方法不當。有些教師教育學生時一味從嚴,對差生、頑劣生常常惡言相向,甚至拳打腳踢,方法簡單粗暴,使這些學生感受不到學習的快樂和做人的尊嚴,從而自暴自棄,不求上進,自甘墮落。而且近幾年,受傷害的學生因對學校和老師報複而違法犯罪的案件也不斷增加。(3)學校管理製度不完善,許多學校對學生在校園內的違法犯罪案件,如盜竊、傷害、搶劫等,常常大事化小,要麼以違紀處理,警告記過了事,要麼幹脆開除學籍、一了百了,都無形中縱容了犯罪。也有許多學校忽視與家長合作,對學生放學或請假以後的情況,不聞不問,有些學生既哄父母,又騙學校,在外與狐朋狗友遊遊逛逛、偷雞摸狗,打架鬥毆,在違法犯罪。
3.朋友原因。現代青少年喜好交朋友,隨著電信、網絡等媒體的發展,他們交友的範圍越來越廣泛、方式也越來越多,這也造成所交朋友往往魚龍混雜、良莠不齊,青少年在與朋友相處時,如果不能準確辨別是非善惡往往就會被一些壞朋友拉攏腐蝕而共同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