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變了國際直接投資的正常地區流向。由於貿易轉移影響,原來以出口方式進入市場的外國跨國公司,因受到歧視而改為以直接投資取代出口,在一體化區域內部直接生產。這樣可以繞過進口國關稅與非關稅壁壘,以保護從前通過出口所占領的市場。這是因為,雖然區域一體化並沒有提高非成員國商品的關稅率,但由於成員國內部之間取消關稅,就會使外國的跨國公司與一體化成員國的跨國公司相比處於競爭劣勢。隻有投資於區域集團內部以享有國民待遇,才能使外國跨國公司的劣勢得以消除,進而保護其傳統市場。顯然,流入的外國直接投資是從世界其他地區潛在的投資轉移來的,所以,一體化區域內外國直接投資的增加,意味著一體化區外的投資相應下降。例如,美國對歐共體直接投資的增加,恰恰與其減少對發展中國家的投資同步進行。美國在歐共體投資存在量占其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比重,由1957年的6.7%增加到1991年的41.9%,而同期,其對發展中國家直接投資的份額則從40.6%下降到24.7%。
(4)不利於全球貿易體製的改進和完善。世界經濟區域化、集團化趨勢,將使若幹個實力相當或相近的區域性經濟集團出現在世界經濟大舞台上。可以預計,在它們之間合作與競爭並行不悖。這樣,現在的國與國之間的協調,將轉化為區域與區域之間的國際經濟協調。相比之下,由於經濟集團具有錯綜複雜的利益格局,而任何一種國際協調都不可能完全符合各國的經濟利益,因此,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反對國,國際協調將受到重重阻力,不能完全或順利地貫徹。例如,歐共體的成員國都是WTO的成員國,它們之間取消關稅待遇應同等給予歐共體之外的WTO成員國。因此,最惠國待遇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之間有著一定的排斥性。
19.3.3 區域經貿一體化組織與WTO之間的關係
如何看待和處理區域經貿一體化組織與WTO之間的關係呢?是否允許WTO成員國之間組成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及WTO成員國與WTO非成員國之間組成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1.不讚成區域經貿一體化
他們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對區域外的國家實行差別待遇,具有濃厚的對內保護和對外歧視的貿易保護主義色彩,這與WTO自由的、無差別的、多邊的貿易原則相違背,使得WTO的多邊談判變得更為困難。如歐共體在農產品貿易談判中堅持頑固的立場,使烏拉圭回合遲遲不能結束。因此,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是WTO所倡導的多邊自由貿易的障礙。
2.讚成區域經貿一體化
他們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和WTO的宗旨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實現自由貿易。在全世界範圍內一時難以實現自由貿易(因各國的經濟基礎、發展水平和經濟體製上有差異),那麼,先在區域範圍內實行自由貿易。這是一條通向世界自由貿易的捷徑。有的人把區域經濟一體化和多邊貿易體製的關係看成是“互補性競爭”。
WTO采納了第二種觀點,采取了對區域經濟一體化寬容的態度,在第24條規定,“本協定的各項規定,不得阻止締約各國在其領土之間建立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或為建立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的需要采用的某種臨時性協定”。
總之,區域經濟一體化具有雙重性質,它以對內自由貿易,對外保護貿易為基本特征。對內,由於取消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促進了內部貿易的自由化,使區域內各國間的生產專業化和國際分工更為密切和精細,從而使內部貿易迅速增長。從這一意義上說,它是走向世界經濟一體化的一個階梯,使世界各國的經濟變得更加難以分割。對外,由於貿易保護的加強,區域內部同外部國家間的貿易相對減弱,從而使本來很緊密的世界經濟分成若幹相對立的區域,又不利於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