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論諷刺(1)(2 / 2)

這也是關於取用文學遺產的問題,潦倒而至於昏聵的人,凡是好的,他總歸得不到。前幾天,看見《時事新報》的《青光》(8)上,引過林語堂先生的話,原文拋掉了,大意是說:老莊是上流,潑婦罵街之類是下流,他都要看,隻有中流,剽上竊下,最無足觀。如果我所記憶的並不錯,那麼,這真不但宣告了宋人語錄,明人小品,下至《論語》,《人間世》,《宇宙風》(9)這些"中流"作品的死刑,也透徹的表白了其人的毫無自信。不過這還是空腹高心之談,因為雖是"中流",也並不一概,即使同是剽竊,有取了好處的,有取了無用之處的,有取了壞處的,到得"中流"的下流,他就連剽竊也不會,"老莊"不必說了,雖是明清的文章,又何嚐真的看得懂。

標點古文,不但使應試的學生為難,也往往害得有名的學者出醜,亂點詞曲,拆散駢文的美談,已經成為陳跡,也不必回顧了;今年出了許多廉價的所謂珍本書,都有名家標點,關心世道者癌然憂之,以為足煽複古之焰。我卻沒有這麼悲觀,化國幣一元數角,買了幾本,既讀古之中流的文章,又看今之中流的標點;今之中流,未必能懂古之中流的文章的結論,就從這裏得來的。

例如罷,--這種舉例,是很危險的,從古到今,文人的送命,往往並非他的什麼"意德沃羅基"(10)的悖謬,倒是為了個人的私仇居多。然而這裏仍得舉,因為寫到這裏,必須有例,所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者是也。但經再三忖度,決定"姑隱其名",或者得免於難歟,這是我在利用中國人隻顧空麵子的缺點。

例如罷,我買的"珍本"之中,有一本是張岱(11)的《琅嬛文集》,"特印本實價四角";據"乙亥十月,盧前冀野父"跋,是"化峭僻之途為康莊"的,但照標點看下去,卻並不十分"康莊"。標點,對於五言或七言詩最容易,不必文學家,隻要數學家就行,樂府就不大"康莊"了,所以卷三的《景清刺》(12)裏,有了難懂的句子:"。。。。。。佩鉛刀。藏膝髁。太史奏。機謀破。不稱王內前。坐對禦衣含血唾。。。。。。"琅琅可誦,韻也押的,不過"不稱王向前"這一句總有些費解。看看原序,有雲:"清知事不成。躍而詢上。大怒曰。毋謂我王。即王敢爾耶。清曰。今日之號。尚稱王哉。命抉其齒。王且詢。則含血前。oeV禦衣。上益怒。剝浞舡。。。。。。"(標點悉遵原本)麼,詩該是"不稱王,向前坐"了,"不稱王"者,"尚稱王哉"也;"向前坐"者,"則含血前"也。而序文的"躍而訽。上大怒曰",恐怕也該是"躍而訽。上大怒曰"才合式,據作文之初階,觀下文之"上益怒",可知也矣。

縱使明人小品如何"本色"(13),如何"性靈",拿它亂玩究竟還是不行的,自誤事小,誤人可似乎不大好。例如卷六的《琴操》《脊令操》(14)序裏,有這樣的句子:"秦府僚屬。勸秦王世民。行周公之事。伏兵玄武門。射殺建成元吉魏征。傷亡作。"文章也很通,不過一翻《唐書》,就不免覺得魏征實在射殺得冤枉,他其實是秦王世民做了皇帝十七年之後,這才病死的。(15)所以我們沒有法,這裏隻好點作"射殺建成元吉,魏征傷亡作"。明明是張岱作的《琴操》,怎麼會是魏征作呢,索性也將他射殺幹淨,固然不能說沒有道理,不過"中流"文人,是常有擬作的,例如韓愈先生,就替周文王說過"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16),所以在這裏,也還是以"魏征傷亡作"為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