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官員的福利水平,抑製腐敗的誘因
長期以來,我國采用公務員低薪製,這種低薪製在曆史上有其合理性,但時下卻引發了以下三個消極後果:第一,低薪所直接導致的生活拮據客觀上加大了官員腐敗的必要性;第二,低薪實際上是降低了官員腐敗的機會成本,加大了腐敗發生的可能性;第三,低薪所誘發的心理不平衡是官員腐敗的誘因。所以,治理腐敗必須改革公務員低薪製,從而抑製腐敗的誘因。但實行“高薪養廉”需要首先做好以下三項前期工作:一是縮小政府權限,精簡政府機構,裁撤冗員,將政府編製控製在財政允許的範圍內;二是認真實行公務員製度,提高政府官員素質,實行競爭上崗製度,使公務員的勞動與其高薪相符;三是改革公費製度,包括公款吃喝、公費醫療、公車公費、公差公旅等,改革報銷製度,實行公務補助製,減少貪汙和浪費,節省財政開支,從而使政府有能力、有必要實行高薪。
當然,官員的“高薪”不僅是客觀上的高水平,而且指主觀上的滿意度。也就是要讓官員覺得自己的收入是合理的,與自己的付出相稱的。這就要求確立客觀的工資標準,建立科學的工資變動機製,使每個官員都對自身和別人有個公正的評價。否則,即使是高薪,官員也會由於心理失衡而依然涉足腐敗。
四、全麵加強教育工作,消解腐敗的動機
官員的自律是治理腐敗的最佳辦法,但由於自利的本性、僥幸的心理、薄弱的意誌這些人性的弱點,官員的自律很難做到。但“很難做到”並不等於“不能做到”。我們可以通過切實全麵的教育、影響並進而改革官員既有的價值觀體係,使其自覺地摒棄人性的弱點,發揚人性的優點,從而消解腐敗的動機,防患於未然。
腐敗的秘密在於人,而人的秘密在於社會。社會使每一個身處其中的人都具有多重角色,官員更不例外。腐敗雖然是“權力之手”造成的,但“權力之手”並不是孤立的,它要受作為“一切社會關係總和”的官員的支配。所以對於官員的教育應該是全麵的。不但要針對其“官”麵,也要針對其“人”麵,不但要進行思想政治教育,也要進行道德教育、法治教育;不但要有職業教育、公務教育,也要有家庭教育、公民教育;不但要教之以中國傳統美德,如慎獨、慎初、良心等,也要教之以現代職業倫理,如敬業、守法、進取等……隻有針對官員的多重社會角色進行全麵教育,使官員每時每刻都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及其後果有個明確的認識,才能消解腐敗的動機。
教育絕不僅隻是對於官員而言,從現實的情況看,教育群眾已成為治理腐敗的內在要求。因為群眾的旁觀、默許、縱容和參與成為腐敗大量滋生的土壤。不鏟除這種土壤,腐敗的野草將會越來越腐,而且腐而不敗。我們可以通過對群眾的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增強他們控製和揭露腐敗的意識和能力,淨化社會風氣,弘揚社會正氣,從而消除腐敗動機的群眾基礎。
總之,腐敗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麵的,對於腐敗的治理也應是全方位。隻有從政治、經濟、法律、道德、社會等各個方麵多管齊下,“防”“治”結合,“堵”“疏”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腐敗才有可能真正地得到抑製,社會才能長治久安,黨和政府才能立足於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