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我的家,兒子女兒我的他,不分日夜秋冬春夏,全心全意愛我們的家。

這是最平凡的愛,也是最平凡的幸福,因為平凡,使幸福顯得雋永,因為幸福,使平凡顯得珍貴。這就是我追求的幸福。

曾經也有一個女人,她對我說,她也渴望這樣的幸福,她就是我的好朋友-歐陽蘭蘭。

23歲的時候,我碰到了他-林宇天,他英俊不凡,對待女人永遠體貼溫柔,是個真正的紳士,大概我就是被他的這種特質給吸引了吧?其實喜歡很難說的出原因,如果要說,隻能說我喜歡他的全部。

深秋的傍晚已經有了涼意,我獨自走出公司,融入到繁華的街景中去,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做白領的第一天,也是蘭蘭第一天作白領的日子,我們約好要在蘭貴坊中開紅酒慶祝。對我們來說,這個世界總是充滿新奇的,剛踏入社會的大學生大概都是如此吧?我腦子裏還在回旋辦公室的一切,特興奮。那不停轉動的打印機,那不停響著的電話機,還有那不停忙碌著的身影,一切忙碌而有節奏,這就是辦公室女郎的生活。從今天開始,我也是辦公室女郎的一份子了。

街上的霓虹燈不停閃耀,街上穿梭的人群,她們匆忙地過著自己的生活。她們的故事又是怎麼樣的呢?

一邊海闊天空地胡亂想著,一邊慢慢走著,這是我的樂趣。

“啊!”一聲輕叫,不要聽錯,正是出自我的口。

我那剛買的才穿了一天的高跟鞋的細鞋跟倒黴地嵌入到人行道上裂開的一個小口子裏。我使勁地想把鞋子拔出來,精致的高跟鞋隻是輕微動了動,然後就沒有任何出來的跡象了。

抬頭,看附近,人群依然熙來攘往,但是卻沒有注意到一個年輕女孩子正陷入到窘境中。怎麼辦呢?總不能光腳走回去吧?光腳穿著精美的套裙在街上走,路人還不把我當神經病呀。可是打車,這又不好打。

我小心翼翼地蹲下來,使勁拔了拔鞋子,它依然不動如山,似乎和我耗上了。真是倒黴透了,上班的第一天就碰到這麼烏龍的事,難為我今天打扮的這麼美,現在卻隻能呆呆地站在這吹風。深秋的風有越來越寒的跡象。我搓了搓胳膊,看來是趕不上同學在蘭貴坊舉辦的紅酒慶祝宴了。

我就這樣傻傻地站到天黑,身邊的人來來去去,卻沒有人停下來關切地問一句,還真是世風日下呀。我也隻能這麼感慨,已經對得到幫助徹底失望了。

“沒事吧?小姐。”有人關切地問。

不是我聽錯,是真的有人問,我忙抬頭。

一雙深邃的眼,正閃動溫和的光芒,我知道這是個溫柔的男子,因為眼睛是不會騙人的。

“我的鞋子……”我尷尬地指了指地上的鞋子,這就是愛美的代價,發誓以後不再穿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