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以後的不少文學史研究著作有一種偏見,認為宋代以後戲曲、小說才是新興的有價值的文學,詩文是“傳統文學”,沒有價值。一頂“傳統”的帽子一套,就算完事,因此對宋以後特別是明清兩代詩文,根本沒有進行過比較認真的調查研究工作,當然談不上對它們有正確深入的認識了。晚唐羅隱、皮日休、陸龜蒙等的散文,因為魯迅先生說過幾句話(見《小品文的危機》,《南腔北調集》),大家就比較重視,其實有價值的古典散文還多著,我們應善於學習魯迅先生的犀利的目光和認真的治學精神,進行深入的發掘。認為唐宋以後散文不及前代的有一項標準――雅潔,那是桐城派的論調。桐城派首領方苞曾經說:“南宋元明以來,古文義法不講久矣。吳越間遺老尤放恣,或雜小說,或沿翰林舊體,無一雅潔者。”(見沈廷芳《書方先生傳後》)有些人反對桐城派的擬古主義,但在這個具體問題上卻不自覺地和桐城派持有相類似的看法,這是很可笑的。
(3)應該破除駢文毫無價值的偏見,對它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和評價。駢文是我國一種獨特的文體,它講求對仗、辭藻、音律,但不葉韻,和古文同屬於廣義的散文範圍。古典散文的研究應該包括駢文在內。駢文過於考究形式,容易流於形式主義,但不能因此認為任何駢文都是形式主義的作品。格律詩的形式非常嚴格考究,但也產生許多好詩,就是一個例子。胡適否定一切律詩,那是極端荒謬的議論。《文心雕龍》和《史通》都是用駢文寫的,但大家公認是偉大的文學理論批評和史學理論批評著作,因為兩書見識卓越,內容充實。我們可以肯定一部分律詩和用駢體寫的學術著作,為什麼不可以肯定一部分有價值的駢文作品呢?
五四運動時期,因為提倡新文學反對舊文學,徹底與舊的決裂,提出“桐城謬種、選學妖孽”的口號,這在當時是具有革命性的。但是後來的不少文學史著作,正如毛主席在《反對黨八股》中所指出,對於曆史事物“沒有曆史唯物主義的批判精神,所謂壞就是絕對的壞,一切皆壞”。因而把一切駢文都否定了。胡適《白話文學史》之類的書在這方麵所起的影響尤為惡劣。對駢文估價過低的偏見迄今仍然存在,例如北京大學中文係同學的二版《中國文學史》對駢文隻介紹了南朝的吳均、丘遲、孔稚圭、庾信諸人,清代隻介紹了汪中。人們不禁要問:在100多萬字的大書中,可以肯定而作出介紹的駢文,難道隻能占這麼一點嗎?
以上三點,都是我初步想到的學術界對於古典散文的偏見,應該破除,思想才能解放,研究空氣才能活躍。說得是否對,還請大家指教。最後,我希望在今後不長的時間內,古典散文的研究工作能夠改變過去的冷漠情況,和詩歌、小說、戲曲的研究工作能夠並駕齊驅。希望有一本質量較高的《中國曆代散文選注》出版,代替過去流行的《古文觀止》之類的選本,滿足一般讀者的要求;同時有不少斷代的、專家的散文選注本和古典散文專題研究論文出來。希望在做好若幹必要的基礎工作之後,有一本比較像樣的《中國散文史》編寫出來。
1961年