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的隱喻底蘊的破解不僅有助於《詩經》性文化的理解,而且還幫我們進而去解析甲骨卜辭中的“東方之神曰析”之謎。
如眾所知,卜辭中有四方之名和四方鳳神的係統排列和記述,古文字學家們對這四方之名已有種種不同推測,大家公認的一點是,四方之鳳實同於四方之風,而四方之名乃是神名:
東方曰析,鳳(風)曰。
南方曰夾,鳳曰。
西方曰夷,鳳曰彝。
北方曰□,鳳曰阝殳。(《掇二》一五八)
這裏所雲“東方曰析”意思是說,東方主宰神的名字叫“析’,他手下的風神(鳳)名叫。 卜辭中的東方神名至少在另外兩種上古文獻中有所表現,一是《山海經·大荒東經》中所說的“東方曰折,來風曰俊,處東極以出入風”;另一是《尚書·堯典》中所說的:
乃命羲仲:宅嵎夷,曰陽穀,寅賓出日,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厥民析,鳥獸孳尾。據顧頡剛點校,見《中華文史論叢》1979年第二輯,第41頁。
從這兩種記載看,“析”或“折”既是東方神名,與仲春季節對應,又是人類的一種季節性活動,所謂“厥民析”是也。搞清了這種活動的實質,“析”名之由來也就真相大白了。好在《堯典》在述說了人類在仲春的“析”的活動後,又交待了鳥獸的相應活動——“孳尾”,也就是交尾,交合參看沈兼士:《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序:“今俗尚謂人之構精為屬,謂獸之孳尾為連。”中華書局,1983年。一類的活動,可知“析”當指人類的婚配或交合活動。
從造字的會意基礎看,“析”字從木從斤,喻示的是用斧斤砍伐樹木的行動,斧斤作為男性陽物的象征已如前文所確認,樹木作為女性之象由“析”的活動本身亦不難推知,正如後來的《詩經》總要以“析薪”或“伐木”來為男女婚配嫁娶賀·興所表明的那樣。
《說文》雲:“析,破木也。一曰折也。從木從斤。”可知析與折二字是相通的,卜辭雲“東方曰析”與《山海經》雲“東方曰折”,在實質上仍是統一在同一原型表象之中的。張日昇說:破木為析,斷草為折,並有分義。《廣雅》:“析,折分也。”楊樹達引《史記·司馬相如傳》曰:“析珪而爵。”索隱引如雲:“析,中分也。”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卷六,香港中文大學,第3781頁。在這個由析字所代表的“中分”表象中,初民們按照“引譬連類”式的神話類比,自然聯想到神媒充當“擴開者”的職司,於是就有了作為陽性力量之象征的媒神信仰。又由此幻化派生出種種異名同實的東方神或春神,並且季節性地舉行全民盛大祭禮活動。
胡厚宣先生《甲骨文四方風名考證》一文見胡厚宣:《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第2冊。中引中央研究院第十三次發掘殷墟所得龜甲之一片雲:
貞帝於東方曰析,鳳曰。
帝通褅,指對帝神的最高級祭典,這是東方析神兼具“帝”之神格的旁證。又引《金璋所藏甲骨卜辭》第四七二片雲:
於東方析,三牛,三羊,吉三。
楊樹達先生據此認為:“帝為禘祭,世所習知,又其卯東方析也,以三牛三羊吉三,假令殷人不以諸名為神,焉得有禘祭與卯牲之事哉!”②楊樹達:《甲骨文中之四方風名與神名》,《積微居甲文說》卷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79、79—80頁。可見“析”之神格甚為崇高,其祭典亦相當隆重。至於析神究竟是何神,且為什麼以析為名,楊先生分析說:“餘謂折字從斤斷艸,析字從斤破木,甲文艸木不分,二字大可附合。然甲骨為古代實物,未經訁為變。而《堯典》原本甲文,文作‘厥民析’,則當以析字為正。《山海經》作折者,乃緣析折形近,傳寫致誤,非原本如是也。《說文》析訓破木,而通訓則為分,為解。東方曰析者,此殆謂草木甲坼之事也。……《堯典》言平秩東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蓋東為春方,春為草木甲坼之時,故殷人名其神曰析也。”②此解自圓,似可備一說。但我以為並未窺破析神真相乃媒神也。上古俗語傳說有“斧斤以時入山林”的季節規定性,這正同婚娶的季節規定性不謀而合。參看〔法〕格拉耐:《中國古代的祭禮與歌謠》第二編第三章“季節主義”,張銘遠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89年。媒字為後起會意兼形聲字,其本字當為“某”,過去許多人把某字初義解為“酸果”,即俗稱“梅子”者,這種看法因襲許慎《說文》,現在看來不大確切,因為它埋沒了“某”字本有的神聖意蘊。日本的漢字研究家高田忠周指出,某字原用為謀,此古字省文通例也。亦當假借用為媒為禖。《說文》:“禖,祭也,從示某聲。《禮記·月令》‘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祠於高禖’。”注:“變媒為禖,神之也。”高田忠周:《古籀篇》卷九,轉引自《金文詁林》卷六,第3697頁。作為祭禮之名的禖,其時間為玄鳥至之日,即仲春日也;其犧牲為太牢,即牛羊豬,這些都與卜辭中祭東神析的規則完全吻合,於此可證析神作為春神,也就是男性的高禖神,或稱高媒、媒、郊媒,其實一也。參看陳夢家:《高禖郊社祖廟通考》,《清華學報》第12卷第3期。
禖神之所以名“析”,倒不是象征草木春日始坼,而是象征著代表神意行使“初開權”的交合禮儀活動。這種用斧析木的原型表象,同高禖禮上的“授弓矢”參看葉舒憲:《英雄與太陽》,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91年,第103—105頁。行為、聖婚神話中以棍子插貝殼的表象參看王孝廉:《中國神話諸相》下編第1章引白族神話,第540頁。、或以凸填凹的表象參看〔日〕安萬侶:《古事記》,《日本古典文學全集》1,東京小學館,昭和六十年,第53頁。等等,表達的都是同一意思,借用古印度聖詩《吠陀》的說法,就是“丈夫進妻身”金克木譯文,引自《比較文化論集》,三聯書店,1984年,第97頁。。由於充當神禖者總是祭司酋長一類與神保持著交往關係的首領人物,因而也就是“父”、“祖”(且)“斧”的活化身,是神聖陽物與權力的象征,他的儀式性“初開”活動,也就是“斧析木”的直接表演。難怪斧這樣一種常見工具能在後世民俗中兼具皇權與媒人的雙重寓意,如美國漢學家愛伯哈德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