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19世紀上半葉密西西比河畔的一個普通小鎮上。湯姆·索亞是一個調皮的孩子,他和同父異母的弟弟希德一起接受姨媽波莉的監護。他總是能想出各種各樣的惡作劇,讓波莉姨媽無可奈何,而他也總能想盡辦法來躲避懲罰。一天,湯姆見到了可愛的姑娘貝琪·撒切爾,她是撒切爾法官的女兒。湯姆一見到她就對她展開了攻勢。而他的愛似乎也得到了回應。鎮上有一個孩子叫哈克貝利·費恩。他的父親總是酗酒,父母一直打架,因此他跑出來自己生活。他看起來和文明社會格格不入,大人們都不喜歡他,可湯姆和他卻是好朋友,故事是由此展開情節的。

全書充滿著童真,童趣,可能與作者的經曆有關,作者從小缺少父母的關愛,正因為這樣才會把小時候的所見所聞寫得如此淋漓盡致.馬克·吐溫以一個孩子的經曆,細致地描寫,處處透著童趣,成年人看著,也能重新體驗一下童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