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馬具與馬飾(2 / 3)

固定馬鞍的胸帶和?帶也有一個發展曆程。秦以前,由於馬主要用於駕車,這時的馬具隻有胸帶而無?帶,武官大墓出土的馬具的胸帶上以圓銅泡串飾,居中還懸垂有馬鈴。秦和秦以後,馬的騎乘功能充分發揮,鞍具廣為使用,?開始出現。秦始皇陵兵馬俑二號坑騎兵俑所牽之陶馬,就雕有?帶,由鞍後側向後在馬尾下兜過尻部,再連接到鞍上。陝西鹹陽楊家灣西漢初年的大墓出土的騎兵俑的馬鞍,不但繪有與秦馬俑相同的?帶,還有胸帶連接於鞍前。帶上都飾有紅色的桃形纓飾。西晉時期,又出現了由縱橫多條帶子組成的網狀?帶,帶子網結處多綴有飾物。許多地方都出土有這方麵的材料。唐代,網狀?帶有所簡化,橫帶數量減少,經常隻有一條,所有縱帶均與其相連。有的還用蹀躞?帶(一種垂於馬股後的飾帶)。

3.馬鐙

討論馬鐙問題,首先應當明確馬鐙分金屬馬鐙和非金屬馬鐙兩種。在金屬馬鐙出現前,可能出現相當長的非金屬馬鐙時期,即用革等製作馬鐙。我國北方遊牧民族的皮革製造業都很發達,他們在長期遊牧和征戰生活中,迫於現實需要製作出革製馬鐙是順理成章之事,不能因為缺乏考古實物發現而否定這一事實。據學者們根據國內外有關圖畫、牌飾考古材料研究推斷,皮製馬鐙的使用應在4世紀初之前,其地區為西亞、中亞、東亞古代騎馬民族活動區域內,最早產生於中國北部的可能性最大。鐵器發明和使用後,才出現金屬馬鐙。金屬馬鐙因為較革製馬鐙便於留存,故而在考古中多有發現。

根據考古學研究,我國到漢代為止,在馬具中還沒有使用金屬馬鐙。在我國發現的關於馬鐙的考古材料中,最早的是在西晉時期。在長沙西晉永寧二年(302)墓裏出土的釉陶騎俑中,已看到了馬鞍的雛形。這裏出土的陶俑中有的在馬鞍左側前緣係有三角形小鐙,而馬的右側卻沒有裝鐙。這個係在馬鞍左側的小鐙是供騎乘者上馬用的,騎乘者騎到馬上以後就不再蹬踏了。楊泓先生認為,這種小鐙應該是馬鐙較原始的形態,並由此進而演化為雙鐙。日本學者?口隆康教授在20世紀70年代初也發表文章認為,長沙西晉永寧二年(302)墓釉陶騎俑的鐙,是最早期的鐙的遺物。但這種單側供上馬使用的小鐙在當時並不普遍,因為在河南洛陽、鄭州等地出土的同時代的陶馬上都是隻裝鞍韉沒有馬鐙。而且,從雕塑中也不能確認其為金屬馬鐙。如果不承認革製馬鐙,也不應當承認這個雕塑中的單馬鐙。

1965年在遼寧北票西關營子發掘北燕馮素弗墓時,發現了馬鐙的實物資料。1973-1974年,河南安陽孝民屯晉墓中發掘出馬具,其中154號墓出土的一套鎏金馬具很快被考古工作者複原。1984又有遼寧朝陽袁台子東晉壁畫墓出土一套馬具的考古發掘報告。這幾處墓葬中都有馬鐙。孝民屯154號墓的年代,晚於西晉長沙永寧二年墓,約略相當於西晉末年到東晉初年;袁台子墓則晚於孝民屯154號墓;馮素弗墓則較二者更晚(415)。孝民屯154號墓的馬鐙為單鐙,袁台子墓和馮素弗墓的馬鐙則為雙鐙;三墓的馬鐙都是木芯,外以青銅片或革片包嵌;而孝民屯154號墓和馮素弗墓的銅鐙片都鎏有金。孝民屯154號墓出土的馬鐙鐙柄較長,鐙體呈扁圓形,蹬腳處略向內凹;而馮素弗墓出土的馬鐙鐙柄較短,鐙體呈圓角的三角形,蹬腳處較平直。另外,吉林集安高句麗墓葬(萬寶汀78號墓、七星山96號墓、禹山下41號墓)、寧夏固原北魏墓中也出土有馬鐙實物。

近年來,又發現有早於安陽孝民屯154號墓和朝陽袁台子墓的出土有馬鐙的墓葬,其中以遼寧北票房身村北溝墓地的M8為代表。此地出土的馬具較為齊全,鞍、鐙、銜、轡俱有,並附當盧、穿管綴葉泡飾、圭首形飾等馬飾。這裏出土的馬鐙共一副兩件,木芯外包釘銅片,長柄,橢圓形鐙環,鐙體厚度一致,腳踏處微上突,呈現出較原始馬鐙的形態特征。其年代應在兩晉之際,大體從3世紀中葉至4世紀中葉以前,即慕容部遷至棘城到公元341年遷都龍城之前。此處發現的馬具屬鮮卑馬具的第一期,而朝陽袁台子墓和安陽孝民屯154號墓出土的馬鐙等馬具,則屬於鮮卑馬具的第二期;馮素弗墓則屬於第三期。從目前考古發現的東晉十六國時期的墓葬來看,馬鐙主要是鮮卑人的騎乘工具,多見於鮮卑人生活過的地區,而且時代也相符。安陽孝民屯馬鐙出土於中原,給人的感覺似乎是中原漢人的遺物,但實際上是慕容前燕於公元350年進入中原並遷都鄴城之後的遺存,毋庸置疑屬於鮮卑馬具係統。

必須說明的是,上述有馬鐙實物出土的墓葬中,都屬於東晉十六國時期,而這一時期又是中國曆史上的一次民族大融合時期。這一時期的北方,曾有許多非漢族建立的政權,他們多屬遊牧民族。曆史上非漢族入主中原的次數之多、時間之長是人所共知的,他們總會在中原地區留下遺跡,不能因為某一文物出土於中原地區就武斷地認為是漢文化的產物。中外學者都有人曾提出過這樣一個問題,即完備的馬具對於過著遊牧生活的騎馬民族並不迫切,非騎馬民族為了掌握騎術自然更迫切需要完備的馬具,並因而傾向於馬具是由非騎馬民族發明的這一假設。此說看似有理,實則有詭辯之嫌。一些遊牧民族也曾轉向農耕,我們能否這樣說,漢族諳熟農耕技術,完備的農具對於有著深厚農耕文化傳統的漢族來說並不迫切,而乍試農耕的遊牧民族為了掌握農耕技術自然迫切需要完備的農具,並在這種強烈的動機驅使下發明了完備的農具呢?中國流傳的一些農書難道也是因為某些從遊牧轉向農耕的民族因不會種地而記錄流傳下來的嗎?這種推理顯然是荒謬的。正如農業民族在長期農業實踐中發明了各種完備的農具一樣,遊牧民族在其長期的馬上生活中發明了馬具。當然,任何一種文化都不是孤立的,都有傳播和影響的問題。漢族的農耕技術對某些轉向農耕的遊牧民族曾產生重要的影響,而遊牧民族的馬文化也對漢族產生了重要影響。馬具由遊牧民族發明後,由於戰爭等方式的交往,自然也會傳入漢族地區並為其所利用,甚至加以改進,再展轉傳入遊牧民族中,這種情況倒是有可能發生的。中原地區的河南安陽,有金屬馬鐙實物發現,是已知時代較早的金屬馬鐙實物,盡管其“還是發現於中國中原地區”,但並非中原漢族的文化遺物,而是曾入主中原的鮮卑人的文化遺物。當然,不管是鮮卑人也好,還是中原人也好,都是中國人,中國人發明了馬具並對世界各國產生了重要影響這一點並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